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安放遗迹开发与居民共惠的天平

 

文化旅游景区开发的同时应如何协调周边居民的利益?...





本月初,北京市西城区15处直管公房类文物,包括浏阳会馆(谭嗣同故居)、晋江会馆(林海音故居)、安徽会馆等市级和区级文保单位张贴腾退公告,正式启动腾退。到2020年,这些经过修缮的文物将向社会敞开大门,以新面貌亮相。

近年来,以历史文化为主体的旅游业大热,并迅速成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模式。历史文化与旅游的结合既让公众感受到历史遗迹的魅力,又让周边居民能借此机会获得一些经济收入。但是,这种原本的“双赢”模式却由于利益纠纷等因素造成景区和居民的不断冲突。不仅干扰了景区的正常运营,而且损害了历史遗迹的名誉。因此,如何处理历史文化景区发展与周边居民利益的关系,成为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

10月31日,曾经爆红网络的终南山古观音禅寺发布了“因故暂停接待所有游客”的紧急声明。暂停接待的主要原因是当地村民认为游客未从自家门口消费区域经过,对新建的游客专用通道进行多次阻挠,造成大批游客滞留。声明于11月1日下午撤销。

古观音禅寺的火爆

始建于唐贞观年间的古观音禅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东大街办罗汉洞村,是终南山千年古刹之一。寺内有一棵距今已有1400多年历史的银杏树。据传,这棵银杏树是当年唐太宗李世民亲手栽种,已被国家列入古树名木保护名录。

2014年,一张航拍的银杏树照片在网络上意外走红。金黄的“地毯”、虔诚的僧侣、静谧的寺院,整张恬静的图片氛围令人向往;而且,相较于其他银杏观赏地来说,古观音禅寺距市区较近,既有公交通行,也方便市民开车前往。再加上参观免费、传奇故事的演绎,每逢银杏叶黄时,游客都会蜂拥而至。

古观音禅寺面临的问题

过多的游客为这个本就不大的寺院带来压力,从老环山公路至古观音禅寺道路仅5米宽,附近既有村庄也有学校,村民人数较多。车辆的大量涌入造成道路拥堵,也给学生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隐患。

2015年,罗汉洞村村民自行筹资建设古观音禅寺停车场,但因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开设停车场的手续,导致停车场无法投入使用。村民认为投资回报无望,开始自发组织收费,东大街道虽然多次开展联合执法,但乱收费的现象依旧反复出现。

2017年7月,古观音禅寺停车场投入运营,每天安排两个村民收费,让村民既有工资拿,年底还能分红。但即便是这样,当地村民还是会选择拦车收费,或者开辟自家院子成停车场;有的村民用自家小院作饭店或卖一些特产。在游客专用通道成立之前,这些都是游客必经路,但在游客专用通道成立之后,村民认为游客未在自家门前消费,出现了一系列的抵制行为。

类似于古观音禅寺这种“两败俱伤”的案例,偶尔也见诸报端,这警示我们需要关注类似历史文化景区的发展对周边居民群众生活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合则两利”的成功案例,能给我们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

袁家村
陕西省礼泉县袁家村位于关中平原腹地,周围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距袁家村一公里的唐太宗昭陵是全国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上最大的皇家陵园。唐肃宗建陵石刻是关中地区帝王诸陵中数量最多、保存最完整的石雕石刻群。礼泉袁家村主要有两个分区,一边是关中民俗,一边是农家乐。

“袁家村模式”是众多民俗村争相模仿的经营模式,但大多只能模仿其表面,没有做到真正的成功。袁家村做的是民俗旅游,即使周围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但对于当地村民来说,他们熟悉的是自己的关中民俗生活。干部带着村民在自己的家园上做旅游,让农民挣钱。而对于农民来说,做旅游只是挣钱的一个途径,主要目的还是要富起来。每家经营的重点不同,招商范围不超过袁家村,做农家乐、小吃街、作坊,得到的实际实惠都交到了当地村民的手中。

