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医保待遇信息,财政补助提高40元,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期延长,大病保个人不花钱报销上不封顶

 

这里的三条信息都跟医保有关,或许对你有帮助。信息一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再提高4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6日发布消...



这里的三条信息都跟医保待遇有关,或许对你有帮助。

信息一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再提高40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6日发布消息称,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

居民个人缴费

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医保待遇

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信息二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期限延至12个月




从5月1日起,哈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期限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部分经办业务流程做出调整。

原来规定6个月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期限调整为12个月,已经申请6个月治疗期限的患者,治疗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的,可到经办部门申请12个月的治疗期限;

将原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申请业务,调整至由各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办理;

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的恶性肿瘤、腹膜透析和肝肾移植患者,因病情较重导致行动不便、本人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开药的,由患者本人提出申请,经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批准后,可委托代办人代办开药进行治疗。

信息三

居民大病保热点6问



哈市于去年9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自2015年1月1日起给付。截至目前,达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居民中,仍有部分人员未办理报销。符合报销条件的居民,抓紧到中国人寿网点办理报销手续。

1问:大病保险个人需要额外缴费吗?

答: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的结余部分划出,个人暂不另行缴费。

2问:大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大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仍为1.4万元。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按比例予以报销。

3问:报销范围有病种限制吗?

答:在政策范围内,参保人员住院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只要超过起付标准即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无病种限制,按照因病施治的原则,依据医保“三个目录”报销。

4问:大病保险报销有封顶线吗?

答: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就医使用统筹基金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超过起付线标准的费用,纳入规定的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为:

起付线标准以上0-1万元,报销比例为50%;1万-15万元(含15万元),区间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1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上不封顶。

5问:大病保险报销方式有哪些?

答:一是参保患者持医保卡在哈市定点医院就诊,出院结算时即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及时结算;二是参保患者因异地转诊、异地急诊、长期异地就诊和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诊,可持相关就诊材料到哈市中国人寿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居民医保”专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6问:哈市哪些区域的居民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答:哈市9区9县(市)所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的非从业居民和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和大中小学生在内),全部同时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新晚报记者 张磊. 李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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