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内智能交通PPP模式项目案例介绍(第二波七大案例)

 

引子3月,赛文交通网整理了国内智能交通PPP模式项目案例介绍十大案例文章,获得众人关注。这次本站又整理了第二...



引子

3月,赛文交通网整理了国内智能交通PPP模式项目案例介绍十大案例文章,获得众人关注。这次本站又整理了第二波的七个项目案例,继续让大家关注PPP模式在交通信息化领域的实际应用状况。八个案例覆盖的行业包括平安城市、公共自行车、智能公交、智能交通、智能停车、停车场建设等。细读案例可以发现,其中一些案例在模式上确有突破,而有的项目则是伪装PPP。

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对案例进行了部分删除,每个案例的全文介绍请登录本站官方网站进行查阅。

第一弹:“智慧岚山”二期—综合视频监控(天网)系统建设PPP项目(3000万)

1.项目实施机构

日照市岚山人民政府授权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为“智慧岚山”二期—综合视频监控(天网)系统建设PPP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2.项目公司组建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人,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标人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

3. 项目基本情况:

3.1“智慧岚山”一期工程——云计算中心和综合应急110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已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期5年。项目所有视频监控需接入到云计算中心和视频综合管理平台中进行统一管理,供全区各个政府部门共享应用;

3.2项目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模式),由中选社会资本方全额投资建设,岚山区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向社会资本方购买服务,根据系统运行可用性指标支付相关服务费用,运营期不少于10年;

3.3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高空瞭望、新增智能卡口监控、智能球机监控、公交站点固定监控、视频集中存储、实战平台软硬件、传输网络、视频综合管理平台扩容、新建系统运行维护以及原有各乡镇已建800个视频监控点的运行维护;

4.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含建设期、设备更新、10年期的运行维护、网络传输、投资回报、税金等,经考核后的年度可用性付费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第二弹:宜昌市公交候车亭(一期)PPP项目介绍(2870.45万)

1、建设内容:

项目包括区域内道路新建公交候车亭以及部分现状候车亭拆除重建。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宜发改审批[2015]284号)新建公交候车亭214座,拆除重建候车亭120座,共计334座。

其中拆除重建的候车亭中有53座由于产权问题不列入本项目范围内。即项目新建候车亭214座,拆除重建67座,共计281座。

2、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870.45万元,资金全部由供应商自筹。

3、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为10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若提前建设完工可提前进入运营期,总体特许经营期保持不变)。

4、合作模式:项目拟采用BOT模式,政府通过特许经营协议授权供应商独资在宜昌市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公交候车亭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5、投资回报机制:回报机制主要为社会用户付费模式,即收取广告灯箱租赁费用。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制定广告灯箱的租赁方案,广告投放用户向项目公司缴纳广告灯箱租赁费用。

6、政府收费:社会资本合理收益率暂定为8%,当超过此收益率时,政府向项目公司收取一定额度的资源管理费。

第三弹:安庆北部新城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PPP项目简介(3140万)

1、项目建设运营模式:

经安庆市宜秀区政府宜政秘[2015]41号文批复,采用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方式,即参照PPP模式建设、运营北部新城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项目,由政府确定建设规模和设施设备档次,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建设运营公司。

运营服务期为10年。

2、项目建设目标:

在北部新城中心城区约22平方公里范围内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一期拟建规模:主要结合区政府及行政职能部门、居住小区、大型公建、商业区、景区等重要客流集散点,设置服务网点22个,大约500-800米一个点,共650个锁车器,700辆城市公共自行车。

3、实施方式:

由中标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采购人通过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采用按约定的支付方式购买服务。

4、报价与产权

项目最高限价314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建设22个站点,公共自行车700辆、650个锁止器和22个站点控制器及自行车停车棚、服务亭安装等前端部分、后端部分建设,一次性建设完成。十年运营期内产权归属运营方,十年运营期满后,设备产权及所有系统、设备完好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使用本项目的所有运营管理软件,但不得侵害中标人软件技术知识产权,不得将相关技术使用权转让、转借、出让给第三方。

5、项目付款方式:

(1)建设费用(含前端部分、后端部分):按审核后的工程建设总投资分10年支付,运营期每年元月份支付10%。投标人的建设费用报价应包含投资回报及付款期内的银行利息、物价风险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运营管理费:

①本项目采用绩效付费方式,即采购人依据项目运营公司所提供的公共自行车产品和服务质量付费;

