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7年中国医美行业十大影响力事件!

 

2018,新年伊始,回顾过去的一年,医疗美容行业是跌宕起伏的一年,国家监管日趋严格,七部委重拳打击非法整形,核心医生资源依旧紧张,医美机构和医生更加注重自身品牌提升,ID时代来临。...







医美年度盘点
作者 | 美创会团队


2018,新年伊始,回顾过去的一年,医疗美容行业是跌宕起伏的一年,国家监管日趋严格,七部委重拳打击非法整形,核心医生资源依旧紧张,中游医美机构遭遇发展瓶颈,传统广告、搜索引擎依赖逐步转向新媒体营销,医美机构和医生更加注重自身品牌提升,ID时代来临。希望事件盘点能给医美从业者带来启发。

一、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微整形培训乱象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 2017年1月5日播出《微整形还是“危”整形》,曝光浙江德丽美容培训机构非法整容培训乱象。据业内统计,目前微整形毁容事件中,有九成来自非法医疗机构、非专业医师、非合格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学员进行微整形培训仅仅是德丽牟利的方式之一,向学员兜售微整形药品也是他们重要的获利手段。合伙人之一的刘某在微信上化名胡晓雅向德丽学员兜售药品。学员结业后向她购买微整形产品,经计算销售额5700多万,整个案值加起来上亿元。



德丽在微信上卖给学员的这些微整形药品有玻尿酸、肉毒素、水光针等等,还有些药品是来自国外的走私进口药品。这类药品需要冷链运输,运输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问题,因此这些药品即使在国外是真货,运到国内也可能是完全失效的,或者药品产生了变性。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像德丽这样贩卖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按照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致人死亡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二、中整协对医美机构进行分级评价

2017年1月20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下发《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和《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17版)》的通知,对全国医美机构推行分级评价,让求美者选择美容医院有据可依。

三、中整协联合中国人寿推出医美商业保险

2月15日,中国人寿&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美保障项目”落地长沙,意味着我国医疗美容业与保险业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牵手,是商业保险在医疗美容领域的首次落地。曾经被拒之于意外险、健康险门外的“医美保险”或者说整形美容风险,正式登上医疗美容行业舞台。

四、国家卫计委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实行备案管理

3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包括美容外科专业、美容牙科专业、美容皮肤科专业和美容中医科专业)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信息及时录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供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五、国家卫计委全面修改《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国家卫计委全面修改《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敲定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的规定,规定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办法》自 4 月 1 日起施行,1999 年 7 月 16 日原卫生部公布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医师注册管理的主要变化:实行医师区域注册制,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放开医生异地多点执业。

六、国家七部委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

5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5月-2018年4月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并在中国整形美容协会设立全国投诉举报电话(010-68227123),专项行动自开展以来,打击捣毁多个非法医疗美容场所和团伙,取得了较大成绩。

七、国家卫计委启动修订《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会长张斌在2017首届中国整形美容与再生医学研讨会上透露,原卫生部颁发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即19号文,作为行业“基本法”已经执行了15年,最近19号文的修订开始启动,专家组已经到位。其中,“主诊医师制度”与“医疗美容科目的分类”成为业内最关心的核心问题。目前已进行多轮审稿会,新《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发布指日可待。

国家卫计委综合监督局局长赵延配介绍,国家卫计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健康服务业(包括医疗整形美容)的方针、政策、措施,并指出国家卫计委正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发展应用和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

八、中国医美品牌第一榜——中国医美品牌100佳在京发布,权威央媒纷纷报道

9月10日,第二届全球医学美容创新大会暨2017中国医美品牌盛典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中国医美品牌100佳榜单隆重揭晓。中国医美品牌100佳系中国医美品牌第一榜,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经济网、中国网、央广网、中国日报网、凤凰网、新浪、健康报、中国医药报、新京报等全国200多家媒体纷纷报道。
美创会创始人刘景涛介绍说,作为注重提升中国医美品牌影响力的美创会平台,与国内顶级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构建了中国医美品牌建设评价体系,推出中国医美品牌100佳。今后美创会将进行更广泛的医美品牌案例征集,全面深入调研,为医美品牌提供更精准的战略推广。通过医美数据收集,逐步完善评价体系,稳步扩大中国医美品牌100佳评价范围。

九、最高人民法院:医疗美容纠纷属医疗损害责任

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主要看点是,经批准的紧急医疗措施,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美容纠纷纳入医疗损害责任范围;医疗机构主张不担责应举证证明;明知是缺陷医疗产品,致死伤适用惩罚性赔偿。

十、新氧宣布完成D轮4亿元人民币融资,成2017年医美行业最大规模的单笔融资

12月23日,医美电商平台新氧宣布完成新氧完成D轮融资。新氧方面表示,首批D-1轮4亿元人民币已经全部到账。本次融资由安佰深股权投资(Apax Partners)领投,经纬中国等跟投。新氧成为首家进入D轮融资阶段的医美App,是2017年医美行业最大规模的单笔融资,打破行业单笔融资记录。新氧率先进入D轮融资,标志着互联网+医美进入“新医美”时代,从线上导流的营销驱动到全场景服务和产业链整合是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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