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谁的万劫不复

 

楚聆突然扑倒在他身上,刹那间四目相对,近在咫尺几乎重合的唇,以及两颗剧烈跳动的心,隔着夏日薄薄的衣衫,好似要跳出来。...

你与好故事,只差一个关注的距离
每天读点故事APP独家签约作者:轻薄桃花
止转载


1

盛一鸣是盛世集团的最高决策者,平日是大忙人,与楚聆的交往也是例行公事,一年走下来依旧是不咸不淡的关系。也许双方都对上流社会的门当户对心照不宣,故此相处起来斯文礼貌。

但今天盛一鸣忽然在电话里说,“我发现,我其实挺喜欢你的。”

远在伦敦大学开交流会的楚聆有点惊讶,盛一鸣是那种喜怒不形于色的上位者,就算除下西装也有不怒自威的气势。他鲜少有说煽情话的时候,也不大适合说。

“难道是距离产生美?”楚聆笑起来。

他笑了一下,继而说,“我弟弟明天来伦敦公干,你帮我照顾他。”

“原来是有求于我。”

“楚聆。”他又唤她,“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吧。”

挂了电话,楚聆耳根子才开始发热。楚盛两家早有默契,一个是书香门第,一个是豪门世家,看起来是最完美的结合。楚聆一早知道结果,但“结婚”二字忽然由盛一鸣说出来,竟有叫人心悸的魔力。

可见她对盛一鸣不是没有好感。约会至多吃个饭,迄今只看过两场电影一次音乐会,除了并肩走路牵牵小手,不曾有更进一步的肢体接触,但细想起来,即使是月下散步,也是极珍贵的回忆。

楚聆一整天脸上挂笑,到晚上想起明天的差事,特意设了闹钟接机。

她借住的是盛一鸣在伦敦的花园洋房,盛家人来了,自然同住一个屋檐。好在还有一个煮饭打扫的林妈,算不得孤男寡女,不然小叔子与大嫂,听上去也够暧昧的。

楚聆与盛群彦打过几次照面。

一般来说,家中有一个持重沉稳面面俱到的大哥,老二基本就是个受庇护的耽于玩乐的富家子弟。但盛群彦不是,他似乎比盛一鸣更加不苟言笑,整个人看上去阴沉沉的,像伦敦的天气,潮湿阴冷。

也许是同父异母的缘故。

第二天又是雨天,车子开不进去,只得停在机场对面。她打了一柄大黑伞,堪堪走到门口,已经看到盛群彦走出来。他的轮廓和盛一鸣有点像,眼神犀利,嘴唇是笔直的一条线,这样的人哪里需要她照顾?

他也认得她,声音没有起伏地喊一声,“楚小姐。”

楚聆招呼他到伞下,他说,“毛毛雨,没关系。”不肯躲到伞下,只跟在她身后。车子虽然停得不远,但雨丝绵长浓密,他头上和衣服上都沾了细碎的雨珠。不过他不在乎,悄无声音坐后面,连楚聆递给他的纸巾都不去接。

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对伦敦的这所房子,他似乎不比楚聆熟悉,拎着行李问,“我住哪里?”

她这个假主人有点不好意思说,“我住二楼西边第一间,其余房间你随意。”他挑了东边第一间。楚聆以为他在这里有房间,却原来是没有的。

林妈笑容满面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说,“二少爷,我做了许多你爱吃的菜,都是楚小姐吩咐买的,你休息一会儿就能吃了。”

楚聆汗颜,林妈还真是会替她揽功劳,她哪里会知道他喜欢吃什么菜?