②采购人的付款进度:项目10年运营期间全部费用的金额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而确定。采购人的付款进度在运营期内分10年支付。

③年度付费采取每月考核、每月计费的方式。采购人对中标人项目运营公司车辆运营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为优秀时,在第一至九个运营年采取每半年付费一次方式,每年7月份上旬支付当年运营费用的40%,12月下旬支付当年运营费用的40%,余下20%作为考核费用,依据当年的考核结果在次年元月份一次性支付。

④在第10个运营年度,为确保顺利交接,第三至第四季度不支付费用,该半年应支付的运营费款项作为移交保证金,运营年结束根据考核结果及移交情况一次性支付,如有缺陷的,则扣减相应的款项。

6、广告资源:广告资源归采购人所有,不含在采购内容中。

第四弹:泸州市第二批城市停车场PPP项目简介(6.929716亿)

1、背景介绍

项目包括泸州市第二批城市停车场PPP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维护管理和运营期内的维护管理等。项目位于泸州市主城区。共建设5个停车场,总用地面积53866.89平方米(约80.8亩),总建筑面积143000平方米(其中:车库建筑面积136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建设停车位3850个,快速充电桩770个。

项目预算:预计投资69297.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99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54.91万元,预备费3177.25万元,建设期利息2575.00万元。

2、合作模式:PPP合作模式。

(1)项目实施机构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政府指定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全过程管理;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5%,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按5%:95%的比例出资(均以货币出资) 注册资本金。

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服务费由项目公司通过经营停车场、商业配套设施租金、广告收入等方式获得。

(3)项目周期:建设期暂定2年,运营期30年。

(4)项目拟以30年的停车场特许经营权投资收益保障,市财政将可用性服务费缺口部分列入年度预算,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资金补足安排。

3、项目运作及回报机制

(1)项目运作方式

①项目运作方式为“BOT”(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写),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该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在通过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后,由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各停车场项目的前期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等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公司按照《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泸州市发改价格〔2012〕403号)相关规定对停车场进行收费运营管理,并负责停车场的清洁卫生、检修、主要构件结构的保养维护,在30年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无偿将项目资产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清资核产后注销,项目合作终止。

②项目将根据不同地点单个停车场项目分别计算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政府授予项目公司30年的停车场特许经营权,以保障乙方通过停车场收费运营获得合理的投资及投资回报。

③提前终止合同情况下勘察、设计、工程费计价报价

建安工程费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前附表第8项的标准计价。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意见,勘察、设计费按2002年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收费标准为上限、建安工程费以泸州市财政评审控制价为上限、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年投资回报率10%为上限,申请人自行报价竞争。

④项目周期:建设期暂定2年,运营期30年。

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服务费由项目公司通过经营停车场、商业配套设施租金、广告收入等方式获得。运维服务费自单个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按泸州市统一收费标准计取;可用性服务费根据社会资本方建设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及合作期内实际占用资金按实计算。社会资本方的资金占用时间为每笔资金支付至项目公司的到账之日起至最终回收投资及回报到社会资本方的账户之日止。在项目合作期内,若项目公司经营停车场的总收入不能满足社会资本的最低投资回报要求,则政府给予不足部分相应的财政补贴,并于经营期开始第二年起每年将一定数额的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纳入预算的数额根据投资总额、最低投资回报要求和上一年度的经营收入综合确定。

(2)项目经济效益

经财务评价,项目年均总收入10,309.32万元(不含财政补贴),年均总成本3,936.97万元,项目年利润5,697.55万元,净现值3,880.03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6.51%,社会资本金财务净现值为2,963.86万元,社会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6.53%。通过指标分析表明本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项目发行债券后的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项目投资经济费用效益能力较强。

(3)项目回报机制

政府授予项目公司30年的停车场特许经营权,使社会资本方通过停车场收费运营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方出资代表可根据PPP协议约定,不参与项目公司分红。

2年投资回报计算约定:

社会资本方的最低投资回报,其年投资回报率不得超过10%,并列入竞争项目,以最终选定的社会资本方所报的投资回报率为准,根据社会资本方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及合作期内实际占用资金按实计算。社会资本方的资金占用时间为每笔资金支付至项目公司的到账之日起至最终回收投资及回报到社会资本方的账户之日止。社会资本回报计算基数以审计后的竣工决算建设成本为准。

