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鑫良:知产姓法更姓商 诉争本质是商战 律新社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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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主笔 | 王琼
有人习惯称他为老师——

因为他早于1994年就牵头创办了上海大学知产学院,历任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温州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毕生致力于知产法律服务教学与服务实践,桃李满天下。

也有人习惯称他为律师——

因为他代理、仲裁或调解了上千个项目或案件,其中不乏众多轰动一时的大案要案疑难杂案,几十年来始终活跃在知产法律服务一线前沿,先后加盟或结缘于华诚、大成、金杜、德恒等国内知名律所,是业内一块金灿灿响当当的招牌。

还有人习惯称他为学者专家——

因为他不但著作颇丰,还曾先后参与我国《合同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一系列立法和修法研究,并参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及实施的研究。

    他就是中国知产法律服务界的泰斗级人物陶鑫良。
就在全民热议中国高新技术发展时,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也让国人有了深刻体验。创新战略已成不可逆转之势,在一个倡导创新驱动的国度,需要科技人才的奋力攻关,也少不了知产法律应用型人才的保驾护航。

陶鑫良从1984年成为国内第一批专利代理人,从此由专利而技术秘密,再商标与著作权,毕生致力于国内知产法律服务的教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更重要的是,他始终以“教师&律师”的双重身份,孜孜念念探索中国的知产法律服务中高端应用型人才培养。

2018年初,年届古稀的陶鑫良带着团队加盟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这一消息也在圈内引起一阵不小的轰动。对此,他曾感慨回应“德恒是我家,金杜是亲家,大成是娘家,恩重如山谢三家”。
这位大咖因何与三家名所结下如此深厚情缘?在知产法律服务实践中有怎样的经验秘笈值得分享?又是如何看待国内知产中高端应用型人才培养呢?在又一个世界知产日到来之际,律新社专访了这位业内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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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教师,一半律师
“我大学学的是‘冶金工程’,就是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复旦研究生学的是管理,法律是“自学成才”,属于不小心走上了知识产权之路。我不是一名传统的老师,也不是一名纯粹的律师,只能算是‘教师的一半是律师,学者的一半是行者’。”

眼前的陶鑫良精神矍铄、气质儒雅,一开口就不失风趣幽默,让人在如沐春风中感受到一种自然而然的大家之举。
陶鑫良


谈及40多年的知产从业生涯,陶鑫良颇感白驹过隙。1984年底,他奉时任上海大学校长钱伟长和常务副校长方明伦之命创建“上海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后于1994年参与创建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历任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2009年至2011年间曾任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此后又被召回上海大学延聘复任为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直至2016年正式退休。至今他仍担任大连理工大学知产学院和温州知产学院院长。
陶鑫良在课堂讲课


因为感慨“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须躬行”,所以他于上世纪90年代初由教师而兼职律师,从课堂而走向法庭。多年来,陶鑫良作为兼职律师,亲身参与代理了六百多起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基本覆盖了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其中不乏一些有极大影响力的大案、要案、疑难案。加上他曾代理过上百件专利申请以及参与的数百件知识产权仲裁案件与域名争议案件处理的实践经历一起,构筑起了他知识产权教学及其课程建设、案例教学的实务积淀和实践基础。律师实务成为了他的一个教学实践项目,是他在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中的有机组合和鲜明特色。

律师实务也是他的科学研究课题,是他跟踪学习知识产权形势和参与知识产权立法活动的“金钥匙”。因为知识产权领域的诸多前沿问题、尖端问题和疑难问题,几乎多是首先发生和被发现在鲜活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例中,接着考验或者“拷问”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行政管理,然后进一步推动相应的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随后再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相应立法或修法。

近些年来,陶鑫良先后参加了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 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多部知识产权法律、科学技术法律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研究工作。这些都得益于他在兼职律师实践经历中,捷足先登的经验积累、信息汇合和问题发现。“我这个教师,今生今世,进路中看来惟知识产权专业不舍;我这个律师,此景此情,看来非知识产权案件不理。”

这脱口而出的一句话,道出了他对知识产权事业的热忱与专注。
2

情系知产中高端应用型人才培养
数十年“一半教师、一半律师”的生涯,让陶鑫良深感法律的真谛在于实践,知识产权的精髓在于应用。因此他对中高端知产应用型人才培养这一使命深感责无旁贷,可谓一个情有所钟、思亦常萦的梦。