峨眉山风景区
2014年6月28日,峨眉山风景区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在汛期期间景区存有地质隐患,决定从当日暂时停止对外开放”,但景区关闭的实际原因是当地村民堵路维权。村民维权的原因是:景区要统一管理导游讲解业务,这让靠为游客带路、讲解为生的当地村民丢掉饭碗;还有在景区建设过程中,景区慢慢抛弃当地村民,承诺过的门票分红也渐渐不知去向。

针对这一事件,峨眉山市委、市政府及时组建了工作组。他们进村入户听取并收集村民诉求,耐心解释,并针对村民集中提出的“门票收入返还”、“林权证发放到户”、“养老补助”和“优先就业”等诉求,出台了《关于解决峨眉山景区群众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并及时执行。

泮塘五约
泮塘五约是广州历史城区中少有的保留有完整清代格局、肌理和典型朴素风貌特征的聚落。自汉代起这里就是皇家苑囿、行商园林之地,南汉末代帝王刘鋹御花园“刘王花坞”所在地“半塘”,就是今日的泮塘。但是,过去七八年间,泮塘五约因荔湾湖扩建拆迁,后又停滞,留下残垣败瓦。

规划师将通过微改造的方式,把泮塘五约打造成“非遗创意产业园”;并激发居民对自家老房子进行自发“活化”,重现具有传统特色的岭南村落。

在做出初步方案之前,社区规划师们已经“在村里像村里人一样生活”,细致体察村里的传统文化习俗、空间使用习惯。开会集中听取村民、居民们对公共空间使用的意见。绘制根据村民回忆画的五约历史记忆地图,并根据村民提出的建议设计未来愿景地图。一些历史地景尽管无法重现,但会用铺地来标示,如泮塘五约的水系、埠头、木板桥等,还会重设一些重要的标志物:如镇水石狮、社稷、三官庙、石匾楹联等。


总结以上三个案例,平衡历史文化景区的发展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社区参与旅游

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是在旅游的决策、开发、规划、管理、经营、监督等环节的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社区的意见和需要,并将其作为主要的开发主体和参与主体,以便在保证旅游可持续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实现社区的全面发展。

景区管理者和居民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居民通过经营农家乐、成为景区员工等方式参与到景区建设中,获得了生活来源;当景区工作需要居民支持时也应该鼎力相助。管理者要对景区的收益合理划分,避免不合理的纠纷;对居民的生活给予尊重,明确生活区和观光游览区的界限,在保障游客最大限度欣赏历史文化景点的前提下不妨碍居民的正常生活。

多元化的经营模式

以特许经营的形式赋予居民平等参与经营的权利,通过加强政府、企业责任及引入第三方等制度建设来保障参与过程,建立联合经营、入股经营、居民主导等多元化参与模式,并依据地方特色推进经营内容的多样性。

多方监管

200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正式确立了历史文化村镇在我国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具体地位;2008年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近些年来国务院陆续批复了多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促进了各个地区的发展,也强调了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

国家已经在法律方面,对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进行了保护。但如何保障历史文化景点附近居民的利益以及如何调节景区和居民之间的矛盾,则还没有完善的立法。

在立法保护之外,还应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引进他方监管。在历史文化景区的运营中,政府起主导作用,把握景区发展的方向,出台针对景区建设的管理规范条例;要服务群众,传达群众意见和建议,引导村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景区的开发发展中。管理机构要对企业和村民参与者的权、责、利进行明确划分,依法对村民的权利和收益进行监督保护。

结语

历史文化景区发展与周边居民利益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历史文化景区的发展既要有丰富的历史底蕴,又要有景区管理者和周边居民的合作。平衡好二者的关系能够促进历史遗迹和旅游业的结合,形成文化旅游热,进而带动当地的社会发展,也为历史遗迹的宣传创造更多机会。

*参考文献:赵刚 、吕斌 、张俐《基于村民参与的风景名胜区经营模式研究——以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为例》;王燕华《利益主体视角下的古村落旅游经营模式探讨》

图片来源:@zanezhe;网络

作者/编辑:西北锅巴#Mark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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