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札记一之跋

 

今日朋友圈被刷屏的不外乎是关于“e租宝”的事件,死而复生、生而复死,反正生死未卜。笔者从尚未出现“互联网金融”该提法始,进入这个尚未定义的行业至今,乌飞兔走,不觉四载。半年前起,开始整理该等思绪,从即日起,节选部分供看官参考、讨论。...





今日朋友圈被刷屏的不外乎是关于“e租宝”的事件,死而复生、生而复死,反正生死未卜。

另外一则消息说的是上市一周年的LendingClub的股价已然破发,截至美国东部时间12月8日,LC收盘价13.73美元(发行价为15美元),尽管交易量持续上升、毛利和净利同比环比均增加。

在国内如火如荼的“互联网金融”占尽了风头,也被风投占尽。一夜之间,AA财富、BB理财、CC贷、DD金融以及X金所和YY金服们轮番上台。

笔者从尚未出现“互联网金融”该提法始,进入这个尚未定义的行业至今,乌飞兔走,不觉四载。半年前起,开始整理该等思绪,从即日起,节选部分供看官参考、讨论。



引言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作为一个行业,发轫于2013年。是年,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的谢平在《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一文中,首先提及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概念——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可能出现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模式,称为“互联网金融模式”。[1]

虽然2013年被称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元年”,但在这之前已有不少先行者做了尝试,宜信、红岭创投、陆金所、有利网等等平台的名字可谓家喻户晓。

从构词上来看,“互联网”和“金融”是这个行业的两部分,但两者是并列、递进亦或是偏正关系,数以千家平台相继践行着自己对该行业的理解。

2015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官方形式对这个行业做出定位——“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2]

同时,《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了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2]

笔者认为,金融是内核、是关键词,互联网是两翼。如下图所示,一方面是互联网技术,另一方面是互联网思维,是为互联网金融的诠释。



[1]谢平,邹传伟. 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 [J]. 金融研究,2012(12)

[2]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EB/OL].: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5-7-18


    关注 日复利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