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人薪酬低 如何破局?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原行长马蔚华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取消对基金会工作人员薪酬的不合理限制。作为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理事长,马蔚华近年来积极利用政协委员的身份为公益人的薪酬待遇发声。...






公益行业薪酬为啥这么低?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原行长马蔚华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取消对基金会工作人员薪酬的不合理限制。作为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理事长,马蔚华近年来积极利用政协委员的身份为公益人的薪酬待遇发声。

  薪酬待遇低已是公益行业的“共识”。根据《2014 中国公益行业人才发展现状调查报告》数据,公益从业者的平均薪酬为3998元,与当地企业薪酬水平相比差距显著。有公益基金会秘书长甚至用“低到难以启齿”来形容公益人的薪酬待遇。

两副“镣铐”

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现行政策条例的限制。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基金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条例》的出台深刻影响着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当年全国基金会数量仅为700多家,此后几乎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到2014年底,全国基金会数量已经突破4200家。

《条例》对于公益从业者薪酬待遇的影响同样深远。《条件》规定了“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这在王振耀看来,“10%”在当时有着合理性,但十多年过去了,公益慈善环境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这样的规定已经不合时宜。”

资深公益人李劲打了一个比喻,认为公益人在“10%”的规定下做事,就像是“戴着镣铐在跳舞”,“当我们想做点事情时,无法放开手脚,甚至陷入被束缚的状态,无所适从,心理上有着巨大的落差,在这个时候,我们越是努力,就觉得越辛苦。”

去年底,李劲所在的基金会在招人,他在哈佛肯尼迪学院的校友正在著名人力资源咨询公司工作,主动请缨,对他说:有什么要求,我帮你找,李劲回他,能接受薪酬待遇与付出不太一致的人。同学听完后,笑了,“你这是什么观念啊,你这样的观念还能找到好人才吗?”

李劲一时无语,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你很难跟行业外的人解释10%,没有哪个行业会有这样的规定。”

除了“10%”外,还有一条关于“2倍工资”的规定同样给公益人的薪酬戴上“镣铐”。2014年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

资深公益人涂猛早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对于很多大型公募基金会而言,行政支出不超过10%的要求相对容易达到,但“2倍工资”则直接规定了公益从业者的薪酬水平,“这是要命的规定”。



两个落差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南方一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公募基金会去年的管理成本虽然只达到当年总支出的5.82%,但人均工资水平已经接近当地人均工资的两倍,使得其员工的薪酬难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这不利于基金会的员工激励和人才储备,同时限制了机构的成长。

“10%”和“2倍工资”规定导致的结果是,公益从业者薪酬偏低,行业难以留住优秀人才。

《2014中国公益行业人才发展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公益人才流失更多的是向行业外流动,超过一半离职员工最终离开公益事业,选择到企业、政府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仅有3成左右的离职员工选择到其他公益组织工作或者创办新的公益组织。

这给公益组织的管理带来更大的挑战。李劲坦言,在工作中需要经常思考:如何才能留住优秀的员工?“一名新员工经过两三年培养后,个人能力得到很大提升,但因为政策的限制,导致薪酬无法大幅提升,他就有可能去寻找更大的发展空间。公益事业常常说事业留人,感情留人,但现实是,待遇上不去,所谓的事业和感情都会显得比较苍白。”

即便是选择留下来的公益人,他们的职业成长也容易碰到天花板。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杨钦焕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许多公益慈善组织的年轻员工在入职时的起薪不比企业差,但做到中高层后,再与同龄、同级别的企业从业人员比较,就有了显著的落差。



两种声音

“从这个现象中,我的理解是公益人职业生涯的天花板太低,直接反映在秘书长的薪酬待遇上,许多优秀的公益慈善组织秘书长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创造的价值已经远远高于自己的所得。这个天花板导致了公益慈善组织难以建立科学的薪酬分阶和激励体系,优秀人才在薪酬到达天花板之后流失风险增加,以道德、情怀支撑人才留守的做法并不具备普遍性和可持续性。”杨钦焕说。

受访的专家学者、公益人均不约而同希望修改相关的法规条例,为公益人的薪酬松绑。因而,《慈善法》的制定被公益界寄予厚望,业界普遍希望借助这部上位法的出台,破除原有政策条例的限制。

但现实是,《慈善法》的一审二审草案从未出现对公益慈善组织管理费用比例的限制规定,但在3月9日披露的三审草案中,出现了“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5%”的规定,并由此引发了广泛的争论。

在全国政协的讨论会现场,有政协委员指着草案中的条文,大声指责,“15%的管理费太高了”;也有委员建议,应该完善审计,公开透明,“看看钱都花哪了,用得着10%这么多吗?”而在会场外,公益界的专家学者则认为条文不利于慈善事业发展,呼吁取消关于管理费的限定。

