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兜里有颗糖

 

他比我大两岁,叫他小王不太合适,主要是他不同意。叫他老王,可是隔壁老王又不同意。所以我征求了他的意见,决定以后叫他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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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王是我家那谁,王是他的姓。我不喜欢叫他全名,因为实在是不怎么好听,还拗口。叫他老公又觉得稍微有点那啥。

他比我大两岁,叫他小王又不太合适,主要是他不同意。叫他老王,可是隔壁老王又不同意。

所以我征求了他的意见,最后达成协议,决定以后叫他大王,当然,偶尔当我有求于他的时候,还是会很狗腿地叫他“亲爱的”。

我和大王刚谈恋爱那会,我还是个娇滴滴的小女子,在他面前时时刻刻都会注意形象。太阳天会打太阳伞,雨天会打雨伞。

完全不像现在这样,有了娃之后就活成了糙汉子,风里来雨里去的。

大王很白,每次我俩压马路的时候他都想借着给我打伞的理由,挤进我的伞底遮阳。我的太阳伞很小,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会顾着形象,忍着不发作,两人在一起时间长了,我就暴露了自己的本性。

我嫌弃他一个大老爷们本来就已经这么白了,还这么懂得防晒,实在是太娘了,于是趁他不注意一脚踹开了他。

我心想着只要他多晒一晒,就会稍微黑一点了。结果一个夏天过去了,甚至我和他在一起的这六七个夏天都过去了,大王还是那么白,反正比我白。

大王很清秀,长的一点也不man,白白净净的,还长着一双勾人的丹凤眼,如果不是身高一米八几,看起来就完完全全的像个妖娆的女人。

我承认我偶尔会嫉妒他吹弹可破的皮肤,我也时不时地会嫉妒他不点而红的嘴唇,因为这些我都没有。他和我走在一起看起来像个高中生,而我则像个老牛吃嫩草的阿姨。

每次去给大王买衣服,看到他试穿的那些浅颜色的衣服,还故意站在试衣镜面前搔首弄姿(我觉得就是这样),惹得导购小姐都看直了眼,我心中的怒火就腾地冒出来了。

虽然大王穿着确实很好看,但是我还是会装作很嫌弃他的样子,走到他面前,悄声地说:“你大爷的,穿得这么嫩干什么?娘里娘气的,简直让人都看不下去,赶紧去换一件。”

“我觉得还不错啊。”大王浑然不知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还自我感觉良好地左看右看。

“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看到不远处又有几个目光投过来,我抱紧了他的胳膊,几乎咬着牙说道。

大王每次都会屈于我的淫威之下,试衣服到最后,结果只能买我满意的那些颜色比较深的衣服。他长得实在是太白了,穿深颜色的衣服刚好可以掩盖一下。

不然和我走在一起,比我好看,我心里会不舒服。

主要是有别的人看他,我心里更不舒服。

2

大王的脸长得很柔弱,但是实际上他很高,也很强壮。以前和他谈恋爱的时候,他的男友力爆棚。

那时候和他一起逛街,我爱美穿着高跟鞋,脚又容易累,他都会细心地发现,然后二话不说背着我走一会。趴在他的背上,感受着他的温度,心里有说不出的甜蜜和安全感。

你问他现在已经和我结婚了,还会不会背着我?

当然不会了呀,他现在前面要抱着他的儿子,后面背着我的包,还要腾出手提着小推车,哪里还空得出手来抱我。

我当然理解他,而且从来不抱怨。

毕竟男人结过婚就不一样了嘛,我只是默默地跟在他的后面,慢悠悠地边走边吃着儿子吃剩下的糖葫芦,时不时地喝一口酸奶。

我也问过大王:“你现在怎么都不抱我了?你说实话,是不是因为我生完儿子变胖了?”

