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分明,要如何做到?

 

错的时候不罚,那么奖励自然也不好申请,尤其是很多企业的奖罚上并没有明确说明,做了何事,才是开启奖励的方法。...


公司组织回馈客户活动,要求每名销售人员邀请5名老用户和5名新用户,重点是新用户学习,完不成少一名罚款200元。这样一条规定就落成了,销售人员还是按照以往的电话邀约方式,能来的就来了,不能来的也就不来了。几乎没有人能完成,最终结果是罚钱成了摆设。既然总经理会议上已经公布了,也写进了会议纪要,员工签字确认了,那要不要执行罚款呢?老板不表态,销售人员表态了,罚我就不干了。作为行政,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公司召开员工会议,总有员工各种迟到。领导说迟到的罚200元,当场交钱。刚说完的第一次,没有人迟到,结果第二次又重复了原来的迟到节奏。记得某大型公司董事长因为约见一个客户,耽误了公司会议,按照规定,主动在门外站了半个小时。

公司规定,凡是研发新项目有功的员工,给与5000以上奖励,但是当真正发生的时候,企业会找借口说那是本职工作,无需奖励。这样说来,奖罚规定就形同虚设,企业里的奖罚并没有错,错在如何执行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价值。

大多数企业会给出奖罚制度,却很少有明确的规定,有些奖励都是抄袭别人来的,还有些罚款几乎是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的,说句不好听的,国家都规定好了,你改编成自己企业制度,说来有什么意义。而且奖罚,却很少提到奖。即使是有,就像是今年的油价,降的没有涨的多,同理,奖的没有罚的多。以前有个公司的老板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罚要罚的心服口服,奖要奖的天花乱坠。如果做错了事,不惩罚,就相当于是在惩罚作对了的人。”这话说的一点没有错,可以企业往往在执行的时候,碍于情面,而不执行。

错的时候不罚,那么奖励自然也不好申请,尤其是很多企业的奖罚上并没有明确说明,做了何事,才是开启奖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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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企业对于奖罚要有明确的规定,而且细致说明,做出哪些创新,才算是创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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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执行要到位,既然有规定,就不应该再去请示领导,这件事是否要做,否则规定就没有意义。公司里员工大多不喜欢行政同事,事多,麻烦爱告状。这是行政的特点,也是行政的工作职责,如果选择了行政还想要做好人,那就不要做行政工作了。重点照规定办事,不可推卸责任,也不可为了讨好员工,故意为之,公正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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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员工监督,要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监督执行,既然是制度管理,就要以制度为上,所有人都必须遵从,而且还要有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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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完善相应的流程,无论什么样的制度的出台,都必须附加相应的流程和执行内容。才能保证制度的完整性。

来源:三茅网

作者:曹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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