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全省基层医师绩效工资公开透明,发到个人账户!

 

随着经济社会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绩效工资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基层医...

随着经济社会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绩效工资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

如:绩效考核不够规范、内部分配不够灵活、职工活力不能有效调动......

近日,甘肃省卫计委、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就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提出具体意见。
根据《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7号)改革完善而来。
按实际合理核定绩效工资
《通知》提出,县级人社、财政部门要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部分,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

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基层卫生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三部分组成。在现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绩效工资经绩效考核后发放,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可结合实际设置多项绩效补助。

如设立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加班补助、值班补助、夜班补助、下乡补助、全科医生补助、有毒有害特殊岗位补助等项目
绩效工资直接打到个人账户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部分,继续按原渠道拨付发放;绩效工资部分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账户,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后,按月或季度通过银行代发至个人账户。

加强督导落实,省、市级卫生计生委将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凡实施不力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绩效考核更明确
《通知》要求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以公益服务为核心,突出公益性职责履行、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建立起科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具体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内部绩效考核办法,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数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内容,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以充分体现收入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
全省基层机构实施
《通知》明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实施范围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聘用人员参照本通知执行。

也就是说,只要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如乡镇卫生院,签了合同,那么乡村医生也可以享受到这样的好政策。

大部分村医对能将村医经费打卡里这项政策是支持的,并且希望能全国推行,这也让我们看到了改革的进步与完善。

让乡镇卫生院考核村医,才是乡镇医院与村医的矛盾点,因此建议各地对村医的考核权最好交给第三方机构,使得考核真正透明,不要让村医觉得是乡镇医院想给多少钱。

政策原文链接:http://www.gsws.gov.cn/single/11118/76411.html

来源 :基层院长之家。尊重知识与劳动,转载请保留版权信息。本微信所发布内容的版权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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