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桩天价离婚案,当CEO的感情遇上股权的利益

 

当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你的态度决定了你的修行.........

编者语:一个讲道德、有感情的婚姻,就像一把下了的锚,有了它,多大的浪头来了你都不会倾覆。因为你心里知道自己还有想见到的人,有想尽的责任,这种想法的力量是和信仰相当的。

而当婚姻走到尽头时,如何保持着理性,如何用最少的伤害结束婚姻更是一场“攻守道”。

有人说,婚姻是场修行,而在修行的路上我却迷失了方向。

我想每一个有抱负的人都想有一番事业,而我就是这样的人。白手起家,拉了几个合伙人创办了一家企业,一起踏上了创业的旅途,生意红红火火,后续也进行了好几轮融资。

可是,不料商场得意,情场失意。由于一门心思做生意,与妻子日渐疏远,走到了离婚的分岔路口。
我不为自己辩解,说什么她不懂我的奋斗、不懂的汗水、不懂我的灵魂与追求;我也唾弃那些在知乎上问“婚前持有公司股份,如果离婚财产该如何处理?”“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让对方净身出户”.....

婚姻就是这么现实,结婚的时候是两个家庭的事,离婚确实3个家庭的事,财产、孩子避无可避啊......

对于其他财产分了也就分了,但是对公司上市、对合伙人而言却不好办,不得已求救易法客的高律师。高律师问,“你们有没有婚前或者投资之类的协议,将你们公司的权/钱分离。”

他跟我介绍了这种协议的好处:一方面,约定股权为创业者个人财产,另一方面,创业者同意与配偶分享股权变现利益,做到钱权分离。这种方法可以保障公司股权与团队的稳定性,又兼顾配偶合理的经济利益,稳固创业者后方的和谐家庭关系。

但是人从来都是情感的动物,谁结婚不是奔着天长地久而去的,如果情感可以算的那么清楚,那谁还结婚!

我告诉高律师并没有这种协议,而且在我创业的时候是她陪我一起吃苦,虽不能共富贵,但我也想她一生衣食无忧......

“有什么办法,在公司上市的契机,不影响融资上市,既对得起跟我一起创业的伙伴,也能给她更多的补偿......”

高律师给我举了两个例子:
2007年8月,土豆网老总王微和妻子杨蕾在结婚不到一年,两人貌合神离,经三次诉讼,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相关财产另案处理。鉴于前夫直接或间接享有的多家股权份额及所有者权益,正在筹划土豆网美国上市,杨蕾的代理律师瞄准命门,对其公司股权提出诉讼保全,冻结了王微名下土豆网公司38%股权,并限制过户或转让,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豆网美国上市的进程。
1月8日晚间,才上市不到8个月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溢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罗瑞发与王丽娟在1月4日已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以金溢科技1月8日的收盘价31.65元/股来计算,王丽娟分得的660万股股票的市值约2.1亿元。

高律师说,有智慧的夫妇,关键是有忍耐力。要是在上市前离婚,有可能一损皆损:市值低,变现不足、最坏可能还会因为股权存在重大潜在纠纷而上不了市......上市后解除婚姻关系结果大不一样,一损皆荣。

听完,我好像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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