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05·旅游人类学】廖婧琳丨平等或从属:旅游参与与女性家庭权力——以西江千户苗寨为例

 

两性平等一直是女性主义研究的核心问题,而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与地位多被认为是实现两性平等的关键维度。...

          西江千户苗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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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廖婧琳,贵州财经大学工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旅游人类学、旅游中的性别关系。

摘要】两性平等一直是女性主义研究的核心问题,而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与地位多被认为是实现两性平等的关键维度。以西江千户苗寨为例,本文关注于参与旅游对女性家庭权力的影响及其所透射的乡村性别关系,并指出参与旅游活动对女性在对家庭中的经济支配权、家庭事务的决策权和家务分配权等权力均有一定程度的改变。女性家庭权力在旅游参与中得到提升,其动因正在于文化及资源变动所引发的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不过,从根本上来看,这种觉醒与变化尚未真正撼动乡村中以男性利益优先为原则的两性关系。

关键词】平等;从属;家庭权力;少数民族;女性

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及其微信公众号


女性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学界,尤其是女性主义学者所关注的问题,而女性的从属地位被认为是这一问题的核心。[1](P.19-21)从恩格斯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指出“家庭作为使男子拥有财产权合理化、永久化的机构存在是导致女性地位变化的原因起”[2](P.1-30),众多的女性主义研究者大多将家庭看成一个压迫妇女的机构及家长行使权力的基本场所,包含一套权力关系[3](P.4-15),故而认为女性在家庭中所拥有的权力与地位成为女性能否获得平等,摆脱压迫其从属地位的关键因素之一。进入市场经济后,传统生产与生活方式被打破,女性受教育程度得到提升,一些国家推行的积极的妇女政策以及女性与男子同工同酬的机会,对建立两性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在一些民族地区,女性因为性别的原因成为乡村旅游就业中的生力军,获得了分享资源的机会[4],经济上获得独立①,主体意识增强[5],很多地区改变了家庭管理模式、夫妻分工和婚嫁习俗[6],实现了家庭角色的重构,传统的家庭妇女角色发生变化[7],甚至在一些家庭还出现了女性当家作主的情形。人们似乎看到了一幅两性平等的美好画卷,但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言说的乡村家庭暴力,令人忧心的妇女身体及生殖健康,男童偏好及溺女婴事件等,又使人不禁疑惑:乡村中两性真的平等么?该如何透过家庭温情脉脉的面纱去衡量两性的关系,两性平等的机制是什么?参与旅游及其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对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与地位是否真有改善作用,其机制是什么样的?对这些问题的追问引发出本文的研究与分析。
一、相关文献及理论述评


(一)家庭权力及其相关研究

自20世纪60年代起,随着西方女权运动的发展,一直有研究者对家庭权力进行研究。而家庭权力作为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随着其核心词语“权力”定义的变化出现了多种界定。最早是罗伯特·布拉德(Robert Blood)和唐·沃尔夫(Don Wolfe)[8]根据权力的能力说,用家庭中八项事务的决策能力衡量夫妻在家庭中的权力关系,后来逐渐演化出了“日常事务决定说”、“重大家庭事务决策说”、“受访者客观认同说”、“多元指标综合说”、“家庭实权说”、“个人决策说”、“多维测度法”及“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测度法”等。不同测量方法的争论主要在于几个问题:(1)该如何界定家庭权力?使用一维还是多维的因素来对家庭权力进行测度才更为合理?(2)哪些因素能够作为测度家庭权力的指标?(3)是否应该注重当事者的主观感受?