楚群彦就不动声色瞥了她一眼,淡淡道,“工地上有许多事情处理,你们自己吃吧。”他换了衣服出去,长途跋涉竟不稍作休息,真是敬业啊。

盛世集团正在伦敦建一处度假山庄,盛群彦被调过来做监工。这是清闲的肥差,但盛群彦早出晚归,好似忙得不得了,楚聆竟难见到他的人影。

如果不是早上见到餐桌上的咖啡杯,她都怀疑他是否回来过。

有一天,楚聆的一场会议临时取消,回来时,难得看到盛群彦坐在花园的长椅上一边看报纸一边喝茶,神情放松,姿态悠闲。

他抬头看了一眼楚聆,微微点头打招呼。然后他合上报纸,回到屋里换衣服,接着开车出去。整个过程他表现得不急不缓,好像他正好是这个时辰要出去。但不知怎的,楚聆有第六感,觉得他在躲她。

她不觉得他们之间有刻意回避的理由,还疑心自己多想。

但次日在一家西餐厅偶遇,楚聆摆了笑脸正要打招呼,他竟假装没看见,毫不犹豫扭头出去。

楚聆于是确定了,盛二少爷确实是躲着她。

为什么?

2

夜里楚聆口渴,下楼翻冰箱找牛奶喝。隐隐约约感觉客厅里有人,她吓了一跳,马上拧开灯。只见盛群彦坐在沙发里,灯光如昼,因为刺眼他微微眯了眼睛。

“你……不上去睡觉?”他身上是深蓝色的西装,显然是刚刚回来。

“我坐在这里想点事情,听到你下楼的脚步声怕吓到你,就没有出声。”他站起来,与她擦肩而过走上楼梯,不知怎的回过头说,“喝白开水吧,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牛奶太凉。”

她有点受宠若惊,傻傻“嗯”了一声。

下意识抬头看墙上的挂钟,将将凌晨一点整。他睡得这样晚,起得却很早,楚聆还在被窝里挣扎的时候就听到车子开出去的声音,太阳不过刚刚升起,在云层后面躲躲闪闪。

她便有些睡不着。林妈在收拾书房,她端着牛奶倚在门边问,“盛一鸣和盛群彦的关系如何?”一个是正宫太子,一个是幼年流落民间而后归来的皇子,这种身份在豪门家族怎么都不会和睦。

但林妈却说,“自然是好的。大少爷待弟弟妹妹一向和善。”

想想也不是没有可能。盛一鸣品格高尚,即使情感上有亲疏,也一定做到一视同仁。所以打动了盛群彦,导致这小子对即将抢走哥哥的楚聆十分不待见?

楚聆胡思乱想着,忽听林妈叫起来,“哎呀,二少爷落了一份文件没有带走。”她满怀希望看着楚聆,“楚小姐,工地在大学附近,你应该顺路。”

呃……好像没有推拒的理由。楚聆接过来,内心不知怎的有点小雀跃,他越是躲着她,她越要出现在他面前,看他如何应对。

到了工地她才打他电话,一边交代位置,一边深一脚浅一脚往里头走。地上全是敲下来的碎石块,她踩着七寸高跟鞋着实走得费劲。远远看到他的身影,她挥手示意,“这里。”

朝他跨了大步子,脚后跟踩在骨碌碌的小圆石上。他低喝一声,“小心。”但是已经来不及,她整个人摔在地上,石头硌人,痛得她爬不起来,要搭着他的手才能站起来。

她怕再摔倒,便一直抓着他的手。和盛一鸣养尊处优的手不一样,盛群彦的手手掌粗糙,像做惯了粗活。他微微挣扎,想把手抽出来,看一眼她狼狈的样子,到底忍了下来,只是唇线绷得更紧。

楚聆有些局促,把文件递过去,“林妈说你忘记带了。”

他的目光却落在她的手心,那里被尖利的碎石磨出许多小口子,红通通一片。他顺势翻了她的另一只手看,也是如此。

“小伤,没事的……”

“我不关心你有没有事。”他生硬打断,冷冷说,“以后不要来工地。”

楚聆眉头一拧,口气同样恶劣,“喂,我是帮你送文件。”

