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从事涉日业务的中国律师们

 

市场在变,业务在变,客户不变。...



作者 / 智合研究院 毛姗姗

相较于其他法律实务领域,涉日业务或许是唯一一个按照语言来划分的业务部门(或者将日韩放一起)。甚至,连圈内知名的排名机构也多会绕过该业务,将相关律师分散到各个业务领域,如并购、反垄断、劳动法等进行排名。

这是一个特殊的律师群体。说它大众,在中国2.8万多家律所中,既有一家只做日本客户的中型所,亦有专门设立日本业务团队的律所,更有很多律所虽未设置专门的业务部门,但拥有日方客户。说它小众,和以英语为主要工作语言的数量巨大的涉外业务相比,以日语为主要工作语言的涉日服务,无论从业者还是业务数量都相对更少。

涉日业务领域究竟有哪些资深律师?除了日语之外,他们又有怎样的特殊技能?当前市场背景下,一方面是日企正在从中国撤离和转型,另一方面法律服务需求却在增加,更多的从业人员在不断涌入,他们的机会在哪?本文采访了数名不同律所的涉日业务负责人,以期给你呈现涉日业务的概况。



辉煌履历:名校毕业、留学日本


从事涉日法律业务的律师都颇为低调,温文尔雅的谈吐也未能掩盖住他们金光闪闪履历的光芒。


马军


马军,现君合日本业务团队负责人,2015年5月加入君合律师事务所。此前15年,他在一家日本律师事务所长期作为中国法顾问为日本企业提供中国法相关服务。他的经历特别有趣:1990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92年退学赴日深造,从法学学士到法学硕士,8年的求学生涯。2000年于早稻田大学研究院硕士毕业后,马军就在日本律所工作了。


刘新宇


刘新宇,金杜日本业务团队负责人,也同门早稻田大学。1990年,他从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毕业,工作7年多以后,留学日本。此后,他获得日本的法学硕士学位,也以中国法顾问的身份供职于日本六大商社之一的丸红公司。2005年初,刘新宇加入金杜律师事务所。也正是这一年,金杜在东京设立分所,这也标志着金杜涉日业务部门的正式组建。2016年,刘新宇律师被《钱伯斯全球概览》评选为“中国―公司并购领域―日本相关业务专家”和“日本相关的公司并购领域的中国法专家”,这是非常难得的评价了。


裘索


刘新宇复旦大学的校友裘索也走上了从事涉日法律服务的道路。1991年,裘索复旦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后赴日学习,1997年获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一年后,她获得日本国外国法事务律师资格,注册于日本东京第二律师协会,成为日本历史上第一位以律师身份提供中国法律服务的中国女律师。

1999年,裘索加入锦天城成为合伙人。她并未止步于此,2005年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获美国西海岸大学工商博士学位。


吴鹏


当然,谈及涉日业务律师还不得不提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吴鹏。这位1980年以青岛第一、山东第二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的天之骄子,在两年后成为全国赴日留学50名,北大法学系4名的学生之一。在日本留学期间,吴鹏拿到日本国立九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并修完了法学博士课程。

1993年,出于对于祖国的热爱和对发展中国律师业的热诚,他从日本回国,创办了时代律师事务所。而机缘巧合被张学兵看重,也使得其1995年加入中伦,从此成为中伦涉日业务的一面旗帜。


骆美化


吴鹏的校友骆美化,也是日本法律圈内的传奇人物。1983年骆美化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毕业,后留学日本,分别在1990年和1994年获得日本京都大学的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早在1994-1997年间,骆美化担任君合北京合伙人时就拥有大批日本客户。


孙海萍


在骆美化毕业20年后,孙海萍也获得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学学士学位。此后,她赴东京大学深造,2007年获得综合文化研究科国际经济法方向硕士。2016年,孙海萍作为合伙人加入方达律师事务所。在此之前的近十年里,她分别在中国律所、美国律所的日本业务团队以及日本四大律师事务所之一森・滨田松本律师事务所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复旦、北大、京大、东大、早稻田;
金杜、中伦、君合、方达、锦天城。


