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被罚43万,看你还敢再乱来!

 

医疗安全人命关天,大家切莫因为一时的既得利益铤而走险。否则,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者检查不过关,等待我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前言  

据《温州都市报》11月19日报道:乐清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柳市镇西潭头村虎啸路某中草药店履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里放置有各类中草药。但执法人员在办公桌抽屉内发现两本笔记本,上面分别记录有患者姓名、性别、病情等内容的字样,当事人王某未能出示《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也未能出示该场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最终,乐清市卫生监督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药店涉嫌非法行医的男子王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5万多元,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由法院强制执行。

无证行医,作为我国医疗市场中的一大隐患,严重威胁着民众的身心健康。由于没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人员又没有相关资质作为医疗安全的保障。这种违法的医疗行为,不仅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也为整个医疗市场的监管和规范带来困难。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医疗伤害或者事故,患者的权益将受到极大损害。

那么,哪些情况属于无证行医?

无证行医,顾名思义,指的就是没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冒称执业医师进行相关的医疗活动,属于典型的非法行医,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另外,那些常常自称有祖传秘方,是所谓的“老中医”,“老军医”,走街串巷,摆摊设点,装神弄鬼,登门入室,连治病带卖药的江湖游医,也属于无证行医的范畴。
为了便于行医或取得某些患者的信任,非法行医者租一个小屋子作为“诊所”,从而使患者相信行医者的合法性,以达到就诊人数的稳定或数量增加的目的,这种黑诊所也属于无证行医的范畴。

行医者利用药店、诊所等合法医疗场所,称自己在某一医学领域有独特技术和专长,以治疗某些疑难杂症为诱饵,让患者上当受骗。这种行为虽有“合法”外衣,但依然属于无证行医的范畴,上述王某的行为就属于这种情况。
在这里,笔者奉劝各位同仁,医疗安全人命关天,大家切莫因为一时的既得利益铤而走险。像上述王某的情况,国家已经出台了中医诊所备案制的相关规定,既然王某具备这方面的条件和能力,应该合法合规地为我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多做贡献,造福百姓。而不是披着“合法的外衣”,钻政策的空子。否则,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者检查不过关,最终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作者 | 牛银朋
编辑 | 刘清华


免责声明

1.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平台无关。

2.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编辑删除!

村医之家

微信号:zgsqys-cyzj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


    关注 村医之家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