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免费”师范生

 



科技日报记者 张盖伦

试行了十年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废止了。

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师范生免费教育升级为新时代“公费教育”。

不仅是名字的差别。在履约任教年限、履约管理政策、政策保障力度方面,《办法》都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关于免费师范生一直有诸多讨论。有人说免费师范生得了便宜还卖乖,也有免费师范生说一纸合同禁锢了自己的人生。现在,“免费师范生”成为历史,但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的努力,还在继续。

已有免费师范生10.1万人

九成到中西部中小学任教
一切要从2007年说起。那一年,国务院决定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

截至2017年,已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许多中西部地区中小学实现了接收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零的突破”。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达成了制度探索、积累经验、示范引领的预期目标,在优化教师培养补充机制、完善优秀生源吸引激励政策等方面发挥了补短板、促公平的导向作用,带动了28个省(区、市)实施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每年培养补充4万余名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在改善和均衡薄弱地区师资配置、帮助寒门学子圆大学梦等方面社会效果显著。

之所以在此时出台《办法》,该负责人表示,师范生免费教育是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亟待在招生录取、人才培养、就业履约、履约管理、条件保障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政策。有关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免费师范生等方面也多次提出建议,对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进行改革,以充分发挥这一国家政策的示范引领作用。“改进和完善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成为当务之急,更是焕发政策生命力的长久之需。”

公费师范生自带编制

履约期限由十年缩短为六年
虽然由“免费”变“公费”,但国家公费师范生也继续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公费培养,以及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等优惠政策。

《办法》强调,教育部要加强招生工作指导,做好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合理制定年度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避免招生与岗位需求脱节而造成无法入编的情况。要求各地统筹调剂使用省内事业编制,动态调整,周转使用,采取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方法,解决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所需编制。实行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组织用人学校与公费师范生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并确保有编有岗。

因为保证入岗入编,网上也有人将公费师范生称作“自带编制”。其实,《办法》中最为明显的变化,是履约年限。此前的《试行办法》规定,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

十年,也一直被诟病实在太长。《办法》将年限调整为了六年,同时规定,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将惠及10万名左右公费师范生。任教6年刚好能完成小学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学周期,也为公费师范生营造更大发展空间,能够进一步焕发政策的“生命力”。

有转入退出机制


公费师范生可回本科院校攻读硕士
《办法》加强了履约管理。

《办法》规定,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原则上来说,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如果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办法》指出,教育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具体办法等相关政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公费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

虽然要求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就履约投入教学工作,但《办法》也给公费师范生提供了深造的路径。

公费师范生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具体来说,公费师范生本人向本科就读的部属师范大学提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部属师范大学根据任教学校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后,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非全日制形式学习专业课程。除前述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

需要强调的是,新颁发的《办法》也对正在履约任教的免费师范生起效,相关各方权利和义务将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

来源:科技日报 文中图片均来自pixabay

编辑:岳靓

审核:王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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