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99·人类学】青年学者专辑丨潘艳勤:《做“干女儿”:中越边境地区壮族布傣外来媳妇的本地融合》

 

通过让外来媳妇做“干女儿”,即认一个本地干妈的文化策略,使外来媳妇家庭在当地缺失的“后亲”角色得以填补,从而确保了家庭各项仪式实践得以顺利进行。...



             潘 艳 勤 博 士              
摄影丨小鹏丨丨来源丨AFA


作者简介】潘艳勤,女,博士,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文化人类学、跨境民族社会历史文化。

摘要】以中越边境地区龙州县金龙镇壮族布傣为个案,探讨壮族布傣社会充分利用地方传统文化机制,通过让外来媳妇做“干女儿”,即认一个本地干妈的文化策略,使外来媳妇家庭在当地缺失的“后亲”角色得以填补,从而确保了家庭各项仪式实践得以顺利进行。这一文化机制不仅解决了跨族际婚姻交往中由于文化差异带来的文化冲突和社会紧张关系,维持了社会和谐有序的互动,同时也为外来媳妇快速融入地方社会生活,建立地方社会关系提供了可能。

关键词】干女儿;中越边境;壮族布傣;外来媳妇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越边境族群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3BMZ007);广西民族大学中国-东盟研究中心(广西科学实验中心)开放课题项目“中越跨境少数民族的民间宗教信仰和跨境流动”(项目编号:KT201411)。

来源】《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第107-113页。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农村妇女跨区域、跨族群间的流动日趋频繁,相关研究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Louisa Schein对苗族妇女“跨地方生活”的研究表明,苗族妇女从偏远落后的农村向更有名望、更现实、有更高农业生产率的汉族农村社会的向上流动,使这些苗族妇女成为“脱离地方的人”而无法融入地方汉族社会。[1](P213~237)Tan Lin和Susan E.Short关于江苏省张家港外来媳妇的研究指出,这些外来的农村妇女在她们嫁入的社会中处于“双重外来者”身份,她们和本地妇女的婚姻有区别,并在新的家庭中受到不一样的待遇。[2](P151~176)刘中一对北京市东城区外来媳妇的跟踪调查发现,外来媳妇作为北京市流动人口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同样处于“双重外来者”身份,她们既是当地社区生活的“外来者”,又是婆家家庭生活的“外来者”,这种特殊的身份使得外来媳妇社会支持体系比较残缺,并产生比较明显的“相对剥夺感”。[3](P82~89)

综上所述,当前学术界关于农村妇女婚姻流动的研究主要呈现的是外来媳妇与地方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外来媳妇作为“双重外来者”身份往往无法融入地方社会生活。在人口频繁流动的当代社会,跨族际、跨地区的婚姻交往互动是否都如上述学者们的研究那样充满着矛盾和冲突?地方社会是否有能力或某种文化机制应对跨族际婚姻带来的种种文化冲击?带着这些问题和思考,本文试图以广西中越边境地区龙州县金龙镇的壮族布傣为个案,探讨壮族布傣社会如何通过地方传统文化策略来应对社会变迁过程中由于外来媳妇的到来引发的种种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关系。研究发现,壮族布傣社会利用地方“认干爹、干妈”的传统文化机制,通过让外来媳妇做“干女儿”,即认一个本地干妈的文化策略,使外来媳妇家庭在本地缺失的“后亲”角色得以填补,从而确保了家庭各项仪式实践得以顺利进行。这一文化策略不仅解决了跨族际婚姻交往中由于文化差异带来的文化冲突和社会紧张关系,维持了社会和谐有序的互动,同时也为外来媳妇快速融入地方社会生活、建立地方社会关系提供了可能。[①]

二、田野点概况:金龙镇及壮族布傣
本文的田野点位于广西西南中越边境地区龙州县的金龙镇。金龙镇位于龙州县的北部,距离龙州县城55公里。金龙镇东、南两面分别与龙州县的逐卜镇和武德镇相邻,北靠大新县宝圩镇,西与越南高平省下琅县接壤,边境线长35公里。 金龙镇总人口有28 557人(2010年),都是壮族。金龙镇的居民分为布傣、布侬、布广,即傣人、侬人、广人三个支系。金龙壮族布傣人口有17 000多人,约占全镇总人口三分之二。[4](P1)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民族识别,金龙布傣1951年曾自报为苗族和彝族,后又改为傣族。1958年1月,金龙布傣被确定为僮族,1965年,僮族的“僮”被改为“壮”字,布傣由此成为今天壮族的一个支系。[5](P2)

