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说是“违法建筑”,要先知道这些!

 

遇到说是“违法建筑”,要先知道这些!...



盛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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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各大城镇纷纷开展拆违工作,这一点也引起了大家的高度关注。今天小编就与大家来聊一下关于违法建筑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大家都能注意一下,对于以后的征地拆迁时维权很有帮助的哦!

一、强拆主体

在我国实施征收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如果遇到违法建筑,政府可以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查封现场,强制拆除等行为。尽管是有强制拆除的权利,但是也要符合《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也就是说也要有合法程序对违法建筑做出认定,还要是违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才可以。

二、强拆流程

即使我们的房屋已经认定为违法,要想实施强拆,也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流程。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也就是说,我们在认定为违法建筑后,是有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的。并且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给的期限是知道该行政行为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诉讼。所以,认定违法建筑后的六个月内,行政机关不得实施强拆。

三、强拆条件

党务们房屋要进行拆迁时,是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才可以进行强拆,总结为一下几点: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在拆迁案件中,大家一定要及时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不要错过任何维权的机会,尤其在房屋拆迁中,大家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保护好自己的房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盛廷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毕文强
接受央视专访
就拆迁疑难法律问题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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