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车主别吃亏!83辆泡水车遭拒赔,就因保险公司玩了个“文字游戏”!

 

近日凌晨,一场暴雨袭击昆明市区,造成多地被淹,位于盘龙区明通巷社区勘泰大厦的地下车库直接被淹没顶,停在车库里...





近日凌晨,一场暴雨袭击昆明市区,造成多地被淹,位于盘龙区明通巷社区勘泰大厦的地下车库直接被淹没顶,停在车库里的83辆车“全军覆没”!

被浸泡三天三夜之后,被淹车辆陆续被拖出车库,得以“重见天日”,但对于车主和小区住户来说,还有让他们更闹心的事情。
理赔受阻


83辆汽车经定损后,全部确定为报废。

业主李先生新买的奥迪Q5于24日下午被拖出,送往4S店定损修理。“本以为自己买的是新车,保险公司会理赔的;没想到最终被定为报废,且保险公司拒赔。”
83辆报废车无一得到赔偿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车子是停在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停车场,因此损失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

第二,车主没有购买涉水险,所以不再保险的赔付范围之内。

目前几乎所有的车主都没得到任何的赔偿,一方面物业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另一方面即使个别的车主有购买涉水险,但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仍然是第一条。
律师观点:买车损险就该获赔


针对83辆泡水车无一获赔的情况,律师张宏雷认为:

保险公司和车主玩了“文字游戏”,以避高额赔付。

事实上,只要是购买了车损险的车主,都该获得赔付。张宏雷认为,关于“涉水险”的说法,完全是保险公司“望文生义”。“涉水险”是通俗说法,实际上指的是车辆附加险中的“发动机特别责任险”,保的是车辆在水中行驶时,发动机进水损毁的风险。在勘泰大厦水灾事件中,车辆是静止的,“如确被淹导致损毁的话,只要车主买了车损险,保险公司都必须予以全车赔偿”。

在事件中值守地下停车场的物管公司,只承担一般注意义务;而当时的特大暴雨和洪涝,已超出了物管的能力。“对于泡水车,保险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物管承担部分责任。”

在这里小编跟大家明确一下涉水险和车损险的定义:

涉水险:是一种新衍生的车险险种,这个险种主要是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它主要是保障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

涉水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简单的说就是在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才可以投保涉水险。

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关于涉水,车损险赔付的是因涉水而导致的电路故障、车内进水、清洗费用等,但是如果涉水后长时间不处理,导致老化和腐蚀,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截至8月1日,83辆泡水车完成赔付23件,赔偿金额339.33万元。

除此之外,3起案件因未购买车损险,无法进行赔付,1起案件因损失金额小,车主主动销案。
“泡水车”哪些能赔哪些不能赔?
中国人保昆明理赔中心主任杨永春介绍,车被水泡(以下简称泡水车)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车辆在静止情况下被淹,车主没有强行发动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失,只要投保了车损险,我司会负责赔偿;二是在可以预见发生故障的情况下,车主依旧强行涉水行驶造成的车辆损失,车损险不给予赔偿。车主只有同时购买了“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即“涉水险”),才能相应获得包括发动机损失在内的赔偿。

“勘泰大厦83辆车都是静止状态即在停放中受损,只要投保我司车损险都能获赔。” 杨永春告诉记者。
如果保险公司不理赔该咋办?
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被保人对理赔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先行调解,或至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律师认为,在车主已买过车损险的前提下,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物管公司与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另一个是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这两种法律关系是竞合的,受害人只能选择一种法律关系起诉,或单独起诉物管公司要求其承担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或单独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其承担被保险车辆受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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