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評核限六成人攞高分,公總提五級評分拆細

 

澳門公務人員聯合總會主張應按能力評分,擔心限額制惹來分化、影響士氣,倡將五級的評分制分拆,以拉開各人評分的差異性。...



當局正就公務人員表現評核、晉升制度作內部諮詢,針對現時“普遍高分”的現象,建議只可六成人取高分,引來質疑。

澳門公務人員聯合總會主張應按能力評分,擔心限額制惹來分化、影響士氣,倡將五級的評分制分拆,以拉開各人評分的差異性。當局指出,前年超過九成公務員取得“優異”(五分)和“十分滿意”(四分)評語,難以反映實際工作績效。在諮詢中提出評分限額制,最多六成人員可取得“優異”及“十分滿意”評分(因組織績效可上調至最多七成)。


公務人員聯合總會理事長彭冠豪表示,現時的評分方法將三點五至四點四分均列為四分,達四點五分或以上才是五分,範圍太大,故較多人取得四、五分。有感應按人員能力評分,不應設限,且各部門人數、工種不同,若眾人表現均不俗,領導主管難定奪誰入局,“個個都做得好辛苦,做得好好,唔通你都有限額?唔公道。”他擔心此制會分化員工,影響工作士氣,更有可能加深刷鞋文化,“關係好啲,可能個名額就落喺你身上。”



公務人員聯合總會秘書李公榮解釋,政府於二○○五年始實施評核制度,當時大家對評分並不着緊,“○五年至○九年,你畀三分我、冇問題,你比四分我,我又歡喜。” ○九年職程改革將評分與晉升掛鈎,若取得不低於“十分滿意”的評語,可提前跳階、跳級,眾人對評分的重視程度大不同,“以基層人員計,跳慢一年爭咗一百四十點,一年都爭萬幾文。”

拉開基準免高分

評分低除影響晉升外,二點五分以下,更有可能面臨不獲續約。他指出,限額制受影響者眾;若將現時九成的高評分比例,強制變為六成,則每年有一萬○二百人的晉升受影響,公務員團隊已習慣○九年所訂定的晉升方法,政府處理時應注意。

他們所接觸的公務員及相關團體,均反對評分限額制。主張若能力達到該等級,便應評相應分數,“我又無犯大過錯,做乜一定要評到我咁低分呢?”建議將現時五級的評分制細分,變為回歸前及回歸初期的十級制,或以一百分作為滿分,將評分基準拉開,更精準評分,避免大量高分。

保留一年三評核

當局提出,現時“工作成效”在評核結果所佔比重偏低,建議“績效”項目應佔整個評分的一半以上。



公務人員聯合總會監事長張國然認為,許多工種的績效無法量化,乃評分人的主觀意見,政府將“績效”比例訂得過高,評分時也應重視人員的學歷及經驗。他亦擔心領導主管盲目追求積效,徒然加深人員的工作負荷,“一間醫院當兩間用,只會令醫生、護士做到爬喺度。”



另外,公職局認為,上司與下屬已有日常的溝通,建議取消一年三次的評核會議。

公總亦持反對意見張國然提到,年初、年中、年尾的三次評核會議,分別有年度工作安排、中期評核溝通、最終評分的作用,通過有關會面,讓員工有機會作出改善;若上司的工作安排不合理,雙方亦可交換意見,會議有助保護員工,應當保留。

至於諮詢方案是否有可取之處?他們提到,文本建議可跨職程晉升,三年中,最少取得兩年“優異”、另一年不低於“十分滿意”,便可經晉升開考“升呢”,認為可提高員工工作動力,激勵不斷進修。另外,表現好的高級技術員,可獲推薦進入人才儲備庫;經培訓及評估,有機會作為主管的人才儲備,認同建立此銜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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