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检动态】叠彩区检察院 首启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

 

叠彩区检察院首启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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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彩区检察院

 首启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 
近日,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蚂蟥洲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根据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监督履职程序向叠彩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首例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对蚂蟥洲上无证经营餐馆依法查处。
       蚂蟥洲位于桂林市北部漓江里,靠近漓江主航道西侧,附近为桂林山水主景区。该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洲上仍有无证经营的餐馆存在,餐馆的招牌、广告牌还没有拆除,影响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公益诉讼小组检察干警通过现场勘查、拍照取证等,完成相关证据的收集和立案审查工作。


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有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责令停业和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的职责。据此,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前监督履职程序,对叠彩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依法履职,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月11日,叠彩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回函表示,该局高度重视该检察建议,专题进行研究部署,通过核查登记注册档案和到经营地点对蚂蟥洲鱼餐馆进行实地调查。现已依法查处蚂蟥洲上无证经营餐馆,并表示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漓江沿岸叠彩段鱼餐馆的执法工作,维护漓江生态环境。









文字:倪沈萍       审核:白华佳

编排:雷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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