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重磅』总局发布10项指导原则!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10个指导原则!...



点击上面蓝字  ▲ 订阅

“置顶”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医械法规资讯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

1.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超声洁牙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4.视野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5.防褥疮气床垫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6.超声骨密度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7.电动轮椅车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8.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9.医用吸引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10.小型分子筛制氧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现予发布。

具体内容如下:

1.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和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系对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注册技术审查的通用要求,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充实细化。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产品的技术审查人员和申请人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相关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和更新。审查人员仍需密切关注相关适用标准与注册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2.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超声理疗设备(第二类)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和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系对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的通用要求,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充实细化。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产品的技术审查人员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相关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和更新。审查人员仍需密切关注相关适用标准与注册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要求。
3.超声洁牙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超声洁牙设备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超声洁牙设备产品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4.视野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系对视野计注册技术审查的通用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充实细化,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产品的技术审评人员和注册申请人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相关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和更新。
5.防褥疮气床垫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防褥疮气床垫注册技术审查的通用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充实细化,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还应遵循相关法规。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6.超声骨密度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超声骨密度仪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超声骨密度仪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7.电动轮椅车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电动轮椅车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电动轮椅车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若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根据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8.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注册申请人对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类产品的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类产品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9.医用吸引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申请人对医用吸引设备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用吸引设备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10.小型分子筛制氧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小型分子筛制氧机的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小型分子筛制氧机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来源:CFDA

整理编辑:弗锐达医械资讯
在线客服:2206460483

医械法规群:377876554 

服务手机:18606093360

官方电话:4006091580



推荐阅读:

『今日重磅』总局发布5项指导原则!

➤弗锐达商务广告模块启动通知

『CMDE』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出炉!

➤本周医械圈都有哪些大事?



医学事务经理

岗位要求:1、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医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同岗管理工作2年或3年CRA工作经验,有PM、BD经验者优先;3、负责临床基地的商务对接,与PI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4、对接专家临床科研需求,提供解决方案; 5、负责筛选、联系确定临床研究单位。

快到碗里来:freda@fredamd.com


    关注 弗锐达医疗器械资讯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