壮族布傣是传统的农耕民族,主要种植水稻,同时种植玉米、甘蔗、木薯、红薯、大豆等农作物。近年来,在地方政府的号召下,大部分村民改种甘蔗,甘蔗成为当地主要的经济作物。20世纪90年代以前,绝大多数壮族布傣村民都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只有极少数人外出当兵、当工人或干部。1990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珠江三角洲经济的繁荣,金龙镇的居民开始离开村庄,到广东省的深圳、广州、东莞、中山、珠海等城市打工。根据金龙镇政府提供的材料,金龙镇2010年外出务工人员达7894人,约占全镇人口的28%,劳务输出经济达7128万元,外出务工成为金龙镇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随着大量村民,尤其年轻人的向外流动,壮族布傣传统社会受到极大的冲击,这在婚姻制度上显得特别突出。壮族布傣传统社会实行族内通婚,即通婚范围只在本族群内部,不与布傣以外的族群通婚。金龙的壮族布傣和壮族布侬20世纪50年代前有“牛还牛、马还马,牛马不相乱;鸡还鸡、鸭还鸭,鸡不混鸭”的说法,指的就是布傣嫁布傣、布侬嫁布侬,布傣和布侬彼此互不通婚的真实情况。[②]20世纪50年代以前,布傣几乎不与周边的布侬或汉族通婚。直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家民族平等政策的实施以及族群之间的交往、互动,金龙的布傣和布侬才开始逐渐通婚,互相通婚的大多是彼此杂居或者相邻的村子的,但也不普遍。

壮族布傣传统的婚姻大多数都是由父母“合命”决定的。“合命”由男方的父母把男女两人的“命”(即出生的年、月、日、时辰)拿给当地的仪式专家佛公“合命”,如果两“命”相合,即可订婚结婚,如果两“命”不合,则把“命”还回去,再去找合适的人家。[6](P216~234)随着大量年轻人外出打工,壮族布傣由父母“合命”的婚姻传统被打破。在外打工的年轻人自由恋爱,他们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有的是金龙老乡,但不少是外地的工友。年轻人自由择偶的方式改变了壮族布傣传统的族内通婚以及由父母“合命”包办的婚姻礼俗。在外打工的年轻人婚前同居,他们很多要登记结婚或怀孕了才通知父母。如今壮族布傣姑娘嫁到外地、外地姑娘嫁给金龙男子已是普遍的事情。根据笔者在金龙镇横罗村、板梯村和双蒙村的田野考察,每个村子都有不少外来媳妇,她们有的来自广西区内的马山、来宾、钦州、靖西等县市,有的来自湖北、云南、四川、河南、贵州、广东等省,还有的来自越南边境线一侧的村子。例如:横罗村(大约有1 400人)至2013年共有30多名外来媳妇;板梯村那旁屯(47户、大约200人)至2017年初有15名外来媳妇。

三、做“干女儿”的外来媳妇
根据壮族布傣的传统,每年正月初二那天,已出嫁的女儿或干女儿都带着鸡、粽子、米酒等礼物回娘家或到干爹、干妈家拜年。2012年农历正月初二,横罗村其逐屯的明东及其妻子李芳在母亲的安排下,带着鸡、猪肉、粽子、糯米和米酒等礼物到他村里的表姐丽琴家里拜年。[③]这次拜年对于这对刚刚于2011年10月举行婚礼的年轻夫妇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这是明东的妻子李芳到丽琴的家里“做干女儿”,他们要像其他已经出嫁的本地媳妇一样,在年初二回“娘家”拜年。明东的妻子是从广西钦州市嫁到其逐屯的外来媳妇,年初二带着礼物到丽琴家拜年,表明她要到丽琴家做干女儿,即认丽琴做干妈。