受到不断发展的权力概念的影响,吉纳德·麦克唐纳德(Gerald McDonald)[9]在总结罗纳德·科罗姆沃(Ronald Cromwell)和大卫·殴尔森(David Olson)[10]、波伊德·罗林斯(Boyd Rollins)和施帝汶·巴尔(Stephen Bahr)[11]、斯康仲尼(J. Scanzoni)[12]等人研究的基础上再次对家庭权力进行了界定。他认为家庭权力是多维的,不仅是一种达到愿望目标或结果的能力,还是动态的,可以互为因果;且它与家庭成员的价值与利益相关。这一概念实际指出了以往研究者以静态的统计数据过分重视决策结果衡量家庭权力的弊端,为动态解析家庭权力迈出很大的一步。麦克唐纳德在文中还尝试性地提出了权力基础、权力过程与权力结果的家庭权力分析框架,但由于在运用中存在很大的操作困难,这一方法鲜有研究者使用,也就出现了上文中存在的多种测量方式各执一词的情况。当然,也有研究者从生活家庭视角通过微观事件对家庭中的权力及两性关系进行审视。如李霞[13](P.8-10)和玛格丽·沃尔弗(M.Wolf)[14]等就主张从生活家庭而不是制度家庭入手描述两性在家庭中权力关系的变化。更多研究者意识到,断面数据忽略了女性行动者的主体性与“策略”。而张广利等人又指出“过于强调情感的研究会弱化家庭权力实际上也是社会制度与结构的产物”[15]这一事实。所以针对上述问题,借鉴前人研究及笔者前期田野调查,本文试图进一步完善麦克唐纳德的分析框架,力图“看到表面的平等背后隐藏的不平等结构”[16],展现家庭权力的多维度与多面向。

两性家庭权力缘何会有差异,学界主要有两种解释。一为资源说,最早由布拉德和沃尔夫在其家庭权力研究中提出。他们认为两性所掌握的家庭资源,尤其是生存资源决定了夫妻在家庭中的权力与地位,早期研究大多接受这一观点并发展成了资源理论。后来杰特斯·斯布瑞(Jetse Sprey)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相对资源理论”,认为相对资源的拥有情况才是决定家庭中权力大小的因素。[17]但海曼·罗德曼(Hyman Rodman)在通过跨文化的比较研究后指出,夫妻间的权力并非取决于资源,而是取决于特定文化与亚文化中盛行的权力规范。[18]此后,“文化规范”理论被广泛应用并验证,后来被女性主义者发展出“父权制”理论,指出家庭绝非各类资源平等较量和交换的场所,夫妻权力的差异并不源于个体资源或个人能力的差异,而是由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父权制规范决定。

透过上述两个关于家庭的权力分析路径的争端发现,其争论的关键点在于“决定家庭权力格局的根本因素为何?”、“形成夫妻权力格局的机制和逻辑是什么?”、“反映了什么样的性别关系?”三个问题,而这也是本文基于田野考察所试图回答的问题。

(二)旅游中的家庭权力研究

自《东道主与游客》一书出版以来,旅游对女性的影响就一直被讨论。这些讨论也大多沿着两条路径进行:一种认为女性参与旅游带来女性经济上的独立及家庭地位的上升;另一些研究者则不认为经济上的独立会带来女性家庭地位的上升。至于其肇因,各学者则要么将其归于资源决定论,要么认为是父权制在起作用。旅游对家庭权力的影响,国内外鲜有研究。国内学者中,唐雪琼以云南宁蒗的摩梭母系家庭为例进行了相关研究,就如作者所言“它有别于世界上普遍盛行的父系或父权制家庭的文化模式”。[19]因此,本研究以常态家庭进行研究,也是对社会学家庭研究与旅游社会学中相关研究的有益补充。
二、案例地及研究方法
(一)案例地选择

已有的专业素养及多年文献积累提示着笔者,西江千户苗寨将是一个很好的研究场所。首先,作为全国人口过百万的少数民族,苗族有着古老的历史与悠久的文化,同时还是一个世界性的民族。贵州作为苗族的大本营,其人口占到全国苗族总人口的近50%,很多几乎绝迹的文化在这个地方尚有踪可循。其次,处于双重边缘的苗族妇女是研究两性平等与旅游影响的极好对象。且在旅游开发前,这些区域远离现代化,鲜受外来因素的影响,文化及社会具有较高同质性。[20]最后,作为贵州本土人,笔者有着较好的可进入性,且对苗族的长期关注,也形成了较好的研究基础。

(二)案例地概况

西江千户苗寨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东北部西江镇境内雷公山西麓。据两村村委提供数据,西江千户苗寨至2015年有人口5,231人,共计1,363户,其中99.5%为苗族,是当前中国乃至世界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