大王看了看我,很认真地思考了半天,丢过来一句话:“你不是变胖了,是变的宽阔了。”

好家伙,竟然敢变着法子说我壮!吃我一记“泰山压顶”。

我一个箭步跨过去,跳到了他的身上。大王踉跄地往后退了两步,不过还是稳稳地托住了我。我也总算安心了,看来我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重。

当我环着他的脖子,想奖励他一个吻的时候,大王红着脸,喘着粗气对我说:“老婆,咱俩商量个事呗。”

“流氓,现在可是大白天,你想都别想。”小样儿,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竟然还敢有这等不纯洁的想法!娃还在旁边看着呢。我就知道他结婚后果然是变猥琐了。

“不是的老婆,你真的想多了。我想说的是你能不能先下来,我有点抱不动了。”大王有点上气不接下气。

我这才注意到左右不过五分钟,大王就累得不成样子了。果然身体素质大不如以前了,以前可是能抱着我走一个红绿灯那么远的,哼。

3

我家大王的脾气特别好,每次我俩吵架,嗯,仔细想想,好像也只能算是我单方面地生闷气。我们从恋爱到现在几乎没吵过架,因为根本就吵不起来。

我现在严重怀疑他从始至终就是个心机boy,真的是太机智了。

只要我一生气,开始数落他的时候,他就不说话。等我把话全部说完了,他马上殷勤地递过来一瓶水:“老婆,说得这么多真厉害,累了吧?多大点事,赶紧喝点水歇歇。”大王这马屁拍得好,我也就消了气。

如果事情不是特别严重,他会立马认错:“老婆,对不起,是我错了,你千万别生气!你生气的样子没有笑起来好看。”

比起为什么生气,我更在意的是我什么时候比较好看,也就忘了刚刚是因为什么不起眼的小事动了怒。

如果事情有点严重,他道歉了我还是生气,他就沉默,然后快速的换鞋出门。我看他走了就更生气了,这么快就受不了我了?走了就走了,永远别回来。

哪知道他很快就回来了,而且手里还拿着我最爱吃的蛋挞,或者小蛋糕,声音也变得诱人:“老婆,你饿了吧?来,趁热吃了吧。”

本来是想尝试着拒绝的,可是我到嘴边的话就随着美食咽下去了,还傲娇地做着最后的挣扎:“这蛋挞原味的我都吃腻了,下次能不能换红豆味的?”

“好的,我记住了!”我看到他得逞地眨了眨眼睛。

你问我,现在吵架他还会不会哄我?

哼,我俩现在的注意力基本上都集中在娃身上,哪还有时间吵架?好不容易有点空闲时间,就亲亲抱抱举高高(捂脸)。

4

大王的心里素质特别高,主要表现在他能坦然地接受我最丑的一面。我认真观察过了,那时候的他眼里只有心疼,没有一丝嫌弃。

那次我不知道什么情况,大概是吃海鲜过敏,起了一脸的湿疹,又红又痒,还会向外渗水,眉毛都掉了一半,脸也红肿不堪,简直是丑得不能再丑了。

我的心情糟透了,每天都戴着口罩,请假在宿舍,并且湿疹最严重的那个星期,为了我的美好形象,坚决不见大王。

谁知道他不了解基本情况,不知道我到底严重到哪种程度,心里很担心,都没通知我一声,就风风火火地赶了过来。

那天也是我脸上湿疹正严重的时候,我怕吓着他,就戴着口罩背对着他,并且让他离我远一点说话。

大王胆子也忒大,竟然不经过我允许,趁我不注意迅速走过来,直接把我口罩摘了下来。

他很明显的愣了一下,估计真的被我的脸吓了一跳:“怎么变成这个鬼样子了?肯定是嫌丢人没出门!走,现在赶紧跟我去医院。”

“你是不是嫌弃我变丑了。”

“没有。”

“就是有,你刚刚都被我吓到了。”

我哭哭啼啼地跟在大王后面,时刻担心他觉得我丑,会当场把我甩了。

“你先别哭,马上就到医院了。”

他温柔地过来安慰我,陪我看医生,陪我拿中药,再陪我回去。

我以为他会受不了我这个几乎毁容的脸,可是我左等右等,他一直没走。每天陪我说话,逗我开心,给我做清淡的食物,直到我脸上的湿疹全长好了,他也没说过要甩了我。

之后大王亲我脸颊的时候,那么自然,那么亲昵,似乎完全忘了我的脸上曾经长过湿疹,那个惨不忍睹的模样。

我觉得他这个壮举特爷们,也从此给了我一个在他面前素颜的理由:我整个脸都烂了的时候他都没嫌弃过,那还有什么好怕的?