明东和李芳在广西百色市打工时自由恋爱结婚的,李芳来自广西钦州市的一个小镇。他们结婚不久,明东的母亲就开始着手给她找一个本地家庭去做干女儿,最后选定了丈夫母亲的弟弟家,即让媳妇去认丈夫母亲弟弟的女儿,即明东的表姐做干女儿,并获得了他们一家人的同意。[④]明东的母亲于是在春节前做好了准备,让儿子和媳妇大年初二带着礼物去干妈家拜年,从而完成了媳妇成为本地“干女儿”的角色转变。为什么要让外来媳妇去做干女儿的问题,明东的妈妈是这样说的:

李芳的家离我们这里很远,他们的习惯跟我们的不一样,以后有什么事情,不可能让他们(娘)家人到这里来帮她做这样那样的事情,所以我们要给她认一个干妈。这个干妈就相当于李芳在这里的娘家,以后他们有什么事情,干妈家就要来帮忙。[⑤]

明东和妻子去给干妈拜年的当天,干妈家请来两个堂兄弟一起吃了午饭,通过接受礼物和共餐的事实,丽琴和李芳之间的干妈和干女儿的关系正式确定了下来。通过这个认干妈的“程序”,李芳正式成为丽琴夫妇的干女儿,丽琴夫妇自然也成为李芳的干爹和干妈,而丽琴的妹妹、堂兄弟和亲戚,也成为李芳夫妇的妹妹、堂兄弟和亲戚。当天下午,丽琴把“干女儿”送来的粽子和糯米挨家挨户送给了村里和村外的亲戚。粽子送给关系较亲的亲戚,如堂兄弟或表姐妹,糯米则送给关系较疏远的亲戚。每到一户亲戚家,丽琴都会告诉他们这粽子或糯米是明东的妻子来做干女儿送来的礼物。亲戚们收下礼物,就表明他们接受了丽琴和李芳之间干妈和干女儿关系。丽琴告诉笔者:

李芳来认我做干妈,今年他们第一次来我家拜年,所以拿来的东西(礼物)要多一些,以后就不用拿这么多了。过去我们第一次去干妈家要拿很多粽子去,因为我们要把这些粽子分给亲戚,现在我们送糯米就可以了。我们把他们送来的粽子、糯米送给亲戚,就是告诉亲戚,明东(的妻子)来认我做干妈。这些亲戚收下了粽子、糯米,以后明东家有什么事,他们都会去帮忙,我们这边就是明东的后亲了。[⑥]

近年来,像李芳那样由婆婆安排外来媳妇去做干女儿的情况在金龙壮族布傣社会是非常普遍的。根据笔者在金龙镇的田野调查,除了个别从与金龙镇交界的逐卜乡嫁到金龙的外来媳妇不需要认本地干妈外,每一个嫁到金龙的外来媳妇都要认一个本地干妈,去做干女儿。[⑦]而每个外来媳妇去做干女儿的事情,都不是媳妇本人主动提出,而是由丈夫家主动去张罗。

外来媳妇去认一个本地的壮族布傣家庭做干女儿,也被称作去认干妈。认干妈之后,干妈的丈夫以及家庭成员和亲戚,就自然成了干女儿的干爹、干兄弟姐妹或亲戚。但为什么通常只称作认干妈呢?村民们告诉笔者,那是因为在金龙壮族布傣社会,要处理与干女儿家庭有关的事情,大多都是由女人来完成,因此都说是认干妈,而不是认干爹,但干爹、干妈都是一样的。干女儿不和他们的干爹、干妈住在一起,也不继承他们的家庭财产,但干爹、干妈和干女儿的关系与他们亲生儿女的关系一样。干爹、干妈和干女儿之间的关系一旦建立,他们之间就要相互承担特定的责任和义务。干女儿如同干爹、干妈的一个孩子,每年大的节日,如正月初二、农历六月的昆那节、八月十五、十月初二糍那节等,干女儿都要带着鸡、粽子等礼物去拜访干爹、干妈;干爹、干妈家举行各种仪式时,干女儿要以女儿的身份带着礼物去参加。同时,当干女儿的家庭举行各种仪式或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时,干爹、干妈作为干女儿的娘家要扮演相应的角色。