他露出一个嘲讽笑容,“林妈一个洗衣做饭的佣人知道我哪份文件重要哪份文件不重要吗?”他狠狠甩开楚聆的手,扭头走开。

楚聆不接受他的指控,在他身后叫起来,“你什么意思?难道你以为我说谎吗?你把话说清楚。”

但盛群彦已经走远,楚聆又没法子追上去,恨恨咬牙。真是见鬼,前些日子虽然冷淡但好歹算礼貌疏离,今儿忽然就撕破脸咄咄逼人了。

她同盛一鸣抱怨,他在电话里维护弟弟说,“群彦脾气有点怪,请你多担待。”

果然是好哥哥。

3

但楚聆不打算放过盛群彦。他越是不乐意见到她,她越是要在他眼皮子底下晃。这其实是很无聊的事,楚聆是大学历史老师,平素理智周到,不曾这样孩子气过。就连与盛一鸣的相处,一直也是彬彬有礼。

遇到满身是刺的盛群彦,不知怎的想一较高下。

他早出晚归,没关系,她奉陪。

不会没有动静,他下楼的脚步声,林妈问他早点吃什么的声音,一入到耳中,楚聆立刻爬起来。来不及刷牙洗脸,披头散发冲出去,一屁股坐在他对面,扬声说,“林妈,今天的报纸在哪里?”

他吃早餐,她看报纸。其实她不大看得进去,因为太困,一直小鸡啄米。倒是他,自始至终波澜不惊。但楚聆已经知道他心情不好,他皱了眉,米粥只吃了一半,拎着公文包匆匆就出门。

他一走楚聆就回房睡回笼觉,心情舒畅,好梦连连。

到了晚上,坐客厅看连续剧,反正无论多晚他都会回来,她总能逮到他。就算有时候在沙发里睡着,也能碍到他的眼。

一连几天,靠着顽强的意志力,摧残了盛群彦的精神,楚聆很有成就感。

但也终于惹怒了盛群彦。

有一天夜里,她在电视机前面换碟片,他正好进屋。她得意洋洋说,“晚上好,又见面了。”他扭头看过来,客厅只开了壁灯,一点晕黄照得他眼眸深不可测,像暴风雨前动荡的大海。楚聆忽然有点紧张,不自在地吞咽口水。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上楼,而是一步一步朝她走来。她下意识后退,但身后是电视柜,她退无可退,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到了跟前。

靠得近了,能看到他的眸子亮得怕人,像随时有火喷出来。

他的太阳穴在突突跳,他朝她伸出手,手上青筋暴起。

4

便这时,楚聆的电话响了,欢快的铃声打破一室寂静。她莫名松了口气,只觉自己手心冒汗,口干舌燥说一声,“喂……”

是盛一鸣的电话,他要来伦敦开会,飞机大概明天中午到。

盛群彦再不愿意,也只能同她一起接机。

盛一鸣时间紧张,只够同他们吃顿午饭,之后便要开会,再飞回国内。

饭局有些沉默。

盛一鸣同盛群彦兄友弟恭,坐在一起,两张不苟言笑的面容如出一辙。但气质迥然,盛一鸣是出身贵族的优雅绅士,盛群彦却像杀出重围的将军,即使不说话也叫人觉得杀气腾腾。

而有盛一鸣在,盛群彦更加沉默寡言,盛一鸣问一句,他方答一句。

“听楚聆说,你经常不在家。”

盛群彦夹菜的动作一滞,不动声色瞥了她一眼说,“我不熟悉工地,许多事情要学习,这段时间比较忙。”

盛一鸣微微笑,“你自来用功,事情交到你手里,没有完不成的。不过你一向效率高,想来也忙得差不多了吧?”