这些名校和名所,成为从事涉日业务律师的“高产地”。当然,能够在涉日法律领域占据一席之地的律师们,凭借的远不止名校光环,在他们身上聚集了两种看似矛盾的特质——专注又博学。前者指他们对于日本的了解程度,贯穿法律本身到文化,而后者更多的是客户对他们的要求,他们需要hold住各类型的客户。


专业实力:一专多能,平台优势


涉日业务并非一个专业领域,它指的是为日本企业、日本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划分而成的领域。而日本客户的类型多种多样,需求也不尽相同。因而经过资源整合的一体化平台更受日本客户的欢迎。


金 杜
金杜是中国大所中最早拥有日本业务团队的律所之一。金杜初期的对日业务均以英文为主。刘新宇加入金杜的2005年,恰逢金杜涉日业务团队形成规模之际。也是在那年,金杜成立了东京分所。此后,金杜的日本团队开始在东京、北京、上海、广州几个办公室陆续壮大。

目前在金杜全球27个办公室中,有近20名合伙人、50多名律师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员从事涉日业务,在大陆地区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成都。

金杜东京办公室有金杜的中国合伙人,也有日本当地的日本法律师和英国法律师。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金杜在主流媒体(日本经济新闻,2013年)公布的中国法排行榜中名列第一。

刘新宇在接受采访中指出:“日本企业在华投资、对华贸易和经济合作等领域都是金杜涉日业务律师从事的方向,大体可以分为五个大类:一是外商投资,外国企业在中国的设立、运营都是传统业务;二是并购(M&A)业务(包括资本重整和撤资),近十几年增长得尤其快;三是国际贸易,进出口规制暨海关监管和外汇管理方面的业务;四是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双反’业务;五是包括劳动法、金融规制、反商业贿赂等各种合规类业务。”


君 合
曾在日本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的马军,对于拥有一体化平台的中国大所发挥出的平台优势深有体会。说起2015年马军加入君合的原因,还要追溯到他2002年开始和君合的合作。此前,马军担任东风日产的日本所法律顾问,在中国委托君合从事相关业务。当时,君合安排了45名律师到东风日产做尽调,这给马军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在日本律师事务所工作了15年的马军积累了很多优质的日企客户,但是日本律所在中国设立的办事处规模较小,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腾飞态势下,日企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需要有更大的团队来支撑,更大的平台和更好的一体化专业协作才能够满足这样的需求。马军选择了老朋友君合。

在君合的三年,马军感到很愉快。虽然客户层面没有什么变化,但是业务领域的宽度加深了。“因为有整所的平台资源,很多当时难以为客户提供的服务都能够实现了。更重要的是,我终于能够以一名中国律师的身份出现,此前最多是中国法顾问,这在心里上的感觉并不一样。”

目前,在君合用日语工作的合伙人和律师就有15名左右,北京和上海各4名合伙人,客户几乎覆盖了全行业。


君泽君
于2006年加入君泽君的王正洋,此前曾在广东从事专职律师近十年,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而在成为律师之前,王正洋曾在法院工作五年,从事民事和经济审判工作。2006年,王正洋加入君泽君上海分所,因服务日本的金融机构、生产企业和商社等,涉日业务也逐渐在君泽君成形,现有十多名律师在做日本的相关业务。

君泽君的涉日业务和它的主打优势非常契合:金融业务和金融机构客户是君泽君的核心竞争力,在涉日业务领域,同样发挥了专业领域的优势。


大 成
就人数规模来看,大成目前有30多名从事涉日业务的律师,其中近10名合伙人。“今年年初,大成内部进行专业化的改革,因此就不再突出‘日本业务’这一特色,而是以专业为划分,涉日业务律师划归到各个业务部门下。例如并购为主的归为并购,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为主的归到知识产权部门下。”大成高级合伙人王亚说。电话采访王亚的时候,他正在日本出差。