后来的事实证明,场外的声音终究难以影响立法的最终走向。

4天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草案作出修改,新草案对管理费的限制从15%降至10%。即便到了投票当日,仍有12名学者22家基金会联名给全国人大写信,希望改变这个规定,但最终还是无法左右结果。16日上午,《慈善法》表决通过,赞成2636票,反对131票。

《慈善法》的一锤定音,让管理费的争议暂告一段落,但在政策层面外,行业对于改善公益人薪酬待遇的倡导和行动仍在继续。


公益领军计划:众筹百万奖金奖励公益CEO
今年3月,酝酿多年的《慈善法》在全国“两会”上通过,这一次,国家开门立法,名士舌战群儒,推动中国公益在市场化进程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也留下了很多遗憾,尤其是关于公募基金会“管理费”的限定,让从业人员发出了“我心悲凉”的感喟。

目前,公众及政商各界对公益慈善行业的“道德绑架”仍然存在,公益从业人员还未能光明正大地拿到符合其市场价值的工资,这种行业发展与人心浮动的冲突无法在短期消解,将在“后慈善法时代”演绎出更激越的火花。上层虽有限制,行业仍可作为。目前,不少行业支撑型组织正在设法以第三方的身份为职业公益人筹集“奖金”,他们能撕开一个口子吗?

今年1月,正值岁末年初,《公益时报》社长刘京在一场公益年会上发布了“中国公益领军人才”项目,计划为基金会秘书长众筹百万奖金。

刘京,民政系统公务员出身,后在国有企业担任要职,2000年创办《公益时报》,进入公益界。如今,他计划借助公益平台向100名企业家众筹1亿元,用来奖励100名基金会秘书长。

在中国公益界,人员薪酬待遇低是行业的通病,而作为公益组织“CEO”的秘书长,其劳动所得不仅无法与商业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并肩,甚至不如一些大公司的基层员工。

《2014中国公益慈善行业高端人才就业市场及薪资指南》显示,2013年全国公益支出超千万的基金会的秘书长平均年薪约为30万,而类比的企业CSR总监年薪则接近100万元。

“凭什么做公益的就低一截!”刘京认为不应该。

现实是,受制于“管理费不超过10%”和“工资不超过平均水平2倍”,基金会即便有钱,也不能直接给秘书长发高薪。

刘京设想,由第三方给予秘书长奖励。大约一年前,他开始琢磨成立一个慈善家的交流平台,找一群企业家捐款,奖励优秀的基金会秘书长。最开始是每人奖励一二十万,但后来有人提议,这钱有点少,没办法引起关注,“要做就要做大,至少在公益领域形成震动”。

“行,那就选100个秘书长,每人奖励100万吧。”刘京于是启动了为秘书长众筹百万奖金的中国公益人才领军计划。

资深公益人李劲评价:这是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

众筹企业家
为项目引入众筹理念的人叫杨勇,微博ID“北大杨众筹”,他发起众筹的项目在国内颇有名气。杨勇毕业于北京大学,是刘京的学弟。

彼时,杨勇正在推动他的“人才IPO众筹模式”,希望把个人当作IPO(首次公开募股)标的进行股权众筹。在一次路演上,杨勇邀请刘京到场为其站台。刘京一听,觉得人才众筹适合公益,有得搞。

路演结束后,刘京找到杨勇,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他。两人一拍即合,刘京邀请杨勇担任项目的众筹框架师,为项目设计整体的众筹框架。据说,他们两人在聊天时,旁边一位素不相识的企业家听到也大感兴趣,主动走过来对刘京说:“这太好了,我参加。”

事实上,刘京并不缺乏企业家资源。

《公益时报》在过去的12年里,每年都会联手编制“中国慈善榜”,对国内企业家捐赠进行排名,榜单上的年度大额捐赠“常客”,后来都成为了刘京的公益伙伴。

而刘京本人除了担任《公益时报》社长外,还有许多社会职务,让他聚集了一批志同道合的企业家。

刘京说,他本来想一个人就找齐100个企业家。但杨勇告诉他,不能这样,要把圈子做大,应该先找到30位企业好友作为核心发起人,并让每位发起人推荐3名企业家进来,最终形成100人的规模。

在外人看来,要找到这么多企业家很难,但刘京不担心找不到人,他担心的是怎么找到合适的人。“我们做公益,最看重初心,进来的企业家首先要有社会责任心,而不是为了私利。”

另外一个条件是,企业家必须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至少有年度捐赠1000万元的经济实力。