楚聆听来这是夸奖,但盛群彦的脸色好像有点凝重,沉默半晌应道,“是,差不多了。”

两人说话像打太极,一点不像普通人家的兄弟日常。楚聆尚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哥哥稳重,弟弟调皮,凑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经常闹得家中像战场。

她忽然有点心酸,不知道是同情盛一鸣还是盛群彦。

短暂的相聚之后,他们送走盛一鸣。刚刚冒头的太阳重新躲回去,天又阴下来,马上要下雨了。盛群彦问她,“你去哪里?我先送你。”

好像盛一鸣的出现,忽然缓和了他们的关系。楚聆连忙摆手,“不用,我自己叫车,你忙你的,不用管我。”

他的嘴角划过一抹笑,是极淡的讽刺,“你没听大哥说吗,我一向效率高,该忙的都忙得差不多了。”

她把嘴闭上,默默爬上副驾。

没多久就下起雨来,三天两头落雨,伦敦的地上永远有水洼,空气永远潮湿。鲜少有人喜欢伦敦,楚聆是,盛群彦亦是。他说,“我小时候和母亲住天台,一到下雨天家中就漏水,所有盆子都用来接水,睡觉的时候满屋子都是叮叮咚咚的滴水声。暴雨最可怕,家中像下小雨,衣服床褥统统潮湿。”

那是另一个世界,楚聆只在电视和书中见过。

她没有说话,盛群彦只需她贡献一双耳朵,“所以我讨厌雨天,讨厌下雨的地方。譬如伦敦,在这之前,我一次都没有来过,管它风情灵动风景如画,在我眼中它只是一个阴雨连绵交通拥挤的地名。但不管我如何讨厌伦敦,大哥一句话我就得心甘情愿过来。因为我告诉自己,无论付出何种代价,一定要在盛家站稳脚跟。”

他提到盛一鸣,楚聆更加不敢随便发表意见。而他目视前方,在他脸上丝毫见不到厌恶、不甘、忿怨等表情。自始至终他风轻云淡,好像只是叙说一件极普通的事。

这就是生为私生子的他在豪门家族讨生活的秘诀,不能轻易显露情绪,故此学会板一张脸,永远安全。

楚聆扭头看窗外的绵绵细雨,好像有雨丝飘进眼里,使得眼眶潮湿。就连心底深处,都似乎叫伦敦的雨水填出了一方洼地,随着车子的摇摆轻轻晃动,泛起一圈一圈无法阻拦的涟漪。

5

盛一鸣一句话,盛群彦在家中的时间便多了起来,通常上午去工地转一圈便回来。楚聆借着暑假到伦敦大学取经,有时是交流会,有时是茶话会,但她不热衷逛街和看风景,总的来说也是清闲的。

多出大把时间共处,她和盛群彦并没有因此拉近关系。虽然在一个屋子里,但他喜静安分,要么在花园里看书,要么在书房处理文件,轻易不会引起注意。

楚聆同他说的话,不如和林妈的多。

林妈为此纳闷,“怎的楚小姐也同二少爷一样安静了?”

她只是不忍心。光鲜亮丽的盛二少爷,其实过得异常艰难,她何苦雪上加霜?左右盛家洋房面积大房间多,一天不碰头也不是难事,也算遂了他的心意。

但林妈好事,眼观八方,捧了毯子寻她说,“二少爷在露台睡着了,不盖条毯子恐怕要着凉。我还有家务要做,麻烦楚小姐了。”

她走上去。他睡在一张藤编的躺椅中,双手在胸前叠起,难得面部线条柔和,笼上一层八月的金色阳光。楚聆轻轻把毯子盖在他身上,他警惕性高,这点动静已将他惊醒,他未睁开眼已经先攥住她的腕子狠狠一拉。

楚聆扑倒在他身上。

刹那间四目相对,近在咫尺几乎重合的唇,鼻端呼出的滚烫气息,以及两颗剧烈跳动的心,隔着夏日薄薄的衣衫,好似要跳出来。

像是一场对峙,抑或是一段挣扎。良久,也许只有一秒钟,他猛然推开她。她措手不及,一屁股坐在地上。

“离我远点。”他冷冷说。

是,是该离他远点,太危险了。

反而这么想的时候,总是事与愿违。

她进浴室洗澡,将将解开衬衫,一只老鼠自她眼前窜过。她尖叫起来,这是女人本能。盛群彦第一时间冲进来问,“发生了什么事?”

