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器官,让别人的生命得到延续

 

3月1日,横县六景镇村民杨女士不幸因病去世,家属遵照遗愿将其遗体无偿捐献供医学研究,成为横县首例遗体成功捐献者。...





随着人民的意识不断地改变,很多人都主动捐献出自己的器官,让别人的生命得到延续。

3月1日,横县六景镇村民杨女士不幸因病去世,家属遵照遗愿将其遗体无偿捐献供医学研究,成为横县首例遗体成功捐献者。

当天下午2点10分,横县六景镇89岁的杨女士经横县中医院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生前表达了捐献遗体器官的愿望,在子女的支持下通知了横县红十字会,随后横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赶到医院办理捐献手续和告别仪式,见证了遗体捐献的过程,并协助家属将遗体抬下楼送入到车里,捐献给广西医科大学。

横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协助杨女士家属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杨女士家属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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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赠者的遗体是医学生第一个手术的“患者”,也是医学生的老师,他们被尊称为“无语良师”,亦被尊称为“大体老师”。据了解,截至今年12月,横县已发展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5人;成功实现器官、眼角膜捐献3例,挽救了6名濒危患者的生命,使1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什么是器官捐赠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是经过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

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来源:横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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