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别怕变老,那是时间赠阅的从容与清淡

 

年龄越长,越喜欢喜气安稳的东西了。...

文 | 雪小禅  ·主播 | 无限
原标题:喜气安稳
有书日签:有生之年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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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越长,越喜欢喜气安稳的东西了。

决绝喧嚣,回归宁静。是一种难得的自控。

少时,一定是雪要惊艳,衣要艳人,容要艳世。连那锦缎上的绿,我也一定要嫩绿。

总怕来不及。张爱玲也怕来不及——所以过年没赶上穿新衣会放声嚎哭。

连画,也要看粘稠的浓秘的烈艳的——比如凡高,比如高更。还有克里姆特,让人窒息的金色。《吻》,《水神》。散发着浓得不能再浓的颓废与情欲。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那被指为淫荡的女子,蛇一样的扭曲的身体。让人欢喜。克里姆特,从来富有争论。华丽的精致,脆弱到崩溃……不到极致的东西,总是无法让人过分沉沦。



而现在,不。

从前博客是鲜烈的戏子头像——像烈艳的蛇,红的,黑的,交缠在一起。吐着芯子,不心甘,不情愿。夏天的时候,换成了佛家意境,不说佛,佛却在心中了。像怀斯的画——我还是这样绝然地喜欢着怀斯。

那么安静,那么凛洌。那么充分,又那么颓唐。

少时听戏曲总是睡着了。盼望着戏快结束——能早早回家睡觉去。那时必佩戴着略诡异的装饰,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

现在,总是觉得时间快——怎么这么快一出戏就结束了呢?就完了呢?散戏时还有余味。不愿意离开——纠缠于时间时,发现时光已经老掉了,露出了白胡须。不过几夜间而已。

有人说,喜欢听戏和长书连播的人,其实已经老了。

那么,早就老了吧?

每次去看戏,惊觉周围全是老人。只有自己的黑发白衣那么惊艳着四周。但他们不知道,我的心早就六十岁,早早的,老成了一块姜,带着自己淡淡的微凉,和辣。

去买了好多粗瓷碗——原来,早就喜欢这粗糙:早晨的露珠,集体上卖花的农民。那花一点也不精致,带着早早开放的羞涩与茫然。寻来的花布。帆布的包。便宜好看的足球鞋。一点点,散着人世的温暖。

那时喜欢过分渲染自己的生活,以让它独特而个性。现在,更喜欢收敛起锋芒,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干净而幽致的生活。清寂之气,十分难得。

也曾经喜欢与人争辩,说出一二三四来。说出来又如何,讲明白能如何?——不辩才是高境界。此中有真意,欲辩早忘言。



天生的暴烈被慢慢收藏起,成为一块珍珠。

从前,是个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解释,难过,倾诉,博得同情或支持。都是无用。没有人会真正走进你的内心。没有人真正了解你。大家都过着自己的生活。与别人关联甚少。这个江湖,本来就是素淡而无情。

珍藏于内心,守口如瓶。永不提起。其实是内心一种有力量的控制。这种控制,源于内心的强大。就像一个人的长跑,如果始终处于冲刺阶段,一定早早退场。而那不急不缓始终均速的人,定能走到终点。短跑,于一个年长的人来说,早就不适合,它只适合二十岁以下的少年,多冲动,都无比应该。而我内心的狂热,早早收敛于心里面的最里面,是一座矿,更是一块金。沉默着,散发着光泽。

很多个早晨。听齐豫唱经。《大悲咒》《清净法身佛》《观音菩萨偈》《莲花处处开》。早年唱《橄榄树》的女子,脱胎换骨,从属于如此天籁的佛经。是时间赠阅的从容与清淡。是知道喜气安稳比浓烈诡异更从属于内心。

友小冬曾送来七十年代的被面。红得烈艳,绿得绿,紫得吐蕊。把它们铺到茶几上,看到水滴到上面,不觉得浪费——如果多年前,一定做成了衣。飘在身上招摇过市。

但现在只贪恋白衣。

梅发短信说白衣胜雪。没有答人比花娇。如果,答,也是,人比花妖。

其实,光阴早就把最美妙的东西加在了修炼它的人身上。那个美妙的东西,是妖,是简贞,是从容不迫,也是一颗最自然的心。



言是寡的。不再多解释一句。

衣是素的。收敛起从前的烈艳与张扬。

发是黑色短发。最普通的发式,自己动手剪过。对着剪子,丝毫不纠缠于好看与难看。

胡兰成写愿岁月静好。这静好其实是喜气安稳。在2011年的夏天,我选择了旗袍。从来没有选择过的丝质旗袍。淡黄色,有细碎的小花。安静地点缀。

一双汉舞的绣花鞋。

那旗袍上的小黄花仿佛会说话,在我安静地走在锦绣园子里时,听到它说:活在当下,喜气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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