2008年,贵州省第三届旅游发展大会在西江千户苗寨召开,此后,当地产业结构发生变化,旅游成为其主导产业。据当地景区管理局统计,截至2015年,西江共有258家餐饮住宿,162家民族工艺品店以及422个为当地居民提供的摊位,能为当地居民提供4,000多个就业岗位。每年公司还会拿出部分门票收入作为文物保护费,奖励给当地居民。除非家中无适龄劳动力,当地居民几乎都能从旅游中获得收入,西江千户苗寨人均收入远高于同镇的其它村(见下表)。
(三)研究方法

从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间,笔者先后5次进入案例地,历时66天,访谈社区居民及政府、旅游公司、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共85人,整理访谈录音及田野笔记近30万字,为研究提供了有力的素材。在调查中,采取了非参与式观察与半结构访谈等方法。半结构访谈主要了解受访者的人口统计学特征、个人生活史、家庭关系、夫妻关系、参与旅游情况等。访谈以灵活的方式进行,不轻易打断受访者,在访谈中遇到新问题也会及时加入。文中录音均得到受访者认可,为保护研究者隐私,文中姓名经匿名化处理,使用姓名首字母编码,如不愿告知姓名则以男性M01,女性Fe01起始编码。
三、旅游对苗族女性家庭权力的影响
(一)旅游参与唤醒了女性对资源的拥有与控制意识

中国的家通常被看做是一个“经济合作单位”[21],是一种“日常生活的关键性社会组织单位及共有资产的中心单位”[22]。所以,女性对家庭经济资源的拥有与控制程度被诸多研究者认为是女性家庭权力的基础。

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家庭是生产单位也是生活单位。自给自足多是生活常态,“男外女内”也常成为“规矩”。尽管国家有法律规定:“家庭财产夫妻共有”,但在实际生活之中,男性家长不仅拥有家庭财产,还拥有这些财产的处置权,甚至儿女的生死大权也握在父亲手上,且关键的是“法律不会追究父亲或祖父以习惯的方式惩罚儿孙”[23]。就像ZY在描述70年代那段艰难岁月时所说:“我家那个死鬼,喜欢喝酒,家里有点都拿去喝,我讲(他),就打我。不是为崽,我早不想活了。那时家里没吃的,我在山上饿昏几回,都是别人救回来的。”ZY的讲述表明在生存资源匮乏时,女性在家庭中不仅没有对财产的处置权,连话语权也是丧失的。就像Fe02,为了挣工分,父亲令正在读书也很想读书的她辍学回家,一直让她遗憾至今。

旅游参与后,女性在有限范围内对家庭财产有了所有权与支配权。LZH是村中女性能人、农家乐老板,在她的经营下,农家乐每年有上百万的收入,她与丈夫在村中与凯里都有房产。村中的房产以丈夫名字登记,而在凯里的房屋则以夫妻名字共同登记。她认为“买房我出了钱的,当然要有我的名字。就即使以后有什么,我自己也有地方去,村里的房子就算了,有我,老公就会被别人看不起。真的不和他过了,在这也呆不下去”。而在回忆刚结婚时与丈夫在上海打工的情景,LZH眼里含着泪说:“他家兄弟多,只有他一个人的土(田土)。结婚后只能出去打工,他好赌,打工得点钱都被他赌光。我管不了他,想离婚又不敢,我没地方去,心里绝望不知道这个日子哪天才是头。后来有崽我就回来了。那几年他也没给过我一分钱,日子苦得很……08年西江旅游大开发,我开个农家乐,日子才慢慢好起来。我运气好,很多导游都认我,经常带人来吃饭。刚开始,老公不服。他管理了一段时间,生意不好,又交给我管了,他只管采买。现在拿点钱给我妈他也不管。有一次我还和他开玩笑说要不我们离了,重新开始,他叫我不要乱说。”马克思认为物质资源与权力之间是一种循环式的关系,一个人拥有的物质资源越多,他就越能控制别人。LZH与丈夫的故事正展现了在村庄中男性独霸资源时,没有资源的女性日子是绝望的,而当女性的意识在旅游中被唤醒后,她便可主动去争取对资源的拥有及管理,于是,家庭中的权力关系也就发生了某种反转。

