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路的那位哥,劝你赶快自首!监控已经拍到你了!

 

警方有奖征集线索...

人都是有良心的!
做了错事良心是会受谴责的!
而对于有些人来说!
良心?!不存在的
这位开电车的帅哥!
那天你在文昌路做的事大家都懂了!
希望你看到这信息能主动投案自首!
柳州有谁认识的他
也请马上向警方提供线索
有奖征集!


11月17日上午6时44分,在柳州市桂中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发生一起涉及电动车的交通逃逸事故。

▲电动车相撞
驾驶人梁某英,驾驶桂B116**号“新蕾”牌两轮电动车,在文昌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过程中,在路口与一名男性驾驶人驾驶的相对方向左转弯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驾驶人梁某英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该男子逃逸现场。

▲驾驶人逃逸




经事故民警初步调查,逃逸男子发生事故时头戴黄色头盔和粉色口罩上身穿蓝色连帽外套,深色裤子。发生事故后车辆损坏推车离开现场,途径市民广场、东堤路、蟠龙路。



▲▲▲
逃逸男子事发时
头戴黄色头盔和粉色口罩


逃逸男子上身穿蓝色连帽外套
深色裤子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电动车肇事伤人后离开事故现场,被认定为逃逸。
柳州交警提醒:发生涉及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履行停车、保护现场、救人、报警等义务,及时救治伤者,等待交警、保险到现场处置。
现在警方向广大群众征集线索
如有知情者,可与城中交警大队联系
电话0772-2811204
0772-2826767城中交警大队
警方郑重承诺对知情者的信息进行保密
同时公安机关希望肇事者看到
通告后主动投案自首
争取从轻处理
这位阿锅~
撞伤了人就要负责啊!
现在摄像头那么多,你能跑克哪凯?
柳州的小伙伴,赶紧扩散出去!
帮助警方早日找到逃逸的男子!
领导说了!您点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0.5毛!
拉到底部给小编竖大拇指吧!
谢谢,么么~
信息来源:在柳州
责任编辑:抠脚的铁蛋
推广合作电话:1857722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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