对他最初带的几届研究生,他往往会征得当事人授权,把一些研究生“赶”上或者“逼”上法庭的诉讼代理席,庭前师生充分讨论准备,庭上师生努力并肩战斗,体会到“上一次庭,胜读几年书”的专业内涵和职业使命。后来又把自己以兼职律师身份正在参与代理的若干疑难案件,拿到课堂上“现身说案”,组织课堂上的相应模拟法庭,而且尽可能争取让课程进度平行或者衔接于相关疑难案件的审理进程,在课堂上让研究生们尽情展开对应于法庭上真实案件审理的“仿真模拟”及其“真刀真枪”。这一传统被他带到了曾工作过的每一所知产学院。

管中窥豹,略见一斑。譬如这两年传为美谈的著名商标教学改革项目,就源于他2016年春执教的一门研究生课程。
在他启发式的课程教学引导下,2016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共22名研究生代表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发出了31份建议废止各地著名商标规范的建议信。

一年后的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陶鑫良又引导知产研究生继续深入研讨著名商标问题,并引导与支持上海大学与大连理工大学的研究生,发起召开了“2017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生著名商标专题研讨会”,共有22所高校的近200名知识产权研究生参与讨论。

最终17所高校的108名知识产权研究生联名于4月26日,分别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发出建议书,建议对全国各地的地方著名商标规范进行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对著名商标之进退存废予以决策,并对相关地方立法作出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于2017年11月正式发文废止了地方著名商标制度。这一事件被业内誉为“源起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最终推动现有重大法律制度修改的第一例”。

为支持这次研究生研讨会,陶鑫良自掏腰包十余万元,为外地参会研究生免费提供机票和住宿。不少参会者表示,这是其个人学术首秀,平等自由、备受尊重的学术交流和应用探讨,让自己对知识产权制度及其应用与时代使命,有了更深刻的体验。
一提到学生和知产教学事业,这位大律师不自禁地显露兴奋和热忱。他的理念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授人以渔不如师生同渔。陶鑫良知识产权律师团队目前成员几乎全是“近亲繁殖”,都是他不同时期研究生的组合,知名者如现任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许春明教授,资深者如潘娟娟律师、韩颖律师、张宁顾问等同门师兄妹,新锐者如刚加盟的今年毕业研究生银文,目前已是4代师生同堂了。
陶鑫良与其核心团队成员
3

转身专职律师 

追寻最后5公里的梦想
2016年8月,陶鑫良正式退休,但他内心对知识产权中高端应用型人才培养,反而有了更迫切和热忱的使命感。多年的实践让他感到,我国人才培养存在着“多而不优,大而不强”的局限,呈现出“学难致用,供需脱节”的瓶颈。他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重心在于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退休一个月,他就上任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同时开始在律所、企业等方面寻找培养中高端知识产权应用人才的依托方和合作者。“

“我已年老,但总还有自己依依不舍的老年梦。如果可能,我的最后憧憬就是再为我国中高端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添砖加瓦,也许这就是我的人生最后5公里所在。”

”这也许是陶鑫良舍得离开大成上海的主要原因。他自2009年加盟大成上海,并着手建立知识产权律师团队,近十年来大部分时间一直担任大成上海知识产权部主任和大成全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席。他用了“恩重如山,没齿不忘”来表达对大成的感恩。但大成上海的管理体制与分配机制目前难以支撑他“最后5公里的梦想”,所以大成上海虽然不舍,最终依然选择了支持。

2017年初陶鑫良参加了金杜上海举办的一场涉及知产应用人才培养的交流会,发现金杜对培养中高端知产应用型人才的想法与他不谋而合。双方在理念与运作机制上非常契合,资源与意愿非常匹配,金杜全球主席王俊峰在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还特邀陶鑫良北上详谈,金杜中国管委会主席张毅及其他负责人也多次会见讨论并表示大力支持,计划由陶鑫良牵头成立金杜知产学院。这一工作已进入议事日程和个人安排,但始料不及的是,近一年积极、友好、融洽、前瞻的中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设想及计划,被利益冲突关键问题堵在了前进路上。

