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采购:采购的产品价格原来是这样确定的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各位采购人,如果我们弄清楚供应商依据什么来报价对分析报价的合理性,这对采购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各位采购人,如果我们弄清楚供应商依据什么来报价对分析报价的合理性,这对采购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供应商都不会告诉采购方他的报价是如何做出来的。有的采购部门凭直觉和经验估算价格,有的则一般都有一套严密的方法甚至设立专门的成本核算小组来作为报价的可靠依据。今天,就让你通过本文详细了解定价那些事。


供应商定价的目标

每一个生产者或供应商,在具体定价时都要明确其目标,供应商制定新产品价格的目标主要有两个:获取利润目标和占有市场目标。

(一)获取利润

利润是考核和分析销售工作好坏的一项综合性指标,是供应商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以利润为定价目标有三种具体形式:预期收益、最大利润和合理利润。

1.获取预期收益。预期收益目标是指供应商以预期利润(包括预交税金)为定价基点,并以利润加上产品的完全成本构成价格,出售产品,从而获取预期收益的一种定价目标。预期收益目标有长期和短期之分,大多数供应商都采用长期目标。预期收益高低的确定,应当考虑产品的质量与功能、同期的银行利润、消费者对价格的反应以及供应商在同类供应商中的地位和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等因素。

2.获取最大利润。最大利润目标是指供应商在一定时期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以总收入减去总成本的最大差额为基点,确定单位产品的价格,以取得最大利润的一种定价目标。最大利润是供应商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并准备实现的最大利润总额,而不是单位产品的最高价格,最高价格不一定能获取最大利润。当供应商的产品在市场上处于绝对有利地位时,往往采取这种定价目标,它能够使供应商在短期内获得高额利润。但在竞争剧烈的市场上,想长期维持不合理的高价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合理的高价势必会遇到各方面的对抗行动,诸如需求的减少、代替品的盛行、政府的干预等。因此最大利润一般应以长期的总利润为目标。

3.获取合理利润。合理利润目标是指供应商在补偿正常情况下的社会平均成本基础上,适当地加上一定量的利润作为产品价格,以获取正常情况下合理利润的一种定价目标。供应商在自身力量不足,不能实行最大利润目标或预期收益目标时,往往采取这一定价目标。

(二)占领市场

利润高低并不必然反映供应商的市场地位,更不能反应它同其他竞争供应商的关系,而市场占有率能准确反映供应商在同行业的地位和竞争实力。因此,许多供应商以市场占有率作为自己的价格目标。

1.以低价

其实以低价占领市场就是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的前提下,使产品的价格低于主要竞争者的价格,以低价迅速挤占市场,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待占领市场后,再通过增加和提高某些功能的方式逐步提高产品价格。

2.以竞争价格

就是供应商在制定产品价格之前,认真研究竞争对手的策略,根据自身实力,用针锋相对的方式与对手抗衡,以便占领市场或保护既得市场。这种价格目标,容易导致价格大战,风险较大。

供应商定价的方法

成本、需求、竞争是影响供应商定价的最基本因素,因此与之相对应,就形成了以上三项为导向的三大类基本定价方法。

(一)成本导向

又叫成本加成定价法,指供应商以产品的成本为基础,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和税金而形成价格的一种定价方法。成本导向定价法简便易行,是现阶段最基本、最普遍的定价方法。实际工作中,作为定价基础的成本,其分类繁多。因此,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也是多种多样:

1.完全成本导向法

将产品的完全成本(固定成本+变动成本+销售费用),加上一定的利润和税金,然后除以产品产量,从而得出单位产品的价格。

这种方法计算简单,可以让供应商预先了解利润的数量,有利于核算、补偿劳动消耗,正常情况下,能够获得预期收益。但这种定价方法以个别成本为基础,忽视产品市场供求状况,缺乏灵活性,通常不大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供求。当利润不变时如果供应商个别成本高于社会平均成本,价格就会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势必影响其销售;如果供应商的个别成本低于社会平均成本,则产品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又无形中抛弃了部分可以实现的利润。

2.边际成本导向定价法

又叫边际贡献导向定价法,是抛开固定成本,仅计算变动成本,并以预期的边际贡献补偿固定成本以获得收益的定价方式。边际贡献是指供应商增加一个产品的销售,所获得的收入减去边际成本后的数值。如果边际贡献不足以补偿固定成本,则出现亏损。基本公式为:
价格=变动成本+边际贡献
边际贡献=价格-变动成本
利润=边际贡献-固定成本
边际成本导向定价法适用于竞争十分激烈、市场形式严重恶化等情况,目的是减少供应商损失。因在供过于求时,若坚持以完全成本价格出售,就难以为采购方所接受,会出现滞销、积压,甚至导致停产、减产,不仅固定成本无法补偿,就连变动成本也难以收回;若舍去固定成本,尽力维持生产,以高于变动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则可用边际贡献来补偿固定成本。

3.目标成本导向定价法

目标成本是指供应商依据自身条件,在考察市场营销环境、分析并测算有关因素对成本的影响程度的基础上,为实现目标利润而规划的未来某一时间的成本。目标成本加上目标利润和税金,然后除以产品产量便是产品单价。

目标成本是供应商在一定时期内需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成本。因此,以此为导向的定价方法有助于供应商以积极的综合措施控制并降低成本,比较符合供应商的长远利益。但目标成本是预测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若对影响成本的目标因素预测不准,极易导致定价工作失败。

(二)需求导向定价法

指供应商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和采购方的不同反应分别确定产品价格的一种定价方式。其特点是:平均成本相同的同一产品价格随需求变化而变化。

此方法一般是以产品的历史价格为基础,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在一定的幅度内变动价格,以致同一产品可以按两种或两种以上价格销售。这种差价可以因采购方的采购能力、对产品的需求情况、产生型号和式样以及时间、地点等因素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如果以场所为基础的差别定价,虽然成本相同,但具体地点不同,价格也有差别。

(三)竞争导向定价法

指供应商根据市场竞争状况确定产品价格的一种定价方式。其特点是:价格与成本和需求不发生直接关系。

具体做法是:供应商在制定价格时,主要以竞争对手的价格为基础,与竞争品价格保持一定的比例。即竞争品价格未变,即使产品成本或市场需求变动了,也应维持原价;竞争品价格变动,即使产品成本和市场需求未变,也要相应调整价格。

(四)随行就市定价法

指供应商按照行业的现行价格水平来定价。在以下情况往往采取这种定价方法:

1.难以估算成本;

2.供应商打算与同行和平共处;

3.如果另行定价,很难了解采购方和竞争者对本供应商的价格的反应。不论市场结构是完全竞争的市场还是寡头竞争的市场,随行就市定价都是同质产品市场的惯用定价方法。

(五)密封投票定价法

该方法通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即采购方在报刊上登广告或发出函件,说明拟采购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具体要求,邀请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填写标单,上面写明可供应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交货日期等,密封送给招标人(采购方)。这种价格是供货供应商根据对竞争者的报价的估计制定的,而不是按照供货供应商自己的成本费用或市场需求来制定的。供应商的目的在于赢得合同,所以它的报价应低于竞争对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

然而,供应商不能将其报价定得低于某种水平。确切地讲,它不会将报价定得低于边际成本,以免使其经营状况恶化。如果供应商报价远远高出边际成本,虽然潜在利润增加了,但却减少了取得合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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