四、壮族布傣的亲属关系与仪式生活
在壮族布傣社会,给外来媳妇认的干妈通常是婆婆娘家的女性亲戚,她们大多是婆婆的姐妹或婆婆兄弟的妻子。例如其逐屯的赵梅去认丈夫的姨妈(婆婆的姐姐)做干妈,李艳美认丈夫的舅妈(婆婆哥哥的妻子)做干妈。外来媳妇要认的干妈,不会是来自这个家庭男方的亲戚,而是女方的亲戚。要深入了解外来媳妇为什么要去做干女儿,以及选择什么样的家庭去做干女儿,就要对壮族布傣社会的亲属关系和仪式生活有进一步的了解。

壮族布傣的亲属关系建立在姻亲关系之上,以父系继嗣为主轴,同时兼有母系继嗣的“上门”和双系继嗣的“踩两脚”。一个家庭的亲属包括前亲和后亲。以占主导地位的父系继嗣家庭为例,前亲是父系传承下的家庭成员,即这个家庭的男方亲属。作为前亲的成员被称作一个“堂”(堂亲关系),他们追随共同的祖宗,通常为五六代。一个家庭的前亲通常居住在同一个村子,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互相扶持,农历三月初三一起拜山(扫墓),并在各个家庭的各种红白喜事或家庭仪式中互相支持。

后亲是父系继嗣家庭中女方的家庭成员,即妻子的娘家及其亲属。后亲的地位非常重要,他们的重要性不仅是为这个家庭的再生产以及世系的延续提供了一个可生育的女人,而且在与家庭有关的各种仪式活动,都离不开后亲的支持。没有后亲的参与,与家庭有关的仪式都不可能完成。高雅宁在关于广西靖西县壮族女性仪式专家麽婆的研究中,同样强调了壮族家庭中后亲(靖西壮族称为“后山”)在仪式生活中的重要性。[7]

壮族布傣家庭的仪式繁多,各种仪式包括家庭仪式和个人仪式。家庭仪式是为整个家庭举行的仪式,包括安龙、安祖、“生日”、新房上梁等,主要祈求家庭成员平安和六畜兴旺。个人仪式指的是一个人从出生、成长、结婚、生子到去世以及去世之后要经历的一系列与个人有关的人生礼仪,如求花(婚后多年没有生育、向花婆祈求孩子的仪式)、“做端”(怀孕期间保佑胎儿平安的仪式)、“看孩子”(孩子出生后第十天,妻子娘家及亲戚带着礼物去看望新生儿)、“桥”(头胎孩子满月的仪式)、安花王(给孩子请花王,保佑孩子的平安和健康)、培花(通过仪式保佑孩子健康成长)、“下酒瓶”(订婚)、“喝喜酒”(结婚)、补粮(给年长者举行的延长生命的仪式)、葬礼、“满月”(逝者去世后满一个月的仪式)、“百日”(逝者去世后满一百天的仪式)和除服(去世两年后举行的“解孝”仪式)等。

与家庭和个人有关的仪式是在男方的家庭举行。这个家庭的男方亲属(前亲)带着鸡、大米、米酒等礼物来参与,女方亲属(后亲)也要带着鸡、鸭、猪肉、粽子、糍粑等礼物来参加,表示互相支持。在仪式过程中,来自妻子娘家的妇女要帮忙烧香、烧纸钱,参与到整个仪式过程之中。例如:在桥仪式中,妻子娘家要带“桥”、竹子(用于建仪式所需的“桥楼”)、花、请主持仪式的佛公并宴请男方家的亲戚,同时娘家的两位妇女在仪式中要陪同受礼的妻子“过桥”。[8](P78~85)在新房上梁、生火仪式,后亲要送横梁、红布、糍粑等礼物。在求花、安花王、培花等与孩子成长有关的仪式中,后亲要带来“花”、鸡、粽子等礼物。在丧葬仪式中,逝者的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及孙辈们作为“孝男孝女”要坐在棺材两旁守孝。前亲每天要参加上香、点灯等仪式,并一天三餐一起共餐。后亲不参与丧葬仪式,他们主要负责葬礼期间的后勤工作,包括杀猪、煮饭、做菜,照顾服丧的前亲。由此可见,在壮族布傣家庭的仪式生活中,后亲在仪式中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后亲的参与,仪式就不可能顺利举行。