她躲到他身后,指了给他看。他尚未来得及动作,那只老鼠已经钻进水管不见了踪影。她惊魂未定,“吓死我,盛家洋房居然有老鼠……”

“伦敦天气潮湿,有老鼠不奇怪,说不定还有蟑螂——”没有起伏的声音忽然戛然而止,他的目光在她身上微微停留,迅速看向别处,“叫林妈来,林妈最会捉老鼠。”

楚聆忽然反应过来,连忙背过身子,一张脸涨得通红。想来风光已入他眼,哎,黑色绣花胸罩。他亦不自在,离去的脚步声听上去有点凌乱。

林妈事后嘲笑她,“楚小姐胆子小,老鼠有什么可怕?”倒酒给她压惊,“我新酿的葡萄酒,楚小姐尝一尝。”

楚聆抿一口,只觉甜滋滋,一点没有酒味,便放开了怀大口饮尽。林妈见她喜欢,又给她倒满,她还笑道,“我当饮料喝。”不料酒劲在后头,只坐了一会儿头便昏昏沉沉,报纸上的字都看不清楚。

她大声叫林妈,但林妈好似出去了,并不在家中。

她只得蹒跚着回房,抓住扶手,因知道自己不算清醒,走得极慢。但还是差点滚下去,好在,盛群彦及时出现,自后头接住了她。

6

她靠着他站住,身子软软,隔着布料,觉得肌肤滚烫。他的面容是模糊的,她于是凑近了看,近到连他的眼睫毛都数得清楚。

他黑着一张脸说,“没事喝什么酒。”

“林妈酿的葡萄酒,谁知道后劲这么足……”她的声音亦是软软的,又有点飘忽,带着酒气,好像每个字都长了手,统统往他脸上拂。

他看着她一张红扑扑的脸蛋,觉得她像《聊斋》里的妖精,单单站在这里已是一种蛊惑。

“以后不要这么蠢。”他定下心神,大力抱起她上楼。

她顺势搂住他的脖子,脸颊轻轻靠在他的胸膛上,头顶的碎发摩挲着他的下巴,每分每秒都是煎熬。

她听到他叹息一声说,“我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他挖了陷阱叫我跳进去。

“陷阱里面是你。

“他一直等着纠我错处。

“这样被动,总有一天,我会被吞噬。”

楚聆费力仰头看他,只看到他上下滚动的喉结,面上的神情却是看不到。第二天在床上醒来,她一直疑心自己做梦,盛群彦可不是多话的人。但她稍稍动弹便头痛欲裂,可见昨晚确实是喝多了。

恍惚想起他的宽阔胸膛,仿佛还有温度残留,显得那样不真实。

开车去学校的路上,经过工地,她下意识看向窗外,企图寻找他的身影。工人统统戴安全帽,穿一式的工作服,这个背影好像是他,那个身形好似也是他。楚聆伸长了脖子,忽然听到有人叫,“小心。”

是盛群彦的声音,他认得她的车子。

路上停了推土车,一早设了路障,但楚聆没有注意到。这条路一个月来她开了无数遍,烂熟于心,不曾想出现意外。好在推土车不在工作,车子一头撞上去,楚聆脑袋磕在车窗玻璃上,顿时头破血流。

“楚聆!”这还是他第一次完整叫她名字,她微微笑起来。他已经强自镇定打开车门,一见她满头满脸的血登时面色惨白,深吸一口气将她抱出来,一边叫底下人打电话给医院交代情况一边把她挪到自己的车上。

