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中土传奇的人:走进托尔金的奇幻世界丨读书者说

 

过去的两周,对于中国魔幻迷来说发生了两件大事。...



过去的两周,对于中国魔幻迷来说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是JK •罗琳的《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男孩》(Harry Potter and the Cursed Child,也有人翻译成《哈利波特与倒霉孩子》)英文版发售,而人民文学出版社也宣布,马爱农博士正在翻译这本书,预计将于十月下旬上市。



另一件事,是中文版《努门诺尔与中洲之未完的传说》(Unfinished Tales of Numenor and Middle-Earth by J.R.R. Tolkein)上市,翻译方面也沿袭了文景之前出的《魔戒》(Lord of Rings)的高质量,译者是石中歌和邓嘉宛。装帧十分精美,有648多页之厚,但对于托尔金迷来说应该是多多益善吧。



据说,我这么一摆,就把魔幻迷的两大阵营摆了出来:哈迷与托尔金迷,似乎是互相看不上。

比如,哈迷们可能会批判托尔金的叙事铺垫太多,絮絮叨叨地讲一些似乎无关紧要的事,然后才能缓慢地进入故事的主要情节。

很多读者,包括我自己,在看了《指环王》电影或者听说了托尔金的伟大后,开始翻《魔戒》,然而前面几十页,灰袍巫师甘道夫跑去霍比特人又称“半身人”居住的夏尔找弗罗多•巴金斯,絮絮叨叨讲霍比特人一天没什么大事,就是吃五顿饭、喝茶、抽烟叶,甘道夫玩点焰火的把戏,什么时候才能到持戒人他们上路前往魔多的情节呢?

读书时,我就是因为某作家对托尔金推崇备至,才野心十足地去图书馆借三册精装的原版Lord of Rings,摆出崭新的笔记本,准备好好研读一番。结果被开头几十页絮絮叨叨地叙事拦住,看了三十页就没有看下去了。

直到彼得•杰克逊的《霍比特人》系列(The Hobbit)上映,我一人去电影院看了第一部,虽然中间可耻地睡着了几分钟,但是后面奥克老窝里那段以及斯芬克斯一般的咕噜一段真的很精彩,我满血出了电影院,立刻买了《霍比特人》这本书,这样才渐渐地进入了托尔金脑洞大开的奇幻世界,并深深为其折服。所以读者们应该从《霍比特人》开始。



还有,《魔戒》中并未呈现出哈利波特系列中的那种天花乱坠的魔法,好像写的都是具备某种天分的奇才,比如智慧高深知识丰富逻辑思维强的精灵,或者天性乐观友好脚底生毛的霍比特人。没有玄乎的魔法,小朋友们似乎很难理解托尔金在书中描述的人性:魔戒象征着人的欲望,强大到让人发疯的欲望。

而托尔金迷一般看不上罗琳女士创造的世界,会觉得她作为后来者,在很多方面都有托尔金的影子,比如摄魂怪看上去有点像索隆的仆人戒灵。



第一部Harry Potter and the Pilosopher’s Stone中愚蠢的山怪(Troll)看上去也跟托尔金书里的食人兽一脉相承。甚至邓布利多的形象和作用,也类似于甘道夫。更有趣的是,电影中邓布利多和甘道夫的扮演者让人傻傻分不清。



但,正如Michael Drout教授在有声课程Rings, Swords, and Monsters: Exploring Fantasy Literature中说的那样,罗琳的最大贡献是将幽默带入了魔幻文学

罗琳曾经是个单亲妈妈,生活经验丰富,善于观察,性格极为乐观,并擅长英国人的自嘲和反讽,所以哈利波特虽是个极为不幸的孩子,但是他并不整天苦兮兮地让人生厌,相反他经常拿自己的弱点和出身自黑。

我非常喜欢罗琳在2008年哈佛大学毕业典礼上的演讲,从中大概也能了解,罗琳是一个怎样的人,她写黑暗势力的素材都是打哪儿来的,我敢说,每一个看了视频的人都会被震撼。