若社会资本方退出是由政府资本方以股权收购方式时,股权溢价率与社会资本方在竞争性磋商时所报的投资回报率相同。

第五弹:任丘市2.235亿计划PPP模式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工程(1.871亿)

项目要求建成“一个总平台、一个分平台,13个子系统”,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市公安局建设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冀中公安局建设分中心,以及智能信号控制系统、全程视频监控系统、交通违法监测系统、交通诱导发布系统、停车场系统等5个子系统建设,预计投资1.871亿元;第二期新建其他8个子系统,全面构建高效智能交通系统。智能交通系统全面建成后,可根据工作需要,人工干预信号开闭,实时掌握调配各警种警力、车辆资源,随时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形成实时指挥、即时勤务的智能管理体系。一期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任丘市公安云计算中心。包括视频专网云计算中心、公安信息网云计算中心两部分,市公安局为云计算的核心节点,由华北石油通信公司提供云计算中心基础软硬件和配套服务。预计投资6000万元。

(2)机房环境建设。所需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由华北石油通信公司提供机房环境,为各类信息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技术环境。预计投资400万元。

(3)运行维护管理平台。平台以云计算中心、网络为基础,实现设备入网注册、运行状态监测、参数设置、系统管理等功能。预计投资300万元。

(4)智能交通指挥中心。中心通过与公安大情报系统、综合应用平台、交通部门、电台电视台、互联网进行信息交互,实现全市交通智能调度指挥管理。预计投资350万元。

(5)智能信号控制系统。通过设置智能信号灯,实现对市区交通信号灯的远程智能化控制,为绿波带和公交先行做好基础准备。预计投资380万元。

(6)全程视频监控系统。通过整合视频监控系统资源,实现对市区、国省道路面交通状况全覆盖无死角死面监控。预计投资1280万元。

(7)交通违法监测系统。通过建设闯红灯违法抓拍和违法占道抓拍系统,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预计投资7140万元。

(8)交通诱导发布系统。交通诱导屏及时发布路口和路段的实时路况、交通事件、交通管制措施、交通安全宣传等各类交通信息。预计投资940万元。

(9)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包括停车场审批、道路停车泊位信息管理、停车场信息管理三个子系统。通过智能分析全市停车场信息和外场设备采集信息,实现自动分配停车场资源、发布停车场信息,引导并满足各区域的停车需求。预计投资420万元。

(10)通信系统。主要是网络租赁费,每年约1500万元。

第六弹:乐至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二期、高清治安卡口PPP模式建设(2798万)

项目包括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二期和高清治安卡口,由中标运营商建设,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由县公安局使用,使用期限6年,期满后,中标运营商无偿将所有设施设备移交给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

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平均分24个季度,按季度支付。

该项目最终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以2798中标。

第七弹:茂名市电白区7800万PPP模式城市停车智能管理系统(7800万)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停车智能管理系统PPP融资建设项目启动,项目采用PPP特许经营权建设采购模式,分期建设,建设规模为总建设5000个停车位,包括路内和公共停车位,总投资约7800万元。

项目系统建设包括停车收费系统、停车诱导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位检测系统、后台管理系统及供电系统六大部分。

系统实现的功能包括:

1、自动化控制,现场无人值守,使用者自助缴费

2、车位自动检测停车状态,实时掌握停车情况

3、道路的实时监控

4、支持银联卡支付与智能手机远程支付

5、车位诱导功能

6、只能收费终端具有语音提示功能

7、腾讯方式采用电信3G或4G网络

8、系统可远程升级,并拥有二次开发功能,可供日后系统对接

项目要求承建单位应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中国广东省茂名市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其中电白区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现有资源方式作价入股,持有项目公司总股本的49%; 承建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持有项目公司总股本的51%。由电白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予该项目公司PPP特许经营权最高期限30年(不含建设期),经营期以每期单独计算。

项目公司需完成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维护,项目公司按照PPP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获得停车设施使用费(实行停车分段计费,即3小时内收费3元,3小时至6小时每增加1小时收费1元,6小时至12小时不再加收,总价按限价6元收取,12小时后按上述收费标准循环计费)。

项目公司将在特许经营权期满时,将设施完备、正常运行的项目移交给茂名市电白区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单位或其法定承继人。

精华文章
【案例】国内智能交通PPP模式项目案例介绍(十大案例)


    关注 赛文交通网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