他送她去医院,手抖,发动了几次车子才驶上公路。

楚聆情况不算严重,尚有力气说话,见他这样慌乱似如临大敌,笑着说,“只是磕到头,不碍事的,顶多脑中积了淤血。我算运气好的,若是推土车在工作,我和车子早四分五裂。”

他在后视镜中看到自己一脸煞白,目光中尽是惊恐,不由浑身一冷,终于冷静下来。

楚聆没有注意到他的变化,同他开玩笑说,“你这样担心我,旁人见了恐怕以为你喜欢我。”

不好笑,他的脸色更加凝重,眼角的肌肉微微抽搐。

他说,“是,我是喜欢你。”

楚聆愣住。

“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你是大哥的女朋友,我若觊觎那是犯了死罪。”他的眼底闪过一丝阴霾,和传说中的阴冷一模一样,“我记得你陪大哥参加酒会穿过一套浅蓝色的拖地长裙,配的是黑色珍珠项链,十分好看,我印象深刻。

“后来有一次小妹试穿礼服,穿到同色系的裙子,我随口说配黑珍珠项链。大哥在旁边忽然深深看了我一眼,他心细如尘,我想他一定是察觉出了什么。”

喜欢一个人,再怎么小心都是有痕迹留下的。

“伦敦这个项目,一早并不是我负责,但大哥忽然把我调过来,并叫我住到盛家洋房。我出差一直住的酒店,这次他却叫我同你住到一处,他不过是试探我。我小心翼翼与你保持距离,我尽量早出晚归避开同你碰面,我以为这样就足够了,大哥可以放心了。

“但是渐渐我发现,大哥不单是试探我。不管我喜欢你或是不喜欢你,他都要将罪名扣在我头上。我没有来过伦敦,一直留守盛家洋房的林妈怎么知道我爱吃什么菜?我早说过,林妈一个佣人怎么知道我的文件重要与不重要,怎么知道我是落在家中忘记带了?她不过受人吩咐制造我与你碰面的机会。盛家洋房怎么会有老鼠?葡萄酒怎么会喝醉人?我同你,一早在他的处心积虑中。”

楚聆听得脊背寒凉,想起盛一鸣处变不惊的模样,忽然觉得从未认识过他。

7

“我若不喜欢还好些,可我偏偏真的喜欢你。喜欢的人整日在眼前晃,自己却什么都不能表达,那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我想牵你的手,想和你站在一柄伞下,想触碰你的脸颊,你顶着乱糟糟头发冲下来的时候我想大笑,你在深夜等我回来的时候我想吻你的嘴唇……”他笑了一下,“下一次,他该叫林妈给我下药了。不,不用下一次,他若看到我为你担惊受怕的样子便足够理直气壮质问我了。”

他把车停在路边,真的俯下身亲了她的唇。唇上有血,一点点渗进他的口中,他吃了她的血。楚聆面红耳赤,只感觉伤口的血涌动得更快了。

“楚聆,你喜欢我吗?”

她回想自他来伦敦,自己的种种行为,知道自己早已被棱角分明的他吸引。她和盛一鸣之间是细水流长的温暖,甚至在盛一鸣面前,她的情绪都不曾有过强烈波动,这可以是好感,但绝不是喜欢啊。

楚聆心里一酸,缓缓点头,“是,我喜欢你。”是忽然正视自己的情感受到的冲击。

盛群彦微微笑了,不知怎的笑容凄苦。

他重新开车,语气是少有的柔和,“等你伤好以后,我去告诉大哥,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请他成全我们。”

“嗯。”

“他大约不会轻易放过这个整垮我的机会。老爷子素来重视门风,我这样撬大哥墙角,老爷子也不会放过我。我可能会被赶出盛家大门,可能一无所有,你记得以后罩着我。”

“嗯。”楚聆有点累了,声音渐低。

“你睡吧,到了医院我喊你。”

“好……”