五、做干女儿、干儿子:
壮族布傣的传统文化机制
对于有外来媳妇的壮族布傣家庭,从孩子结婚那天起要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就是“后亲”在本地的“缺失”。这些外来媳妇的娘家远,并且不是同一个民族或族群,在文化习俗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因此通过给外来媳妇去认一个本地妇女做干妈,让干妈家庭成为她的“后亲”,从此代替外来媳妇的娘家履行他们在当地的责任和义务,成为地方文化策略的一种选择。

笔者在金龙镇开展田野调查期间,常常听到关于干女儿、干儿子的故事。对于壮族布傣来说,去做干女儿或干儿子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大多数村民都有干爹、干妈或干女儿、干儿子,有的人甚至有多个干女儿、干儿子,或有两三个干爹、干妈。例如双蒙村的农立民有两个干女儿、一个干儿子,同时有两个干妈。

在壮族布傣社会,通常由晚辈去认长辈做他们的干儿子或干女儿。去做干儿子或干女儿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四种:(1)要表达感恩、尽孝之情。壮族布傣认为,去认一个帮助过自己或救过自己生命的人,做他的干女儿或干儿子是表达他们感恩、尽孝之情的最好方式。大多数人去认某个人做干爹或干妈,是因为这个人有恩于他们,需要感恩。(2)父母需要给小孩子去做干儿子、干女儿。在壮族布傣社会,如果小孩子喜欢哭闹、没有好胃口或常常生病,他们的父母就得给他们找一个合适的人家,让他们去做干儿子或干女儿。认了干爹、干妈之后,孩子们的种种问题有可能就会减少或克服了。(3)“踩两脚”的家庭。在壮族布傣“踩两脚”的家庭,丈夫和妻子在各自父母的家庭都扮演“儿子”的角色,使得该家庭“后亲”角色的缺失,因此夫妇俩要去认一个干妈,由干妈家庭来承担后亲的角色。(4)没有女儿的家庭。在壮族布傣社会,没有女儿的家庭至少要有一个干女儿,以扮演女儿在家庭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样的责任和义务,在葬礼中显得尤为重要。在壮族布傣社会,一个人去世后,由女儿或干女儿带来白土布,让逝者的同堂缝制成布兜(用于围裹逝者身体);入棺之前,女儿或干女儿负责把干净的火灰、爆米花分层铺在棺材底部,铺上砂纸、白布后,才能将逝者抬入棺材内,并由女儿或干女儿将逝者的衣服放置棺内两边。出殡前一天晚上,女儿和干女儿要给逝者“献花”。这些手工制成的“花”用线串成串后,挂在一个圆柱形的竹篾架上,每个架子共有八串花。壮族布傣认为,逝者得到的“花”越多,在阴间就会有更多的“果”,就会更加幸福。基于上述的种种原因,没有女儿的家庭至少要有一名干女儿。尽管需要一名干女儿,但也不是由长辈主动去认晚辈,而是由晚辈去认长辈做他们的干女儿,因此这得有一定的技巧。比如,夫妇俩如果想要外甥女(妻子姐姐或妹妹的女儿)做干女儿,就会在她出嫁时给她送被子、蚊帐等嫁妆,像自己的女儿出嫁一样给她送礼物。以后逢年过节,出嫁时接受了姨妈或小姨礼物的外甥女,就会带着礼物去姨妈或小姨家拜年,像回自己的娘家一样。这样的你来我往,干妈、干爹和干女儿之间的联系就建立起来了。
六、壮族布傣外来媳妇的本地融合
1.外来媳妇家庭的仪式实践

