苏州车友注意:汽车撞了电瓶车,这种情况,电瓶车主负全责!!

 

这两天好多人的朋友圈在转一条消息,配图是一名女子痛苦地瘫坐在地上,一位民警站在身旁为其打伞,文字为:女子骑电...



这两天好多人的朋友圈在转一条消息,配图是一名女子痛苦地瘫坐在地上,一位民警站在身旁为其打伞,文字为:女子骑电动车过斑马线时,竟然被一辆汽车撞了,必须严肃处罚这个汽车驾驶员!!!



然而剧情却有所反转,今天,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果出来了:骑电动车的这位女子负全责!

4月23日上午,在金华市区八一南街工商城附近的一个红绿灯口,北往南的车道上汽车依次通过,间歇中,突然左侧路中央隔离带冲出一辆电动车,沿着斑马线似乎想要横穿马路,就是这个瞬间,一辆大众轿车开了过来,“嘭”撞了……



一切发生的太快,骑电动车的女子连车带人被撞倒,痛苦的躺在湿漉漉的地上。

“我到现场的时候,她一个朋友(骑电动车女子)正扶着她,她说腰痛,起不来。我看她朋友用脖子夹着伞很不方便,就帮了把手,一起等救护车。”当时在附近执勤的金华交警一大队协警小贾解释道。他正是照片中那位打伞的民警。

骑电动车的女子姓祝,医院诊断尾椎骨骨折,大众轿车驾驶员姓于。双方之后在交警大队里处理事故时,祝女士的丈夫提出:“我们要求测速。

于先生没有过多的解释,反而主动让交警给他判责:“这事故我认点责任吧,我交了保险,而且那个人是我撞伤的…”(当汽车与非机动车发生故事,部分多驾驶员的心态和于先生一样,只想快点解决,让保险公司赔一点算了。)

但是交警调出监控仔细查看后认为,祝女士应当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于先生当时是按照绿灯指示,在第一车道上正常行驶(之后的测速结果显示,并没有超速),不存在没有礼让斑马线的情况,而祝女士却是有闯红灯过斑马线的行为,所以根据交通法规定,祝女士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想必不少开车的朋友,对马路上乱窜的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真是恨及也无奈,往往在市区行驶出现的碰撞事故,很大一部分就是由于这些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行驶而造成的。那么,我们日常开车又如何规避与非机动车产生的碰撞?而出现这些碰撞事故,又如何处理才不会让自己吃亏呢?今天小编就来跟各位车友们说一下吧。



做好预判和预处理准备



1、非机动车闯红灯:车主要随时注意从两侧突然冒出来的非机动车,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避免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擦。

2、遇到跑在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小心为上,如果看到有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时,要尽量拉开横向距离,当电动车距离自己特别近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到,小心,能让他们先行就让他们先行吧。



3、遇到斑马线上的非机动车:

开车时,你要明白,斑马线的意思就是要提醒车主减速,注意安全。所以平时开车时,千万不要疏忽路况变化和车辆变化带来的盲区。

4、停车开门遇到突然冲上来的电动车:

停车时要选择好位置,在开车门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车辆后方的情况,缓慢开车门。后排的乘车人要注意尽量从右侧下车,避免左侧的电动车。

淡定处理 保证不吃亏
首先,是心态要淡定,如果车内没有装行车记录仪,那么可以留意附近的摄像头或者目击者,然后报交警,叫保险,这样自己心里也有了底气。当然,如果事故造成有人员伤亡的,第一时间救人和叫救护车。

其次,在交警到达之后,要求交警鉴定对方非机动车是否违规,比如电动车,就要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

1、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

2、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

3、一次充电后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公里

4、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



只要违反其中一项都属于违规,那么就得“上升”为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了,这样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就更为清晰明确。当然,如果电动车属于违规车辆,那么骑车人就必须持摩托车驾驶者上路,没有的话属于无证驾驶,罚款拘留就不多说,全责是肯定的了,这样开车的你当然不会吃亏了。

信息来源: FM93交通之声、新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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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斑马线前要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认同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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