(二)旅游互动提升了女性对家庭事务决策的参与意识与能力

家庭权力总表现为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关系与事件,所以家庭中事件的决策也是衡量两性家庭权力的重要维度。传统社会中,家庭作为生产与生活单位,男性在家中有着绝对的权威,女性通常只是履行家庭生育与养育功能的外来人,没有话语权,更别论决策权。这种状况在老年人中表现尤甚。如61岁的HM说,“结婚这么多年,家头所有事都是他说了算,我也懂不起。”但自从在表演队有收入后,HM表示家中购置物件她也能说了算。她说:“他不拿钱,我各(自己)也有钱”。

参与旅游提高了女性对家庭事务参与决策的意识,但男性权威仍在。LWF婚后一直跟随丈夫在外打工,2006年,丈夫LXH让她回家照顾病重的父亲。2008年她开始经营农家乐,并在此过程中结识了多家媒体及自由撰稿人。在一次次的被采访与拍摄中,LWF培养起对本民族文化的了解与自豪感,明白民族的才是世界的,由此,其萌发了将民族手工艺制作展示与售卖纪念品相结合,让游客了解苗族的愿望。但丈夫认为“她根本就没想过,请那么多人来展示,卖纪念品的钱哪够维持,我能同意么?”但LWF并没有放弃,她刚开始只请了绣娘在店中,既帮着看店,其作品还能售卖。一段时间后,小见效益,她便又开始对丈夫进行劝说。“很多游客还是很愿意买我们民族真正的手工艺品的,还有游客想来学习……”在不断的灌输下,丈夫逐渐认可了其行为,还拿钱帮其进行了装修。在LWF家中,丈夫仍保持着对家庭经济的控制与对重大事务的决策,但并不代表女性在此过程中无所作为,LWF就巧妙地通过策略与语言改变了丈夫初衷。决策权只是家庭中讨论的一个权力指数,如果仅以结果为参照来探讨决策权,便容易得出丈夫独权、女性无权的论断。但若将之置入日常生活中,在过程之中来解析,则发现女性其实正从多个维度影响着这一结果。因此,以过程论的路径来考察女性家庭权力,将更能把握其实质。

(三)旅游参与鼓励女性突破了传统两性家务分配规则

家务分工一直被女性主义学者作为家庭压迫的主要面向进行讨论,并指出家务使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被排除在社会生产之外而形成对男性的经济依附及从属,也奠定了男性在家庭中的权力基础。且有学者指出家务分工还体现了家庭内不平等的性别关系,具有深刻权力内涵。[24]

传统社会中女性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不仅表现在女性在家务类型的分担上,还表现在家务时间上。SH在回忆中指出“那时一起上坡,回家,回来后他坐起抽烟,有时想他帮点,他还讲,他们在山上累,耙田,打谷都是他们。我们割谷一直弯起腰,就不累?再累也要做吃的,喂猪。”其丈夫LBB则不太认可她的说法,认为终究是妇女,男人干的家务都是技术活:“屋漏了,你们会弄?分工不同。”做过小学教师的LBB自有一套男女分工的理论,却忽略了女性在家务中所从事的大都是每日重复、耗时多的事务,而男性从事的则通常灵活很多。

参与旅游并在旅游中实现了就业后,当地家庭事务的职责与分工在时间、类型及分配上都有产生了变化。夫妻共担、男性为主、女性为主及店员承担各形式都有出现。经济条件的改善,电磁炉、煤气及洗衣机等现代设备的使用,渐将两性从“砍柴-生火-煮饭”洗衣等复杂、费时、费力的劳动中解脱出来,减少了每个家庭平均每天用于家务的时间。就像MWY所言:“现在不用砍柴,衣服往洗衣机里一丢,拿出来晾就行了,省了很多时间”。“弃农从旅”也让家中“农事家务”减轻或消失。当女性将大量时间消耗在旅游接待上后,家务的分配就出现了变化。LX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大的孩子5岁,小的孩子才11个月。她在景区打两份工,每天从早上8点开始工作,要到晚上11点左右才收工。尽管累,但她很开心。她说:“我家那位刚开始不答应,我就告诉他,那你去工作,我带孩子,家用你管。他读过大学,不愿做这些景区的工作,就只好让我出去做事,他在家带孩子,做饭。”由于女性在旅游就业中的性别优势及家庭经济需要,诸如LX等女性成为了家庭经济的支撑者,于是其丈夫们不得不承担起家务以支持妻子的家外劳动,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两性分工方式发生变化。不过,这种性别关系的重构仍极大有赖于丈夫的选择。在此,LX虽省去了家务劳动,但其每天劳作的时间并未减少,所以女性劳动负担依然繁重。
四、女性家庭权力变化的原因及机制