在壮族布傣社会的外来媳妇家庭,干妈的重要角色随着孩子的出生而得到体现。2011年7月和2016年2月,笔者分别在横罗村板门屯和都宽屯参加了两户外来媳妇家庭的桥仪式。这两个桥仪式都是在外来媳妇的干妈家参与完成的,代替了媳妇娘家的角色。板门屯农姓家庭的外来媳妇娘家在广西柳州,桥仪式没有娘家人来参加。都宽屯沈姓家庭外来媳妇的娘家在龙州县城,尽管儿媳妇的父母都来参加仪式,但他们并没有参与到具体的仪式中。媳妇娘家(后亲)在仪式中要承担的各种责任和义务都是由媳妇的干妈家来完成,包括鸡、鸭、糍粑、“桥”、“桥楼”等物品的准备,同时在仪式中负责点香、烧纸钱以及陪同受礼的媳妇过桥等。

2012年3月,横罗村外来媳妇李芳的儿子出生。根据壮族布傣的传统,孩子出生后的第十天,女方的娘家和亲戚(后亲)要带着礼物来“看孩子”。孩子出生之后,李芳远在钦州市的娘家没能来看望孩子。在“看孩子”那天,李芳的干妈和作为后亲的亲戚们带着鸡、粽子、糍粑、大米、糯米以及一定数额的现金(20~100元人民币不等)到李芳家里“看孩子”。2012年4月,李芳孩子满月当天举行的桥仪式,李芳的娘家同样缺席,仪式由李芳的干妈带着礼物来参加。除了承担桥的责任和义务,李芳的干妈还给李芳送了被子和蚊帐等礼物,像父母在桥仪式上给已出嫁的女儿送礼物一样。李芳的干妈告诉笔者:

“李芳来做我们的干女儿,就像是我们的女儿一样,我们给女儿什么,也要给她什么。以前我们布傣桥,要给女儿送被子、蚊帐,所以我们也要送给她,还要做粽子,送鸡送鸭,请亲戚吃饭。这次桥我们花了两千多块钱,这些都是要花的,没有办法,因为她来做我们的干女儿,以后我们家里有什么事情,他们也要来帮忙的。”[⑧]

2.外来媳妇的本地融合

在金龙,大部分壮族布傣的外来媳妇婚后仍然和丈夫一起在外地打工,只有过年才回老家,有的因为生孩子会回来带孩子一两年,等孩子稍大之后,又再出去打工。笔者和村民谈及外来媳妇时,大家普遍认为外来媳妇和本地媳妇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由于外来媳妇的娘家离得太远,给她认一个本地干妈就可以了,不会把她和本地的媳妇区别对待。

2017年5月,笔者在板梯村遇见了来自广东台山市的外来媳妇李梅。李梅和丈夫在广东打工认识,并于2012年登记结婚,现在有一个4岁的女儿和一个刚满月的儿子。结婚后不久,李梅的婆婆就安排她去认自己的嫂子做干妈。笔者与李梅的交谈(笔者问,李梅答)让我们对壮族布傣社会外来媳妇在本地的生活与融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⑨]

问:“你知道为什么要认干妈吗?”

答:“听他们说(我娘家)太远了,在这里认一个近一点的吧,有什么事做什么事方便一点,因为娘家那边来不了。认干妈在我们那里是没有,这里就是事情多一点,反正这里办喜事、过年过节的节日特别多。”

问:“你习惯这里的生活吗?”

答:“嫁到这边多少有些不同,但是也要习惯,开始有些不习惯,慢慢地就习惯了”。

问:“你和村里的外来媳妇经常联系吗?”

答:“联系啊,但是她们都在广东打工,很少回来。春节回来,然后又去。我是生孩子才回来。我有个老乡也嫁到这里,平时我们也一起去玩,不过她现在去打工了。”

问:“那你跟村里的人去玩吗?”

答:“有一起去玩的啊,平时如果不做工,大家也一起去玩。”

问:“那你嫁到这里觉得和本地的(媳妇)有什么不一样吗?”

答:“没有,没有。就看你怎么跟他们去沟通了,也没有人说不喜欢你啊,相处得还不错。”

问:“认干妈对你有什么帮助吗?”

答:“这里有很多我都是不懂,认干妈还是可以帮助到很多,他们就好像是我的娘家那样,帮得比较多一点。有些事情他们都帮我们处理了,我们都不知道的。”

问:“那你是怎么称呼你的干妈的?”

