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流产,要么受处分”:这是最失败的人力资源管理!

 

这些锅谁来背?...



河北一名银行系统的女职工遇到一件特别憋屈的事儿:女职工如果生育,无论头胎、二胎都要向单位申请。每年的审批时间是1月,如果女职工没有被批准就怀孕,只能“二选一”——要么实施医学流产,要么接受处分。

而她年初没有提出申请,前不久意外怀孕,单位让她在工作和孩子之间作出选择。这名女职工说,已经有几名女职工因为没有经过批准就怀孕而被处分了。

最后经过职工服务中心的核实之后,该单位决定废止原计划生育制度,并尽快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新规定。同时,对原来的几起因类似事件被处理的女职工恢复工作和待遇。

事实上,这类事件屡见不鲜,企业视女职工怀孕为眼中钉,总想方设法立下各种病规章制度除去职场中的“障碍”。总有人用“一个萝卜一个坑”“老板也不是慈善家”来辩解,公司的困难自然可以理解,可女员工不是“萝卜”、怀孕也不是在求施舍。

“要么流产,要么辞职”,这种冷血的规定背后无不体现出一个企业失败的人力资源管理!
01
“排队怀孕”、“怀孕审批”
暴露出失败的人力资源管理


这个所谓的“女职工怀孕审批报备制度”与之前曝光的“排队怀孕”,还真是异曲同工。

前段时间网上爆出的一条新闻,幼师潘女士所在的幼儿园出了新规定,对想生二胎的女老师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怀孕顺序,违规者按辞职处理。可考评刚结束不久,潘女士就“不幸”怀孕了,园长瞪大眼睛质问她“你的排名只是第七,现在怎么能怀孕呢?”并以“插队”怀孕为由,将潘女士辞退。

也不少人会质疑,并没有真正的福利保障,公司不是福利单位,全生娃去了,对于单位来说确实成本很高。

员工本质上是活生生的人,她们有家庭、有生活、更期待有孩子,这不是什么奢求,只是最寻常不过的人类本能。连本能都拒绝承认,甚至还要“审批”的公司,是最失败的“人力资源管理”。

道理不言自明,对于企业而言,如果对自己的职工不仅不保护甚至粗暴侵犯其权利,这样的“恶名”在外,谁还会来这样的企业工作,企业的发展又靠谁支撑?
 
02
企业如何做好孕期员工的工作?

1、合法性

公司在“三期”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上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以免造成劳动关系纠纷。天要下雨,女人怀孕是天经地义的事,除非友好协商解决。辞退的对于企业来说是最直接的损失。

2、合理性

公司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要求,是拥有一定自主权的。合理运用自主权,给予员工更多的人文关怀,有利于与“三期”员工形成和谐劳动关系。

3、人性化

“三期”员工在工作中会有许多困难要面对,公司有责任帮助其克服困难。比如根据怀孕时间的长短给予减轻工作量、增加休息休假时间、灵活考勤、安排专用休息室和孕妇餐等。

职工“扎堆”怀孕,客观上会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这是必须承认的现实。女职工集中成为“准妈妈”,会为企业带来一时难以消化的高昂成本——人手少了,工作乱了,还可能面临休完产假就辞职的风险。在面对利益的抉择时,也容不得产生的“奇葩规定”。否则到头来吃亏的。
03
独孩、二胎的锅
到底该谁背?
仔细想想,这不就是一部现实反讽剧吗?

判决下来了,毫无疑问是女员工赢了。

但单位方真的是错了吗?出台“排队生二胎”的规定的确是奇葩、是值得被人谴责的,但背后又是什么导致了这一规定的产生?

无独有偶,最近山西出台“独生子女15天带薪照料假”,也引起不少讨论。

有人为此欢呼雀跃、拍手叫好。

有人却认为,完了,以后找工作,除了被HR问结婚没,还被多问一句,你是不是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企业要给15天带薪照料假。

生二胎,企业不能解雇女员工、不能降薪、给足产假。

小编之前也分析过,这样做的后果,可能会导致女性(现在山西要加上独生子女)在找工作时更加处于不利地位。

看似美好的背后,其实是员工、企业的两败俱伤。

历史遗留的问题,员工难,企业烦,他们真的是该背锅的那一方么?

版权声明:小微舞;由三茅网原创发布,参考三茅HR成长社;如需转载请联系微信:xiaoweiwu123.


    关注 三茅网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