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内容为主业的甲方是不可能招到顶级文案的

 

有些规律性的东西,是不可能被打破的。...



有些规律性的东西,是不可能被打破的。

跟大家说个真事儿。

上星期有个品牌方向我炫耀:灰鸽,托你找写手,整整半年都没回音,现在我们自己招了个特别强的,大学刚毕业,水平不比你差,感觉可以拳打杜蕾斯脚踢海尔电器,有空你来看看啊!

我一下子就好奇了:真有这样的人才,我必须去看看——能不能挖过来。

于是我就真的厚着脸皮问品牌方要了几篇这个“优秀写手”的文案。品牌方倒也爽快,一方面是出于熟识信任,另一方面可能也想证明——灰鸽的文案并不应该那么贵。

我们甲方自己都招得到这样的文案,你们乙方怎么好意思再漫天要价呢?

结果,我点开第一篇“优秀写手”的文章,就立即关掉,并且知会品牌方:如果你不想像闪送那样陷入麻烦,就不要以为自己的小编很强。

你家小编之所以强,都建立在前人的肩膀上。


闪送的麻烦,是一件前段时间还挺热闹的事儿。当然随着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这件事儿也算有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握手言和并不代表问题不存在。

麻烦来自于闪送的首篇10W+:





作为企业的自有公号,10W+能省下不少广告投放费用,于是老板赞誉有加,小编也得意洋洋:





但这篇文章让樱桃画报的易老板很生气。因为它根本不是“只应闪送有”,而是易老板的旧文章





易老板理直气壮地提出了索赔。闪送的品牌方估计大吃一惊,只能先删除文章,再进行和解。

本来以为自己总算招到了一个好写手,怎么转眼之间就成了抄作业的呢?

很多品牌方想不通。

其实,我对“甲方招到好文案”这件事情,一直不乐观。
有一个做饮料的品牌方,自建了微信公众号运维团队——相比那些“公关部有空顺手做”的单位来讲,已经是件挺了不起的事。

老板说,我对产品有信心,只要文案跟上,就有可能通过10W+直接带动销售,到时候我就可以省下数千万的广告费。

逻辑成立,老板也不抠门——“文案团队平均月薪两万”。

我只反问了一个问题:如果你不是一个有着强大高粘性用户基础的大品牌,如果你招募的这位编辑能写出原生的10W+,那他为什么不自己单干?

你又不是拥有一票死忠粉的平台型企业,发个促销通知都几万人阅读,你只是一个消费品牌。那些拥有原创爆款能力的文案完全可以通过服务多个品牌,每个月拿下好几个两万。

内容创意之所以能成为乙方,而不是甲方的一个部门,是有客观原因的——它有性价比的原因,也有必要性的问题。

如果你只是一个核心用户数量平平的甲方企业,却发现自己招募到了一个创意无限爆款频出的文案,更关键的是这个文案还忠诚无比,对每个月一两万块钱感激涕零——那我建议你去仔细核实一下他的实际原创力,以及企业可能面临的侵权问题。

从常识来说,这很难。或者说,就算你偶尔遇到了,也很难留住。

不以内容为主业的甲方可以招到好的新媒体运维、也可以招到好的内宣写作、企业公关,但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招到顶级的创意文案。

当你觉得自己手下这帮人的创意强大了,大概率情况下,是他们抄袭的本事提高了。如果你像闪送的老板一样,真相信自己招来的年轻小编能写出这种功底深厚、遣词考究的创意爆款,那你不是糊涂,便是幼稚。

不要动不动就提杜蕾斯、海尔,首先想想人家产品的群众基础,其次,真的去问问,他们的文案创意到底来自于企业自有部门,还是乙方。

顶级文案是很难被单一品牌垄断的。这也是内容创意成为一个行业的立身之本。
绝大多数的社会分工,都是在残酷的市场环境中久经考验形成的。

它有门槛,更有护城河。

别以为自己能轻易地颠覆它。
一个背景声
“所以我依然会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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