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喜讯】热烈祝贺我校获批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昨日,省政府学位委下发《关于批准江西工程学院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赣学位2018[2]号),批准我校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新增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商务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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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批准江西工程学院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赣学位2018[2]号),经学校申请、专家组评审,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新增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商务5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受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委托, 5月14日专家组对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评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教学设施、集中评议,专家组认为,江西工程学院办学指导思想清晰、定位准确、确立了教学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的重点地位;师资队伍结构基本合理,制定了师资培养计划,并加大了师资培训力度,基本建立了一支自有教师队伍;办学基本设施和经费投入总体上能满足教学要求;教学基本状态良好,教学管理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有一支满足本科院校办学需要的高层管理队伍;初步建立了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人才培养方案基本体现了应用技术型高校的定位,制定了课程教学大纲和选用了优质教材,同时根据本校需要编写了校本教材,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率和就业对口率也较高。基本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电子信息技术为龙头,应用为特色,产学结合的办学格局。尤其是“读大学、读社会、读人生”的“三读”全面素质教育和“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双促”机制,具有鲜明的学校特色,为培养“德智”双全的应用型人才起到了良好作用。



此次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我校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加强对学士学位工作的领导,认真梳理本次专家考察、评审过程中提出的指导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整体教学基本条件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建设,不断改善培养条件;同时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做好本科生的培养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所授专业学位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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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钰瑶

监制:秦水木

主编:谢浓

总编:于永清

文字、图片: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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