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交警执法以己为大 把公安部的规定当儿戏耍

 

临沂市沂水交警自以为大,为了罚款无视最高主管机关公安部关于超限超载执法的规定。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单独执法,片面认定超载,以罚代管放行。...



临沂市沂水交警执法现场录像



  2016年9月21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等五部委明确了治理超限超载同一个标准。之后,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相继联合下发多个文件,作出了详细的要求,超限超载认定统一一个标准不变。一年后,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再作出《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全面实施联合执法,严格规范查处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再次细化强调执行。

然而,当一辆两轴货车运输花菜总重17.3吨,不超过两部统一标准18吨,途经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大队交警在收费站拦查,凭收费站称重罚超载200元放行。所谓处罚超载更没有按照两部委作出的规定执行,不见交通执法的身影,沂水交警独自执法认定车辆超载以罚带管放行。

关于运输鲜活农产品不罚款问题早有规定,209年1月1日,实施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查处违反装载规定违法行为操作规程 :明确“对于运送瓜果、蔬菜和鲜活产品的超载车辆,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未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不采取扣留机动车等行政强制措施”。而2016年10月18日,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再度出台《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通行收费公路时,该运次不得给予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通行非收费公路时,以批评教育为主,暂不实施处罚”。可时至今日,沂水交警为了罚款,不顾最高主管部门作出的联合规定,任性执法,让公安部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山东交警执法乱象已到积重难返地步,据悉山东省交警总队在去年末全省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改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交警总队的讲话余音还在,沂水交警自以为大,为了罚款不惜部门的规定和总队的讲话要求。愿山东交警总队严管队伍不只是讲话要求,更重要是落实实际行动。交警执法执勤不缺少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而缺少的是执行力和追责措施,期望山东省交警总队要言行一致,管理队伍落实到行动中,重塑山东交警良好形象。
车辆收费站称重经过


临沂市沂水交警作出的超载200元罚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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