所以我从那以后基本上就没化过妆,最关键也最可恨的是,大王说他根本就看不出来我化不化妆的区别在哪。

好吧,有可能他是个脸盲患者。

5

我家大王的手特别的巧,家里的衣服大多数都是他缝的。当然了,我也会适当的帮一些小忙,比如帮他找到被我乱塞的针和线,还有就是找一些需要缝的衣服放他面前。

我的手比较笨,主要还是比较懒,不会杀鱼。每次我想吃鱼了就等大王不上班的时候,去菜场买一条回来,往他面前一扔,他就懂了,卷起袖子就“唰唰唰”地弄起来,不一会儿就杀好洗好了。

当然,接下来也是他的事情,我主要负责打下手,给他剥个蒜,切个葱,在旁边喊“亲爱的你真棒”、“加油”什么的。

大王有一次杀鱼的时候,竟然突发奇想打算现场教我,说他不在家的时候万一我想吃,可以自己做。

我吓了一大跳,我才不想弄那个活蹦乱跳的东西,赶紧撒了个慌并且不动声色地讨好他:“不用不用,你在家我才会想起来吃鸡吃鱼。你不在家,光想你就够了,我才没胃口吃这些呢。”

我家大王号称做菜小能手,是我给他取的。他的厨艺相当好,在他做的那么多菜里,我最喜欢吃的是油焖茄子。

同样的,我会选择和他一起逛超市的时候,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他:“哎呀,也不知道买哪种茄子比较适合做油焖茄子呢。”

他嘴角抽了抽:“你要是想吃就直说。”

“那你做不做吧?”

“我能选择不做吗?”

“不能。”

毫不夸张地说,每次大王做油焖茄子,我一次能吃掉整整一大盘,再加上一碗米饭。每次吃撑到走不动路,还得埋怨大王做菜太好吃,都把我喂胖了,他说自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大王也曾试过要教我做油焖茄子,被我果断地拒绝了:“只有你做的才最好吃,这是在给你机会表现,你懂吗?”

他只是笑了笑没说话,我知道他是敢怒不敢言,指不定已经在心里吐槽了我一百遍。没关系,反正我听不见,下次想吃的时候还是死皮赖脸地让他做。

我家大王的动手能力比我强很多,我不会打扮,只会扎个马尾,手残,连编发都不会。

我大肚子那会头发都是他帮我扎的,而且他还从网上学了各种编发,不上班的时候就在家帮我研究编头发。

还放下豪言壮语:“老婆,如果你肚子里是个女孩就好了,到时候她长大了,编头发什么的我全包了。”

我一个白眼丢过去,我才不生女儿,到时候和我抢大王怎么办?

还好现在生了个儿子,每天皮得跟个猴子一样,整天和大王两个人抢我一个,真讨厌,哈哈。

6

大王优点挺多,缺点也不少,刚谈恋爱那会特别的笨。我们是彼此的初恋,都没有什么恋爱经验。

宿舍好友的男朋友和她出去约会,每次都会送她一些小玩偶挂件,很可爱,我羡慕得很。

可是我和大王在一起,手里拿的最多的就是烤串,不然就是各种零食,估计我的吃货属性已经深入他的内心了。

我和他生闷气,怪他不够浪漫。他不懂我的意思,我又保留着女生的矜持,不喜欢表达。他急得焦头烂额的,生怕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

为此还专门跑去问了我的好朋友,那厮也是醉了,上来就直接把我给卖了:“她肯定是和你一起吃饭比较不好意思,没吃饱,心里才不高兴。”

原来我一直有这样的坑队友,必须友尽。我彻底怒了,因为此后大王带我出去吃饭的时候,菜点得更多了,而且每次还给我打包一份带回去吃。

末了还温柔的对我说:“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

我那时候都已经大二了,要长也是肥肉,我看着自己越来越圆润的脸,发誓要跟他说清楚,不然自己什么时候吃成大胖子都不知道。

“人家也有少女心的好不好,你就不能送我个小玩意?”

“你想要玩具早说啊。”

“这种事为什么要我说出来。”

“你不说出来我怎么知道呢?”

“你猜呀。”

“……”

好吧,我就是那个传说中的聊天终结者,对话到我这里基本上也就结束了,因为大王实在是接不下去了。

不过下次见面的时候,大王真的给我带了一个小玩意——悠悠球。还耍宝一样的在我面前展示他的高超技术:“你看,多好玩。”

我……暴走。

“不是你要玩具的吗?”大王跟在我后面很奇怪地问我。

“你看这个适合我吗?让我堂堂一个大二的女学生,一天到晚玩悠悠球?”