(一)资源是女性获得家庭权力的客观物质基础

收入作为资源是女性与男性进行家务协商的基础。旅游开发后,女性由于性别及文化上的刻板印象,成为旅游接待的生力军。她们活跃于旅游服务中的餐饮、接待、表演、商品售卖等行业。在受访家庭中,妻子收入占家庭收入一半或以上的大约有60%,成为家庭经济的支撑者。在精力与时间的限制下,大多女性在参与旅游接待后就无法顾及家务,只能与男性进行家务协商,如LX就是因承担了大部分养家责任而实现了与丈夫的家务协商。由此可见,这种男性卷入家务是以女性收入对家庭经济的贡献为基础而进行的协商。所以通常女性收入对家庭支撑程度越高,丈夫卷入家务程度会越深。

资源为女性自主权提高及决策权增加提供了客观条件。在传统社会,以农为主的家庭生产,往往只能保障家庭基本生活而无法积累家庭财富,女性家庭劳动贡献常常被隐匿。女性对男性继嗣家庭的功能通过生育被父系家庭认可,个人的自主性被淹没在家庭之中。旅游开发后,女性从家庭走向社会,进入传统上属于男性的外部生产领域获得收入。尽管部分女性收入仍低,但传统上以男性体力为优势的家庭经济格局被打破,标志着女性劳动变成一种具有完整价值的职业。这不仅带来女性个人自我认同与满足,也激励女性从个人的角度审视自己对家庭的贡献。旅游带来的还有传统社区对女性行为的松绑,使女性能在一些重大事务上崭露头角,个人本位价值观得以发展。最后,旅游参与的确在客观上为女性提供了个人自主性成长的社会空间及条件,为女性在家庭之外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领域或是角色转变的可能。通过旅游参与,女性重新找到自我定位与认同的社会性支持。所以,拥有资源并且知道如何运用这些资源在某种程度上是女性个体能否获得权力的关键。

(二)文化的“推”与“拉”影响女性家庭权力变化进程

旅游对传统文化的突破推动女性获得家庭权力。在传统社会中,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主要是通过性别、年龄、辈分及亲属等级确立的。性别原则确定了女性在家庭中从属地位;亲属的等级秩序则将女性排除在财产的继承之外;辈分与年龄的原则,则又确保了女性在老年阶段能够获得不同于早期阶段所可获得的更多尊敬及赡养。这套体系建立在传统的财产家长支配与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双元制度之上,而这两个制度通过经济的控制与文化的教化将子辈限定在年龄与辈分的秩序之中,保障了在家庭中长辈对子辈的权力。在旅游发展后,女性对家庭的经济依赖被打破,家庭小型化,老人对年轻人经济的解锁,夫妻间亲密关系得以发展,都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与突破了传统的亲属等级秩序、辈分与年龄原则。旅游活动的离土不离乡却又使得这些突破无法产生地理边界的穿越,所以其突破是有限的。不过即使是对原有秩序局部的暂时偏离,也对个体摆脱男性家长的控制与习俗的强制规范有显著作用,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旅游弱化了传统文化中的继承制度及其年龄秩序,而这恰恰推动了女性家庭权力的获得。

