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4-痛骂卖国贼

 

痛骂张邦昌...



张邦昌1在上皇时,附会权幸2,共为蠹国3之政。社稷倾危4,生民涂炭5,固6非一人所致,亦邦昌为之也。天下7方疾之如仇雠8,若付以土地,使主9人民,四方豪杰必10共起而诛之,终不足为大金屏翰11。必12立邦昌,则京师之民可服13,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14可灭,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15斧钺之诛,言两朝16之利害,愿复嗣17君位以安四方,非特18大宋蒙福,亦大金万世利也。(元 脱脱 阿鲁图 《宋史》)

1. 张邦昌:北宋末大臣,金兵围开封时,他力主议和,与康王赵构作为人质前往金国,请求割地赔款以议和。靖康之难后,金人立他为伪“楚”皇帝。

2. 附会权幸:依附权贵。附会,依附;权幸,有权势而得到帝王宠爱的奸佞之人。

3. 蠹(dù )国:危害国家。

4. 社稷倾危:国家倾侧危险。社稷,土神和谷神,代指国家;倾危, 倾覆;倾侧危险。

5. 生民涂炭:人民处于极端困苦的境地。涂炭,烂泥和炭火,比喻极困苦的境遇。

6. 固:原本,本来。这里可理解为“虽然”。

7. 天下:这里指全国人。

8. 方疾之如仇雠:正像痛恨仇人一样痛恨他。方,正;疾,痛恨;仇雠,仇人,仇敌。

9. 主:统治。

10. 必:一定。

11. 屏翰:屏障和辅助。

12. 必:如果,假如。

13. 服:压服。

14. 宗子:这里指皇族子弟。

15. 不顾:不顾忌,不考虑。

16. 两朝:这里指宋国和金国。

17. 复嗣:再次接续。这里指回复宋钦宗的帝位。

18. 非特:不仅仅是。

 

参考译文

张邦昌在徽宗在位的时后,依附权贵,一起实施危害国家的政治,(以致)国家危亡,百姓困苦。(这些)固然不是一人所致,(但)也是张邦昌所为。天下人正像痛恨仇敌一样痛恨他,若给他土地,让他统治人民,四方豪杰必会一起造反诛杀他,(他)最终不能做大金的屏障。假如要立张邦昌,京师的百姓可以压服,天下的百姓则不可压服;京师的宗室子弟可以消灭,天下的宗室子弟不可能消灭。(我)秦桧不顾忌被处死,讲明宋国和金国的利害,希望恢复钦宗的帝位以安天下,(这样)不只大宋蒙福,也对大金有万世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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