而她设置悬疑的能力也让人咋舌。比如我最喜爱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从第一章起,仿佛我面前有一个冥想盆,罗琳放了她的某段记忆,我便飞进冥想盆,跟着她的脚步和视线目睹了一切,想抽身没那么容易。而其中的笑话,经常让我捧腹大笑。



我时间不够,只读了20%的Harry Potter and the Cursed Child,由于之前看了很多失望哈迷的评论,期望并不高,所以尽管读起来会像看狗尾续貂的好莱坞大片一样,会不时惊得挑高眉毛(什么,还没死透?他还是会回来的......),但总体上没那么糟。

像我这样喜新厌旧的人,是很难成为一个骨灰级粉丝的。于是在2014年,我从一个坚定的哈迷滑进了托尔金的宏大世界,滑稽的霍比特人成了我的最爱,甚至热爱谜语、本是“半身人”的咕噜也让人着迷。习惯了托尔金的叙事风格之后,我发现絮絮叨叨的风格竟然是他幽默感的一部分,霍比特人就是没事干,整天吃吃喝喝睡睡,日子很轻松,所以说话行事有时候不太有条理,符合他们的个性,让人忍俊不禁。

所以如果读者们看《魔戒》有读不下去的感觉的时候,耐住性子看60页,等到持戒人一行上路,下面将进入极其紧张的部分,好看。

在过去的三天里,我一边赶路一边读600页长的《未完的传说》,我恐怕是最早看完这本中文书的读者之一吧。网上预订也是这两天才能到货。也并非出版社送书给我,我找一位画魔戒同人漫画的托尔金迷鬼师借来的。原谅我读完有极强的优越感。

对于托尔金迷来说,这本书的意义在于它对《霍比特人》、《魔戒》、《精灵宝钻》等书中提及的人种、地理概念、国度、风土、人名和战争进行了补充描写,包括魔戒是怎么丢失在金鸢尾沼地、甘道夫和萨茹曼的来源、以及甘道夫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在《霍比特人》中说服矮人同意带霍比特人比尔博上路的心路历程等。

书的内容比较庞杂,主要故事之后还附了大量的注释和附录,解释书中某些人物在其他托尔金著作中的来源。对于没有读过《魔戒》和《精灵宝钻》的人来说是几乎难以下咽的。托尔金信手拈来的陌生人名和战争事件让阅读变成了一件极为困难的事,就好比读原版通篇都是生词一样。

但是即便对于没有读过任何托尔金小说的人,其中的很多故事也非常好读,比如“纳恩•伊•希因•胡林”一章有120页,完整地讲了胡林的悲剧。这章虽然比魔戒或者霍比特人的故事松散,但是可以看出托尔金的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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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讲述了芬国盼的领袖金发哈多的孙子图林悲剧的一生。父亲胡林出征生死未卜,居住地又被东来者侵袭霸占,母亲墨玟性格刚毅但沉默寡言,她为了避免儿子遭殃就让他去寻找精灵的庇护。他离开的时候也才是个孩子,母亲怀有身孕,并在第二年诞下妹妹涅诺儿。

经过一番转折,图林从精灵的庇护逃脱加入匪帮,中间有一段此书中未述,但可以推测图林变成了某个地方对抗反派魔苟思的领袖。过了十几年,涅诺儿越长越美,由于母亲的半精灵血统,她看起来像个精灵小孩。她和母亲也去寻找精灵的庇护,住了一段时间,听到了儿子的音讯,就要出精灵的辖区出去找儿子。

结果碰到了格劳龙。妹妹看了龙的眼睛之后中邪忘记自己是谁,跑失被隐姓埋名的图林手下发现。后兄妹相爱并结婚,涅诺儿怀孕。图林去杀格劳龙,被毒龙血喷到晕死过去。涅诺儿跑过去找他,奄奄一息的恶龙眯着眼睛告诉他们是兄妹之后,涅诺儿跳河自杀,图林拔剑自刎。