传统文化的规制与回拉同时又限制女性家庭权力的快速增长。无论是中国汉民族的传统文化还是苗族的传统文化,对女性都有一系列的规定与规范,其中以家庭为核心是其思想精华,以丈夫为主导是其行为准则。就像LZH、LWF、LX等在很多人眼里都是非常能干的女性,但她们在突破传统边界时仍有所顾忌,如LZH对家庭财产的登记,LWF开店时的小心翼翼,无一不是如此。传统“女主内,男主外”的性别分工及男强女弱的意识依然存在于她们的潜意识中。所以,虽然LZH在经营上的才能远超过丈夫,但社区中、家族中的各种看法让她不得不克制已经形成的主体性。同时,虽然旅游开发后传统社区的亲属关系变得松散,但并未出现断裂,一旦有人想突破传统,亲属关系就像撒开的渔网在捕鱼一样,迅速收拢,而使女性自主性无法充分发挥,由此限制了女性家庭权力的增长。

(三)女性家庭权力变化机制:资源、文化推动意识发展

国内关于家庭权力的研究多在西方文献及理论架构上发展假设及验证。这种研究取向虽符合逻辑实证主义所强调的科学精神,但遮盖了人类非理性与偏见的存在。源于20世纪中叶的资源理论首先将人假设为理性、利己的人,它以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与欧洲社会为蓝本,以交换中为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原则建立。这一理论建立在经济学理论基础之上,把所有的事物都理解成资源要素,人变成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工具与手段,本质属性被要素掩盖,人自然就成为失去主体意识的客体对象。所以该理论普遍认为家庭中妻子的从属是因为她们的职业、教育及收入低于丈夫,从而不得不在经济上依赖丈夫。忽略了两性能动性的存在,虚化与搁置了女性的主体意识,这种取向难免滑向物本主义。所以,若我们用西方的理论架构来分析中国家庭,其实是承认了西方理论中无视女性自主性及主体意识的预设。但研究表明,无论是从外部的文化环境还是从妇女个体而言,这样的预设是有失偏颇的。

在本研究中,资源作为基础有效地推动了女性家庭权力的提升,但通过上文的描述发现,这种提升是由女性主体性被唤醒所推动的,所以老年女性与年轻女性在家庭权力的增加方式上有区别。而LZH、LWF等无论如何也不愿逾越传统规范,愿在与丈夫相处时始终处于家庭权力结构中较低的位置,文化的规范理论也许可以对这一现象作出解释。所以,立基于理性人假设基础之上的西方理论在解释中国现象时还需回到中国的情境中。

恩格斯指出,在妇女社会地位由高变低,由与男性一样平等的主体变成被压迫的对象的历史过程中,妇女自主独立及自我意识的丧失,其实质是妇女主体性的丧失。因此,要改变妇女在家庭中受压迫的地位,就要充分发挥妇女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女性的主体性。在中国,妇女的解放与世界上很多国家不同,她一开始就是由男性所倡导的中国民族革命的附属物,所以这场革命最后的结果形成了中国女性主体意识的缺乏。[25]所以,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与获得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女性因为交流能力、性别特征使其在旅游活动中占据优势,获得收入,逐渐增加自信及主体意识,可以增加其在家庭中讨价还价的能力及他们对家务的协商和家庭事务决策的能力,其家庭权力逐渐上升。社区作为女性社会化的场所,旅游参与影响着女性对传统文化不断突破,社区文化对女性自主性的束缚减弱。女性的旅游参与并不能完全扭转女性的从属地位,但就增强女性主体性而言,旅游具有积极的正效应。
五、结论与讨论
旅游开发对西江千户苗寨的家庭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旅游发展后,在传统文化还有着很深影响的西江千户苗寨,既有着与多重过去的密切联系,也有因旅游发展而表现出来的不安与躁动。本研究通过对日常生活中两性互动的考察,试图就“参与旅游后,少数民族家庭及女性家庭权力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影响这些变化的因素是什么?它反映了什么样的两性关系?”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得出以下结论。

(一)旅游参与推动了女性家庭权力的获得与增加

通过对自主权、家庭事务决策权及家务分配几个维度的检视,西江千户苗寨女性权力在参与旅游后均有不同程度提升。旅游收入作为最直接的影响因素,让女性从传统社会中家庭经济的依附者变成家庭经济共同的承担者甚至家庭的扶养者,冲击了男性在家庭中的经济控制,获得与男性进行家务协商及家庭中重大事务决策的资源与主体意识的发展,为其在家庭中权力的变化提供心理准备。

