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竟要5万违约金,这钱若换自由到底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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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入职容易离职难,
5万违约金摆在前。
哪知有天要离开,
悔恨当初不应把那合同签。
用人单位怕你走,
劳动合同里下手,
维权绝不能手软,
说法君给你来消愁。 
1


Q1



本人想离职,但是合同上约定未满合同期离职,违约金为5万。如果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申请,是否可以离职?违约金是否需要赔付?
A1:
  
您好!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只有在为员工提供培训(约定服务期)以及依法约定保密条款(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才可以约定违约金。如果你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形,可以不支付违约金并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而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分别为: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你需要核实你是否属于这两种情形。

建议你将上述情况与该公司阐明,你们双方将此事协商处理。
2
Q2



新进工厂员工上班10天左右,还属于试用期内,在下班后,在外面被摩托车压伤骨折,请问厂方和社保要承担责任吗?
A2: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还需要您是非主要责任方,这样您就符合构成工伤的情形。如果您构成工伤,即使您还在试用期内,工厂和社保也需要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故根据您的描述,如果要认定为工伤,还需要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您是非主要责任方。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即使你还在试用期,但你与公司还是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此时要看工厂是否为你代缴了社保,如果代缴了,则一般都由工伤保险进行理赔,否则全部由工厂来赔偿。

建议您先按照自己交通事故责任来确认您是否符合工伤的情形,下一步再确定你可以获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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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由于单位和单位之间的问题导致个人医保社保没有续缴,个人生病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去主管单位,单位说他们没有权利管下级单位,因为下级单位外包出去了。
A3:

您好!单位有义务需要为你续缴社会保险,在未续缴期间产生了医疗费用,单位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0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从上述的有关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的、强制性的义务。另外根据《劳动法》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因此缴纳社保费不单是企业单方的行为,个人本身也有责任和义务。在未缴纳社会保险期间产生的医疗保险费用,单位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建议你先与单位协商此事,如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你们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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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在原来的单位上班膝关节受伤,当时在我们这当地小医院拍片没发现骨折,就以为扭伤,在家休息了10天,感觉好些就上班去了。14年到别的公司,16年在上班时膝盖同一地方再次受伤且很严重,到市医院发现膝盖半月板损伤,前交叉韧带断裂、有积液。需手术费约3万。且医生还说应该是旧伤加新伤。
A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你在上班时受伤,则要区分是否是因工作原因受伤,如果是则属于工伤的情形,否则就很难构成工伤。您可以先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之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此可以知道您构成职工工伤等级是多少。最后根据职工工伤等级确定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如果单位给您购买了社保,则还需要向社保局申请赔偿,如果没有则由单位承担全部的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你可以看下你是否符合以上情形。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首先你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其次是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综上所述,你可以先判断一下自己是否属于工伤的情形,然后你按照上面的流程,一步一步的走完。如果单位不配合,及时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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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A5:

您好!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是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有一个情况例外,那就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故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来计算你的经济补偿金。

建议你分清楚目前的状况,与单位先积极协商,如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你们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
感谢值班律师:
黄求龙( 湖北武汉)
劳力体力和心力,

通通付出尽全力。

报酬和福利不能少,

捍卫权益靠法律!

说法君指明维权路,

我爱劳动最光荣。

主编 | 王秀敏

实习小编 | 杨梦琦

实习法务 | 向虹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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