紧随市场变化:从FDI到ODI


金杜刘新宇律师把涉日业务划分为了四个阶段,由此我们也看出市场的一些变化。

“日本企业最开始的主要投资形式是传统的外商投资(FDI)业务,为此,法律服务领域主要涉及到土地、房屋等设立问题以及企业运营方面的各种咨询。随着市场的变化,大量的收购相关业务开始超越传统的FDI业务,包括并购合同、尽职调查,以及收购方面的行业限制咨询和反垄断申报。第三阶段呈现了更多的重组,因为有投就有撤或者说调整,如股权转让、合并分立、减资以及解散清算等等’。如果说现在是第四阶段的话,那么大量的合规咨询及合规案件处理是非常突出的,例如反垄断、反商业贿赂、劳动纠纷、海关与贸易合规、外汇管理等,特别是涉及到海关补税以及其他海关监管领域的合规案件明显增多、。”

当然,这四个阶段的业务并非按照时间节点来划分,部分有穿插。例如并购更多的是行业上的转换,从原先的制造业为主到TMT行业、新零售业等等。总体而言,整个趋势是从FDI向ODI转变,或者说两者并举。

法律需求的变化紧随着国家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变化。90年代初期,与其他涉外业务一样,涉日业务也以FDI为主。当时中国作为“世界工厂”,承担了大量以加工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2005年后,劳动力成本上升,国家产业结构开始调整。尤其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整个华南沿海地区,尤其是加工型日企受到了不小的冲击,部分企业开始重组、撤离或者战略调整。

“日企特别喜欢从众,2008年对他们而言也是一个契机,一个大环境下的撤退的正当理由。而此后,当日企把中国不再定义为加工地,而是一个市场的时候,日本企业的设立又开始在中国市场进行回暖。很多企业从原来把加工的东西送出去,到变成自产自销,这也是中国进行结构性调整的必然要求。”马军律师说。


了解日本文化与懂得中国法律同样重要


日企较欧美客户有怎样的不同?几乎所有的受访律师都给出了相同的答案:“要求律师早请示,晚汇报,及时反馈。”

涉日业务对于语音的依赖程度非常高,这也源于作为岛国的日本对于自己日本文化理解的依存度非常高,往往用日语的律师才能和日本客户交心。

“他们尚未可以像欧美那样,用任何一个语言随时沟通和交流。日本企业的公司文化都是按部就班,可丁可卯,更多的职员是严丝合缝的螺丝钉式的角色。”马军还举了一个例子,“比如时间,你不能跟我说是1点到3点之间,或者1点左右,1点就是1点,1点零5分就是1点零5分。日本企业一个最大的习惯是早请示晚汇报,日语有个词叫‘ほうれん草’,这个词很有意思,在日语里这个词的意思是菠菜。但在企业里用这个词的时候,它其实代表了三个词:报告、联系、商量,这三个词贯穿了日本整个的企业文化。”

因此,对于日本客户而言,习惯了在内部有及时反馈和进度汇报,也要求服务方能够有相同的习惯。而能够做到这样的律师,也往往特别容易获得日企客户的信任。

此外,日企还有一个特点是律师们非常喜欢的——稳定性。基本上,只要律师不出什么太大岔子,日本企业就不会换律师。但是这也意味着,之后再要进入涉日业务市场的律师们,难度只会越来越大。


     结语     


当然,这些优秀的律师们也只是从事涉日业务律师们的冰山一角,还有很多律所在涉日业务方面都有独到之处,如里兆律师事务所、里格律师事务所、世泽律师事务所等等。本文仅借着这些律师的群像对涉日业务律师做了一个大致描摹,但所提到的一些领域特点确实有相当的共性。

用客户的母语办公,了解并熟悉客户的文化,是从事涉日业务的律师在法律专业技能之外所必须掌握的,也是他们能在这个领域脱颖而出的关键。而有越来越多的年轻律师,也正踏步在通往涉日业务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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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oe 编辑/Angie  分类/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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