“你就不能说清楚,到底要什么?”他这个直男癌晚期,总是问得这么直白。

“就是那种很可爱的小布偶。”我决定对待他这种人,不能为了一时的尊严气死自己,直截了当说出来比较合适。

隔天,我真的收到了一个小布偶。嗯,如果那种有着长长的胳膊,可以挂在脖子上,捏着还会嗷嗷叫的猴子——算布偶的话。

再下一次,他又送了我一个装了电池,可以在地上“汪汪汪”满地跑的小狗。

我彻底地放弃拯救大王的浪漫细胞,因为他根本就没有。

反正,他送的这些东西现在儿子挺喜欢玩的,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7

我家大王还特别爱粘人,简直就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走路的时候,他总是喜欢牵着我的手。夏天我嫌牵手太热,让他离我半米远。春秋天我嫌和他牵手走路慢,或者手里吃东西不方便,基本没怎么牵手。

冬天,咳,开始轮到他嫌弃我了。他嫌弃我像个树袋熊一样贴着他,一边嫌弃我的手太冷,一边帮我搓手取暖。

我俩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现在,夏天睡觉也是,打了空调我不会让他靠近我半分,不打空调更是想都别想。

我比较怕热,他简直是个一个移动的火炉,稍微近一点就热的要命。

但是,冬天他这个火炉就起作用了,我把脸贴在他的脖子里,两只手伸进他的衣服里,两只脚放在他的腿上,恨不得整个人都钻进他的怀里。

大王一边玩游戏,一边嫌弃我离他太近影响他发挥,一边还抽空腾出一只手来摸我的头发。

喵,我此刻就是一只小猫咪,暖和得想伸懒腰。

8

大王最后的缺点就是脑子不好使。

结婚一周年那天早上,我送了他一个酷炫的剃须刀,心里很激动,想象他会不会很感动,然后送一个什么有意义的礼物给我。

结果他根本没在意我炽热的目光。到了中午我们一起去逛街的时候,他还是没提到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大王,你知道今天有什么特别的吗?”我的眼里充满期盼。

“前面新开了家蛋糕坊,我看到门口放的花篮了,现在就带你去买。”他勾起嘴角,觉得自己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再想想。”我强忍住怒气。

“哎呀,老婆,今天是多少号来着?”他想了半天,拍了拍脑门跳起来问我。

“20号啊。”我装作很随意地说。

“今天是我们结婚一周年纪念日啊,这么快,我们都结婚一年了呢,嘿嘿。”

“嘿嘿什么,就没什么表示的?”

“那家蛋糕坊,里面随你挑。”

好吧,能想起来也是真不容易,我也就不奢求他能搞什么浪漫了,毕竟这东西可望不可及。

第二年纪念日很好,不用我提醒,他送了我一把雨伞。是那种插在一个很漂亮的塑料瓶子里,伞柄还做成了一朵红玫瑰的样子,很好看,就是不实用,那把伞现在还在飘窗上放着。

不过相对来说这个礼物算是最好的,今年就比较奇葩了。

那天他下班回来,风风火火地送了我一枝特别大的花,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颜色是那种艳丽的紫红色,我嘴角抽了抽,虽然严重怀疑他的审美。不过我还是很小心地把它插在了花瓶里,花实在太重了,还差点把花瓶压倒。

我是后来才知道,他下班的时候才想起来那天是我们三周年纪念日,刚好环卫阿姨送了他一支刚割下来的鸡冠花,他就转手送给了我。

如果不是因为吃人的嘴短,我早就要发火了。无奈大王做的美食太诱人,我没空跟他计较这些。

前两天我生日,他神秘兮兮地送了我一个盒子。我激动地打开一看,竟然是一盆仙人球。

“老婆,这仙人球特别像你。”

“我的刺多?”

“不是的,是你和它一样好养活。”

“……”

我发现自从和大王在一起之后,他完全把我当成女儿养,之前明明各方面技能满点,现在被他养得都变成了一个战斗值几乎为零的菜鸟。

我的大王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又笨又暖,又好又坏。看在他总是受我欺负的份上,我就勉强再爱他一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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