他只能感慨与金杜的“有缘无份”,当时团队普遍期望尽快稳定,在与德恒上海及其他一些律所接触后,所有成员一致投票选择了德恒上海。

“看来这是场‘闪婚’,虽然出于一见钟情,但其实还是非常有基础的婚姻。”陶鑫良用一贯的幽默风趣来形容加入德恒。1993年成立的北京德恒之前身是司法部下属中国法律服务事务中心,北京德恒也是目前中国名列前茅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德恒律所以资本市场法律服务见长,而知识产权对于企业上市到上市企业,对于有形资产到无形资产、对于企业经营到资本市场,都是相辅相成,与时俱进的。

通过与德恒上海几位管理合伙人的交流,发现双方理念相投,相处愉快。德恒总所主任王丽博士其实也是陶鑫良的老朋友,十多年前双方曾经有过合作,她闻讯后也在朋友圈内发声:“知识产权福佑科技创新,领跑新时代。热烈欢迎知产老友陶鑫良先生加盟德恒。”

“我们团队一致认为德恒办公室也是一块风水宝地,可以纵览黄浦江大饱眼福。”陶鑫良借着落地窗外宏阔的黄浦江景,表达了团队共同的期待。

4

知产本质是经营

应用须在法言商
回顾大半生的知产生涯,无论是做教师还是做律师,看似身份在变,实则初心未改。当代知产经营管理极富实务型与操作性,本是一门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和复合学科。但当前高校大都将知产应用人才培养纳入法学学科或管理学学科,这并不合理。

陶鑫良目前仍担任大连理工大学知产学院和温州知产学院的院长,在他的推动下,学院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从原来的法学专业中,调整到了工商管理专业中。在他看来,在知识产权领域,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本质是企业的整体商业战略,其知产战略的谋篇布局、权益的得失予取、纠纷的攻防进退、诉讼的或战或和,都是为了行商所以才行法,行法也是为了更好地行商,法律和管理都是实现商业目标的工具或桥梁。所以知识产权管理本质上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而非法律问题。
律新社专访陶鑫良


正因深刻理解这一本质,陶鑫良始终教导团队和学生,要在日常法律服务中拨开知产和法律纠纷表象,回归企业商业目标。“我们碰到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纠纷或诉讼,先还原到企业发展战略和商业目标上的顶层设计,把商业竞争态势分析透了,然后才来分拆有关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零部件问题。所有的知产案件往往在法律背后都是商业博弈,诉争本质在商战,法庭是市场的延伸。法律案件中要有法律的坐标系来解决,但法律问题只是商业战略的零部件,一切取决于商业总战略,而非案件本身。我们大多数人在法言法,实际上要在法言商。”这也是他虽已年届七十,仍想继续探索中高端知产应用人才培养的原因。“目前来看,这样的人才仅靠高校培养显然不够,而纯粹依托律所培养,具备这种办学条件的委实不多,我会继续用我的方式做一些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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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过河卒

智慧事业梦中人
在他人看来,陶鑫良已功成名就,但他却非常谦虚地表示自己已是一名退休工,甚至自比为不过是一个知产领域“修钢笔的人”:在口袋里插一支钢笔的人是小学生,插两支的是中学生,插三支的是大学生,插四支以上的,那就成了修钢笔的了。如果说我在知产领域有一点点成绩,完全是时代和机遇的成就。

陶鑫良曾发过一条跟帖超万条的微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再苦再累也是享受;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有名有利也是难受。”短暂的采访中时刻感受到他对知产事业的喜欢和挚爱。他给自己微信签名栏写的是“知识产权过河卒,智慧事业梦中人”。相信他和团队在德恒这一新的平台上,能够继续为知产保护法治事业,做出新的成绩。


陶鑫良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温州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第三届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兼人才培养委员会主任、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顾问。

曾获钱伯斯国际评估机构连续评选为2015、 2016、2017、2018年度“中国知识产权杰出诉讼律师(业界贤达)”,由英国《知识产权管理MIT》连续评选为2016、2017年度“专利之星”和“商标之星”,由《Asialaw Profiles》评选为“知识产权市场领先律师(Market-leadimg lawyer)”,由ALB(亚洲法律杂志)评选为“2015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联合授予年度“全国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人物”荣誉证书等。曾先后代理或参与近千起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和非诉讼知识产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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