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提示今晚就是跨年夜了,舟山人聚会喝酒要注意,千万别有这4种行为!

 

明天就是元旦啦!年终岁尾聚会、宴请多了起来舟山滴乡亲们也开始忙着“赶场”了!无酒不成席喝酒助兴自然少不了亲朋...



明天就是元旦啦!
年终岁尾
聚会、宴请多了起来
舟山滴乡亲们也开始忙着“赶场”了!
无酒不成席
喝酒助兴自然少不了
亲朋好友欢聚一堂
推杯换盏本是人生乐事
但也要点到为止
如果有这四种行为
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全国多地法院就办理过多起
因聚会饮酒引发的赔偿案件
先来了解一下
1


酒后坠崖身亡,酒友担责

  林刚和吴辉是朋友。一年前的一天,林刚在吴辉家喝酒。当时夜已深,吴辉打电话约朋友方强来接他和林刚。随后,林刚几人乘车出行,当行经一段山崖路时,林刚下车方便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里,溺水身亡。

事发后,林刚家人要求吴辉和方强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万余元。二审后,在法官调解下方强和吴辉与死者家属和解,共同给付死者家属赔偿款6万元。

2
男子醉酒死亡,同饮者赔偿

  一家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某饭店设饭局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

法院审理认定,周某作为成年人,对酒精中毒死亡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的70%。组织饭局者陈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6名参与人共同承担剩余10%的责任,共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3.5万余元。

今晚就是跨年夜了
聚会喝酒前请三思
这4种行为千万不能有


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行为同桌饮酒者,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此外,小编还要提醒小伙伴
开车不喝酒,喝酒别开车
莫存侥幸心理
警察叔叔随时可能在路口“刚好遇见你!”
来源:综合人民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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