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诊断之重要原则

 

失智症是缓慢进行且目前仍无法治愈的疾病,然而,早期发现与治疗可有效延缓疾病的进行、维持病人的功能与生活品质。...



失智症是缓慢进行且目前仍无法治愈的疾病,然而,早期发现与治疗可有效延缓疾病的进行、维持病人的功能与生活品质、减轻照顾者压力等。失智症常不易察觉,研究发现只有约1/3 的病人获得诊断;因此,如何提高基层医师对失智症病人的敏感度与诊断能力是相当重要的课题,下述为诊断失智症之概要原则。

( 一) 早期诊断与处理可以延缓疾病的进行及维护最佳的生活品质。

( 二) 评估过程必须有家属,最好是主要照顾者参与,以获得无法由病人取得的病史资料及对病人主诉做进一步的确认。

( 三) 失智症的诊断有三个重要部份:临床诊断、病因探讨、找寻可治疗的问题与相关危险因子( 如脑血管疾病)。

( 四) 失智症的评估并非单纯取得诊断失智症的资料,必须包括个人生活功能、精神状态、社会功能、营养状况、其他慢性疾病、药物使用、家人与社会支持等。

( 五) 早期诊断的主要目的并非单纯获得一个诊断或对症下药,而是使病人与家属能及早作好准备,包括安排日后生活与工作、预立医疗指示、规划财务等,以因应疾病对个人与家庭的影响;同时也可减少家属对病人的误解( 例如大小便无法处理、物品错放等) 与冲突,并降低因行为问题产生的危险( 例如忘记关瓦斯)。

( 六) 失智症的诊断是医疗工作的开始而非结束,须为病人拟定治疗计划、评估需求、转诊、追踪,并适时关怀照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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