这段故事充满了史诗悲剧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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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尔金在牛津大学修的是古典学,而后转学英语文学和语言,有极高的语言天赋和造诣。一战后,托尔金的第一份工作是编纂《牛津大辞典》,主要负责W开头的源自日耳曼语的词汇的历史和语源学。他编的第一个词是Walrus,海象。



之后,他在牛津大学教授中古英语,就是因为他,英国史诗《贝奥武甫》才重新被学界重视。他跟同在牛津大学教授C.S. Lewis是好朋友,就是写《纳尼亚传奇》的那位。他们经常互换文稿阅读,互相提意见。据说就是在托尔金的刺激下,Leweis才写了《纳尼亚传奇》。

《未完的传说》中其他有趣的故事还包括《阿勒达瑞安与埃仁迪丝》。这篇故事有趣点之一是托尔金对于女性的态度。当年《王者归来》上映的时候,我去电影院看完之后觉得审美疲劳,不太喜欢。主要原因我归结于电影的史诗风格化的宏大叙事充斥了男性荷尔蒙气息,无论是宏大的争斗场面、还是高扬的音乐,都让我不舒服。

然而托尔金本人(我不想用女权主义者这个在中国被歪曲的词汇来形容他)与妻子的婚姻生活非常美满,他对女性的社会地位充满了同情。

托尔金的女性形象相对男性来说较少,不过每一个都很美好,包括强大的精灵女王加拉德瑞尔。



在《魔戒》的第一卷里,他塑造了汤姆•庞巴迪和夫人金莓的快乐美好生活,汤姆在古墓岗从妖尸手中救了霍比特人,他十分喜爱自己的妻子,他眼中的妻子是神一般的存在。

在后面的魔戒大战中,洛汗的伊奥温公主想要上战场被阻拦,她说:“您这些话的意思其实就是说:您是个女人,您的本分就是待在家里:但是,当男人在战争中光荣阵亡,您就有了被烧死在家里的自由。因为男人再也不需要家了。可我出身于埃奥尔家庭,我不是女仆。我会骑马,我能使剑,不管是痛苦还是死亡,我都不怕。”

“那您怕什么呢,公主?”

“怕牢笼。”她说,“怕待在栅栏后面,习以为常,年老体衰,所有立下丰功伟绩的机会都化为乌有,再也唤不回,或无心去唤。”最后她如愿以偿成为女英雄。



而在《阿勒达瑞安与埃仁迪丝》中,面对丈夫常年航海在外,不愿意在家待久一点,埃仁迪丝最后心灰意冷,像《绝代双骄》中移花宫或者《倚天屠龙剑》里的峨眉派一样,她把女儿带进自己的房子里,见不到任何男人,并且总是讲男人的坏话。

埃仁迪丝说:

努门诺尔的男人,尤其是上层人士,是半精灵,他们既非精灵亦菲人类。恩赐的长寿蒙蔽了他们,他们游戏人间,想法如同儿童,直到年老体衰——然后很多人仅仅是放弃了室外的游戏,改在家中游戏而已。他们把游戏当成了重大事务,把重大事物当成了游戏,他们想同时成为工匠、学者和英雄。女人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壁炉里的火焰——让别人照顾就好,直到晚间他们玩够了游戏。万物都是造来为他们服务的....女人是为了满足肉体的需求,漂亮的话还可以用来装点餐桌和壁炉;孩子则是无事可做时用来逗弄的。……

我喜爱托尔金的作品。他对人性的洞察和刻画如此深刻,而又是以人物的命运展示,非常具有说服力。这是其一。

其二,他真的是一个脑洞极大的人。不仅仅是故事本身,他对虚构地理形态的想象极其惊人,我总以为中洲、努门诺尔岛真的存在,那些美丽的森林、弯弯曲曲布满奇花异草的山路,就像《霍比特人》是比尔博•巴金斯对早年冒险的回忆一样,或者JK Rowling真的是个女巫,托尔金看得见并进入过那个隐匿的世界,这些故事不过是他对真实的记录。

有人怎么都不喜欢魔幻,他们无法相信架空的世界,甚至看恐怖片也不会觉得有多吓人,似乎没有代入感。谁来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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