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怕在缅甸买到假货了

 

赚钱不容易,剁手停不了,为了不吃土,我们买东西都会货比三家,尽管如此,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我们还是会不时受到“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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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不容易,剁手停不了,为了不吃土,我们买东西都会货比三家,尽管如此,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我们还是会不时受到“欺负”。



为了让大家不上当,小编曾多次报道关于假货的消息,什么假油、假辣椒、毒化妆品、过期药品都经常是我们报道的对象。尽管如此,市场上很多黑心商人为了牟利还是顶风作案。



吃了质量不达标的东西,幸运的就拉拉肚子,不幸运的,甚至会危及生命;用了有“毒”的化妆品,别说华丽变身了,脸不烂就不错了。。。买到这些商品,怎么办?吵架解决不了问题,机制的我们,难道就只能忍着?不!我们要好好收拾一下这帮“大坏蛋”。
以后,咱们买到质量不达标的商品,或者没有享受到该有的服务,就到消费者事务管理局投诉。

买东西时权益受到侵害就投诉

【缅甸中文网讯】咱们老百姓作为消费者,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让我们维权有路,政府早在2014年就成立了消费者事务管理局,接收权益受侵害者的投诉。但成立几年了,很多人还是不知道这个部门的存在。

小编了解到,2014年和2015年的时候,全国范围内的投诉案件只有20起。到今年,知道的人多了,10个月内就达到了45起。消费者投诉事件在逐年增加,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民众,掌握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投诉范围广

根据消费者事务管理局的统计,民众主要的投诉对象是过期食品、餐厅卫生条件极差、化妆品不达标、商家不按保险为民众提供应有的服务、长途客运站提供的服务与宣传不符等。

从这些举报案件不难看出,除了吃的、用的,大家现在对服务也重视了。如果说不达标的商品是危及了我们的健康,那么不到位的服务,就给我们一种“咽不下这口气”的感觉。买东西之前,消费者就是上帝,一旦付了款,部分商家就变身“大爷”,对商品存在的问题推三阻四,该有的售后服务也没有了。



被举报后,不良商家会面临哪些处罚?

无论是卖假货的商家,还是耍赖的商家,今后,咱们都要好好整整他们。根据

我国《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商品及服务、自由选择、由商家提供质量保证及获得全面正确信息等权利。向消费者销售危险、伪劣和过期商品的商家,将面临最高3年和500缅币的罚款。

消费者事务管理局的负责人告诉小编,接到消费者投诉之后,他们会对被投诉的商家进行调查,如果商家真的存在问题,将进行追责。第一次是警告处理;第二次实施严重警告,如果商家屡教不改,那就对商家进行罚款、撤销执照等。

那么,我们要如何进行举报呢?
联系地址:绥波达路与江边路交叉口第(228/240)号二楼 

电话:01254024   

传真:01254023

邮件:tradecenter.myanmar@gmail.com

网址:www.trade.gov.mm

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怕麻烦地举报那些不良商家,今后,我们买到假货的几率才会大大降低。让我们一起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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