(二)女性家庭权力的变迁是资源、文化与意识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西江,女性在旅游中获致的资源为女性获得自主权、决策权提供了物资条件,拉动着女性家庭权力向着平权的方向迈进,与此同时传统文化却极力维持传统权力秩序不被破坏。在这一张力下,资源的获得打破原有的性别秩序,这种打破最终能否实现则取决于两性意识的觉醒,换言之,意识的变化才是女性获得家庭权力的关键。所以在西江千户苗寨,性别关系是在一种传统与现代意识交锋的往返过程中螺旋上升的,其中,意识是关键要素。

(三)旅游将女性卷入了更大范围的性别不平等关系之中

在参与旅游后,以旅游服务为主的女性每天要从早上七、八点开始忙到深夜,她们的劳动通常持续到最后一个游客休息才可结束。女性虽然在家务劳动上有所减轻,在家庭内获得了平等,但其家外劳动增加了。所以,从更广泛的范围与意义来考察,参与旅游的女性通过旅游获得家内权力的同时,也通过旅游进入了一个更大尺度的性别不平等体系当中。当消费逻辑中的“主-客”框架将旅游“漂白”为一种健康、必备的现代生活方式时,这种剥削与性别不平等就被掩盖了。

(四)旅游在男性利益优先原则下推动旅游社区性别关系的重构

在旅游发展后,在国家、市场、社会和家庭交织作用下传统“传统性别观念”被部分消解,推动了旅游社区新的性别关系的重构。虽然旅游把在农业社会中已经成为家庭生活一部分的生产劳动变成了一个与家务分离的独立的外部活动,产生了一个经济价值观占支配地位的社会秩序。但建立在土地、财产私有和父系继承等基础上的传统性别观念,在父权制,家庭、家族、宗族和地方社会制度保证下,形成不易改变的等级制度。旅游及外界所带来的这一切在基础及制度层面并无任何瓦解性的影响,所以,在总体上,社区性别关系的重构仍遵循男性利益优先的原则。

基于上述几点结论,我们也需注意到,对于谁是家庭中最有权力的人并不容易评估,因为它还取决于我们在哪个层面对其进行考察。如果从个人层面进行考察,家庭权力主要受资源、文化及意识的作用,意识是关键。如果从社会结构中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则发现,财产继承制度、土地制度及国家不同时期对妇女的政策等都对其有着影响。经济收入决定家庭地位是一种典型的市场社会逻辑的平等,在中国,由于特殊的历史与现实原因,注定中国女性家庭地位的评估不可能遵照西方式的市场逻辑。具体而言,在国家经济建设压倒性的目标下,家庭成为制度所面对的基本单位,个人被隐匿其中,个体被家庭边界阻挡,所以两性的平等还应该放置在一个更大的背景中进行考虑。这也是研究进一步深化之时,所应该关注的方向。

注释:

①Cooper Urry. The Sociology of Tourism, Progress in Tourism[J].Recreation and Hospitality Management,1991,(3):48-57;L. Leontidou.Gender Dimensions of Tourism in Greece: Employment,Subcultures and Restructuring[A].//V.Kinnaird,D.Hal.Tourism: A Gender Analysis[C].Chichester: John Wiley,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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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引用格式】廖婧琳.平等或从属:旅游参与与女性家庭权力——以西江千户苗寨为例[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01).
人类学乾坤
主编:徐杰舜、彭兆荣、徐新建

执行主编:佛子

编辑:李菲、林敏霞、王华、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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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31】人类学乾坤丨2017年推文·第一季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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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001·人类学】李亦园丨来自南疆的人类学呼唤

[3]【2018002·教育人类学】赵旭东丨家庭、教育与分离的技术——文化转型人类学的一种视角

[4]【2018003·旅游人类学】尚前浪,陈刚丨民族地区旅游开发中推进共享发展理念路径探索

[5]【2018004·旅游人类学】孙九霞,杨莹丨项目制视角下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困境:方村社区旅游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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