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到很多萧山人!明年起,养老金发放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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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萧山发布、区社保中心

萧山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
及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方式调整的通知


萧山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各类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为实现萧山区与杭州市本级社会保险一体化,根据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17号)文件规定,按照 “五统一”的工作目标,2018年1月1日起,我区灵活就业人员政策、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方式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萧山区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调整情况
1[b]本区户籍人员开户与缴费

1、首次参保人员,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就近的农商银行网点办理开户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必须本人在农商银行办理代扣手续;

3、已经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人员,缴费方式可以选择在农商银行窗口现金缴纳或存入账户按月代扣;

4、为保证扣款成功,银行每月分两次代扣,代扣时间为每月27日及倒数第二个日历日(二月除外),如果27日成功代扣,当月倒数第二个日历日不会再行扣款

5、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未满15年的人员,需先到社保中心、市民中心、市民中心瓜沥分中心、市民中心临浦分中心及社保驻南阳办事处的参保登记窗口(以下简称社保窗口),办理延缴手续后才能继续由银行实行代扣

2[b]非本区户籍人员

1、开户需先到社保窗口核定缴费资格后,再去农商银行窗口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2、2018年1月1日前已经在本区社保中心开户,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社保费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与配偶,若医疗保险未在本区缴费满十年,2018年1月起在账户中只扣除养老保险费,不再扣除医保,如需要缴纳医保,请带营业执照与公章到社保窗口重新办理企业开户。

3[b]欠费年月的缴纳

1、参保人员漏缴当年月份,可以在农商银行窗口进行现金补缴,或将漏缴月份金额加上当月应缴金额足额存入银行账户,由银行进行代扣;

2、参保人员漏缴1个月保费,医保待遇将在次月暂停,待保费补缴后,在补缴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待遇(也就是欠费一个月,医保待遇至少暂停一个月);

3、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停缴三个月以上),扣款协议将在第四个月自动终止,如果需要继续扣款,参保人员本人需到农商银行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4、参保人员可在新一年度的1-3月补缴上一年度的欠费年月,其他跨年度中断月份将不可以补缴。

企业职工、城乡居民、被征地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调整内容
1[b]养老金发放

养老金统一纳入杭州市社保局系统发放,发放时间由每月12日前调整为每月15日左右。

2[b]独生子女补贴发放

萧山区独生子女父母的参保优惠补贴不再由萧山社保代发,统一交由区卫计局委托农商银行在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3[b]死亡人员手续办理

办理参保人员死亡手续,需提供死亡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火化证明原件、死亡证明原件,领取个人账户继承额需提供公证书、银行存折。

特别提醒:

1、本月灵活就业人员扣款提前到19日与21日,请保证代扣账户中持有足额资金;

2、本月因一体化数据迁移,社保中心将于12月末迁移数据,所有业务请在12月20日之前办理完结。

杭州市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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