答:“怎么说,叫干妈或舅妈都可以,叫干妈还不习惯,所以我还是叫舅妈。叫干妈、舅妈都一样,虽然不叫她干妈,但我心里已经认她是我的干妈了。我知道她是我干妈,她也知道我是她干女儿,所以怎么叫不那么重要。”

金龙壮族布傣社会通过给外来媳妇去做一个本地壮族布傣妇女的干女儿,即透过认干妈的形式,解决了当代由于人的流动和跨族际通婚可能带来的紧张关系和社会问题。干妈家庭成为外来媳妇在本地的娘家(后亲),并担当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尤其在外来媳妇家庭的仪式生活扮演着不可缺的重要角色,由此避免了外来媳妇家庭由于本地“后亲”角色缺失可能引起的社会关系的紧张和冲突。本地干妈确保了外来媳妇家庭各种传统仪式活动的顺利实践,维持了和谐有序的社会互动。

嫁到金龙镇壮族布傣社会的外来媳妇,由于婚姻流动而被带入一个陌生的社会和家庭。但在这个过程,壮族布傣社会的外来媳妇并没有因为“外来”的身份而被排斥在“外”,她们婚后不仅得到丈夫家庭的接纳,还在他们的安排之下去认一个本地壮族布傣妇女,做她的干女儿。在地方传统社会文化机制的引导下,这些外来媳妇婚后通过去认一个本地干妈而转变成为本地的干女儿,使她们在新的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快速获得社会关系的支持和相应的社会资源。透过建立起与干妈家庭及其亲属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如仪式的实践、日常的往来和节日的互动等,使外来媳妇在最短的时间内融入地方社会生活之中。

参考文献
[1]Louisa Schein. NegotiatingScale: Miao Women at a Distance [A].Tim Oakes and Louisa Schein. Translocal China: Lineages,Identities, and the Reimagining of Space[M].Abingdon and NewYork: Routledge, 2006.

[2]Tan Lin, Susan E.Short,Living as Double Outsiders: Migrant Women’s Experiences of Marriage in aCounty-level City [A].Arianne M.Gaetanoand Tamara Jacka.On the Move, Women in Rural-to-Urban Migration in ContemporaryChina[M].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4.

[3]刘中一.身体迁移与性别遭遇——基于外来媳妇城市融合经历的分析[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2(3).

[4]农军、谭江文.金龙峒布傣文化[M].香港:香港青年出版社,2015.

[5]秦红增、毛淑章、宋秀波.“侬峒”天琴:金龙布傣壮族群的信仰与生活[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

[6]潘艳勤.布岱人的婚姻礼俗[A].于瑮.中越边境民族文化艺术考察研究[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

[7]高雅宁.广西靖西县壮人农村社会中me21mo:t31(魔婆)的养成过程与仪式表演[M].台北:唐山出版社,2002.

[8]潘艳勤.布岱人的桥仪式与“不落夫家”——以中越边境的其逐屯为例[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

[①]本文关于外来媳妇的界定主要是指从金龙镇以外的地方,包括广西区内外以及越南边境地区嫁到金龙镇的非壮族布傣媳妇。

[②]《龙津县金龙峒布傣情况调查(内部参考)》,广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印,1954,第154页。

[③]文中出现的人名均是学名。

[④]丽琴的丈夫是“上门”(入赘)女婿,因此丽琴婚后住在娘家。

[⑤]田野访谈,2012年2月24日,横罗村其逐屯。

[⑥]田野访谈,2012年2月23日,横罗村其逐屯。

[⑦]个别从与金龙镇逐卜乡嫁到金龙镇的外来媳妇不认本地干妈,原因是她的娘家离得不远,有什么事她们娘家可以来帮忙,有不了解的习俗,也可以了解了再去做。

[⑧]田野访谈,2012年8月24日,横罗村其逐屯。

[⑨]田野访谈,2017年5月9日,板梯村那旁屯。

文献引用格式】潘艳勤.做“干女儿”:中越边境地区壮族布傣外来媳妇的本地融合[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5):107-113.

人类学乾坤
主编:徐杰舜、彭兆荣、徐新建

执行主编:佛子

编辑:李菲、林敏霞、王华、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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