奖励秘书长
1000万元是后话,就目前而言,参与的企业每人只需要拿出十分之一,用来提升基金会秘书长的收入水平,或者说,是部分秘书长的收入水平。

高付出低收入是公益组织的CEO们普遍面临的问题。中国的秘书长们不仅需要面对复杂的政治、舆论和道德环境的挑战,还得具备管理、筹资和执行等能力,资深公益人李劲认为,秘书长的能力要求和劳动付出不亚于企业高管或者职业经理人。

目前,全国基金会数量已经突破4800家,秘书长的普遍年薪在10万~20万之间,30万之上就算是高薪了。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行政管理经费不超10%;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也要求基金会人员工资不得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2倍方能免税。这是基金会不能触碰的两条红线,其直接影响是,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低。

在现在的政策下,“中国公益领军人才”项目像是“曲线救国”。刘京认为,100万是奖金,由第三方直接支付给秘书长个人,不违背现行的政策法规,只要获奖者依法纳税即可。

当然,百万奖金不是随便就能拿到。

按照主事者的设计,首先,秘书长服务的基金会必须要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如果是个草根组织,一年资金运作才一两百万,那就没法奖了”;其次,秘书长所在的基金会没法给他开出足够高的工资;最后,秘书长从事的工作要有影响力,能够推动行业的发展。

有意思的是,奖金只能用于个人,而不得用于机构或其它公益用途。《公益时报》总编辑赵冠军说,在项目设计中,有基金会的秘书长曾表示本人若获奖,更看重荣誉而不是资金,可以将资金发给团队,对此,项目组曾研究过,获奖者可以拿钱去参加培训提升能力,买房买车改善生活,但不允许把钱捐出去作其他公益用途,如果获奖者的确不需要这笔资金,他只能返捐给项目,用于奖励更有需要的秘书长,保证慈善家捐赠的初衷不改变。

李劲提出了一个顾虑:如何界定秘书长的成绩是由个人取得还是团队所有?“大多数情况下,秘书长取得的成绩是集体努力的结果,如果奖金只能用于个人,就忽视了团队的努力,对他们而言,这是个难题。”李劲觉得,这是评选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打造生态圈
最终的遴选细则还没制定,但赵冠军并不担心,他相信借助业界的专家学者和首批发起企业家,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眼下,他最需要做的是为项目找到一个合适的组织形态。

100名企业家的参与,意味着众筹金额达到不低于1个亿,如何进行运作是个问题。赵冠军设想了三个方向:一是基金会,二是民办非企业,三是商业公司。“三者各有优劣,公司更独立,想把钱发给谁就给谁,但公司要交税,会对众筹资金有一定损耗,基金会和民非能免税,但资金使用起来受到限制更多。”

该选择哪一种?赵冠军打算把问题丢给“股东”们,让他们投票决定。

按照众筹逻辑,每位参与众筹的企业家都是股东,而且权力均等,项目作出的重大决定,都应该由全体股东投票决定。

这看起来像是企业家的民主试验。在此之前,公益领域已有先例。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同样由上百位企业家发起,这群企业家在组建NGO过程中,甚至形成了一种“吵架”文化。

“为秘书长众筹百万奖金”同样需要上百位企业家参与,可以料想,企业家在实现“为公益而共和”的过程中,自然少不了争论。但赵冠军反倒觉得这是好事,“肯吵架说明企业家愿意参与,他们愿意参与公益,资源不就进来了嘛。做公益最怕没人参与,形成不了影响力。”

现在,他们计划制造更大的影响力,在原有的百名企业家和百名秘书长的基础上,再找来50名行业领袖(公益大咖、学者专家、大型基金会理事长等),组成一个250人的豪华阵容,并在未来几年持续扩容。

刘京希望打造一个能够推动行业发展壮大的资源平台,“公益行业做大了,话语权才能水涨船高。”

值得一提的是,平台里的企业家都具备千万级的捐赠能力,刘京设想未来将鼓励他们出资成立基金会,并使之成为企业家参与公益慈善的“标配”。届时,企业家有资源,新成立的基金会有人才需求,秘书长有专业能力,彼此能促成更多的合作。

以项目平台聚集企业家资源,以企业家资源推动公益行业发展,企业家资源与秘书长人才彼此循环促进,形成一个跨部门的公益生态圈,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协调社会关系,在预防和解决公益领域的问题以及社会问题中,体现公益生态圈的融合发展。而刘京的愿景是,生态圈未来能够孵化出一个公益帝国。

未来的蓝图很宏大,而“中国公益领军人才”项目才刚刚起步,能够走多远,尚待观察,但至少在当下,主事者还是很有信心的。

来源|中国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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