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窗外扔出一支烟头,却把自己的车点着了!!!

 

大家都知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而驾驶员郭某却没放在心上,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车给点着了。8月2日15时许,重...






大家都知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而驾驶员郭某却没放在心上,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车给点着了。



8月2日15时许,重庆高速执法第二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在万开高速上发现前方一辆轻型货车货厢正在燃烧,而驾驶员正用自己的双手扑打灭火,执法人员立即使用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对失火的车辆进行灭火。由于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火势很快被控制并熄灭。



记者从高速执法二支队六大队了解到,事发当日,驾驶员郭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由赵家运送货物到开州,在运输途中抽了一支烟,然后随手将烟头扔出车外,没多久就发现自己货厢后面冒出浓烟,郭某立刻停车查看,发现货厢内燃起来了。但由于自己车上没有配备灭火器,情急之下用双手去灭火。



事后执法人员在郭某的车厢内发现了许多泡沫和纸板。据郭某称,这些泡沫和纸板都是用来垫在货物下面的。根据调查,是由于郭某扔出车外的烟头飘进了货厢,引燃了车厢内的杂物,所幸执法人员刚好巡逻至此,及时帮郭某将火扑灭,郭某并没有受到太大损失,只是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由于郭某的车上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执法人员按照《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一条一款一项的相关要求对郭某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的时候尽量不要抽烟,更不要将烟头扔出车外,由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导致车身后部的空气产生旋涡,扔出去的烟头很容易被卷进车厢,从而引发火灾。同时,所有的车辆应该按法律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

来源:看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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