她闭上眼睛,额头的伤口一直不曾凝固,她的唇瓣像枯萎的花朵,毫无血色。盛群彦不敢再看她的样子,注视前方开车,一直开车,“我跟你说过我小时候住天台屋吧?还有更惨的,我一天只吃一个馒头,饿了只好灌水喝,自来水也要钱,只好去喝河水,像野人吧?我母亲不受父亲青睐,大哥如此优秀,我就算是男孩子在父亲眼中也是可有可无。

“如果不是狗仔挖出我的存在,父亲根本不会接我回盛家。我在盛家举步维艰,走到今天实属不易。我在母亲坟前发过誓,总有一天要成为盛家堂堂正正的存在,总有一天,要成为盛家的掌权者。”

她的呼吸有点微弱,脸上白得可怕。

“我不能喜欢你啊。可只要你活着,我无论如何逃脱不了,大哥只稍稍把你放过来,我就手足无措了。你像黑洞,起初只是一点大,我尚能躲开。如今是越来越大,总有一天,我会被吞噬,再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

“你看,一个小车祸我就原形毕露了。其实只要止血输血,你就能活下来,然后,慢慢毁掉我。楚聆,我,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盛群彦的眼泪落下来,“啪”一声落在手背上,泛起灼热的疼痛。

车子一直在公路上行驶,像迷了路,总是找不到出口。

楚聆在副驾安静地睡着,一点动静也没有,想来睡得深沉。

8

楚聆最后一次在盛群彦面前出现,是以黑白照片的形式。

她的遗像,放大了数倍,清灵的大眼睛盯住所有前来吊唁的人。

“想不到我的弟弟这样狠心。”盛一鸣上了一炷香,冷冷看着身边的人。

盛群彦在香雾缭绕中一如既往态度恭敬,“大哥说的什么话,我是盛家人,我和你有一样的心。”

“怎么那样巧你就迷路了?怎么那样巧手机就没信号了?盛群彦,害死自己心爱的女人,你余生都不会安心。”对楚聆的死,盛一鸣感到心痛,他对她不是没有感情的。纵然她只是他手心里的一颗棋子,也是他最喜欢的一颗。如果没有察觉盛群彦可能喜欢她,她也许就是他的新娘了。

“大哥你糊涂了,她是你心爱的女人,不是我的。如果可以,我也希望没有迷路,但事情就是这么巧。”盛群彦面无表情,“大哥这样悲痛,看来对她感情深厚啊。只可惜,她出事的时候还同我说喜欢上我了。”

盛一鸣骤然瞳孔收紧,“你说什么?”

盛群彦终于笑了,一字一句说,“她说喜欢的人是我,是我盛群彦。大哥,你应该猜到这个结局,你叫我俩同住一个屋檐,很容易日久生情的。不过我一直把她当大嫂,半点没有越距……”

他在笑,心里却在流血,每说一个字都好似刀扎进心里,痛得没有知觉。

他拖延了时间,最后送进医院的时候她失血过多回天乏术。他瘫在驾驶座上,根本不敢触碰她渐渐冷去的身体,唯有大声喊医生护士帮忙。他们一边把她抬进去,一边告诉他,“请做好准备,病人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是,他知道,是他一点一点扼杀了她的生命,是他亲眼看着她的鲜血一点一点流尽。

但她真的被判了死刑,蒙着白布被推出来的时候,他感觉心里有什么也随之一同离去了。盛一鸣有句话说得没错,害死自己心爱的女人,他余生都不会安心。

她活着的时候,于他而言,每分每秒都是煎熬。而她离开之后,他的余生只剩了煎熬。

这辆车,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载过别人,他始终觉得她一直坐在副驾上,笑着同他说,“是,我喜欢你。”

他允了她一个美好的未来,然后亲手将她推入地狱。

而他,从此也将万劫不复。(原标题:乐殇)
长按二维码下载【每天读点故事】
收看更多精彩故事

「每天读点故事app」——你的随身精品故事库
如长按二维码无效,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关注 每天读点故事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