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工作室篇重磅来袭,准备好接招了吗?(1767期)

 

秃头小编熬夜算税,您不进来看看吗?...

文丨温鑫   统筹策划丨王晓琪


前段时间编剧帮(bianjubang)发布了关于个人收入综合所得如何计税的文章(点击回顾)以后,后台收获了大量留言,据小编粗略估计,有80%的小伙伴都在呼唤工作室篇。于是为了回应大家的期待,小编即便是顶着一颗秃头,也还是替大家把工作室的税算明白了!此处应有掌声!
话不多说,咱们直接进正文。
编剧工作室一般来说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还有部分工作室是公司性质的,根据《公司法》这类工作室需要设置专门的会计岗位,所以本篇就不讨论了),这两类工作室一般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还有就是个人所得税了。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有疑问——明明是工作室,为什么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其实是这样——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因此个人工作室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看一下教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经营所得;

个人经营所得跟上一篇讲的个人综合所得分属不同的收入类型,分别计算纳税。可以这么区分一下:工作室给员工发的工资、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报酬,都属于员工的综合所得,员工需要按综合所得的计算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室通过经营取得的收入,对工作室的负责人来说,是个人经营所得,需要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至于如何缴税,再来看看教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第十五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已经听过一堂课的大家对其中的部分名词应该不会陌生,如果有点点迷糊可以再复习一遍:(点击回顾)。要还是不会小编就要哭给你们看了……
这次我们拎出几个新的来给大家讲一讲。

经营所得:在上文的《实施条例》中已有解释,具体到编剧工作室的话,可以归纳为以工作室名义有偿撰写剧本、出售剧本、提供剧本医生服务、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有偿替人做广告等,都属于经营所得。

成本、费用:成本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制造产品或提供劳务,所耗费的资源的货币化表现;费用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两者都代表着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例如编剧工作室的房租水电、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替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办公用品的购买、与抄袭者打官司支付的诉讼费用、出差的差旅费、大老远谈项目支出的打车费,都属于成本和费用的范畴。

损失:损失是指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企业经济利益的减少。例如工作室新买的电脑突然报废了、工作室卖出的剧本基本确定收不回尾款、地震把工作室的地板震塌了一块需要修复、天降暴雨将工作室淹了必须重建(这个真的惨)等都属于损失。

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指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对纳税人全年的应税收入额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纳税人已预交的税款进行多退少补。

注意工作室除了需缴纳经营所得收入的个税以外,还需替员工代扣代缴综合所得收入的个税。

小编给大家列了几个计算公式:
1、负责人有综合所得收入
收入总额=全年个人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等级税率-速算扣除数
PS:负责人综合所得部分的个税,按照上篇文章的方法另行计算
2、负责人没有综合所得收入
收入总额=全年个人经营所得-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等级税率-速算扣除数
接下来让我们进入下一趴,关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这两种征税方式的不同。
查账征收: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其营业额和所得额,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先开缴款书,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

计算方法可以套用上文所列公式。

查账征收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注意采用查账征收的工作室,一定要保管好各种票据,便于进行核算和抵扣。

核定征收:也叫定期定额管理,分为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两种。定额征收一般由税务机关直接核定需要缴纳的税额,纳税人按照这个税额纳税。定率征收则是先由税务机关固定应税所得率(有的地方会有别的叫法,如核定税率),再以此为依据进行纳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负责人有综合所得收入
收入总额=全年个人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等级税率-速算扣除数
PS:负责人综合所得部分的个税,按照上篇文章的方法另行计算
2、负责人没有综合所得收入
收入总额=全年个人经营所得-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等级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核定征收不允许扣除成本和费用,损失则需要报税务机关进行审核,批准了的才可以进行扣除。

核定征收适用于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个体工商户。

目前,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是可以选择核定征收的征税方式。但如果编剧只是利用工作室走账,那么提供写剧本的劳务获得的报酬不是一种经营行为,按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属于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必须按照个人综合所得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编剧运营状况较好,收入支出往来频繁,我们建议您聘请一个专业的税务筹划人员来进行筹划。

授课结束,惯例进入真题详解

特此提醒:以下例题为方便大家理解上述公式所设,工作室的实际运营状况更加复杂,各位编剧大大在实际纳税时,还需依当地税务机关指导。
第一题:编剧王大美创办了五美编剧工作室,2019年以工作室名义出售两个剧本,合计获得收入80万元;在自家公众号上撰写并推送商务广告,获得收入总共156000元。工作室目前共有4名员工,2019年共发工资312000元,缴纳五险一金共计93600元;房租水电等成本和费用共计7万元,负责人有综合所得收入。工作室已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等共计65000元。工作室采用查账征收计税办法。

请问,编剧王大美2019年的经营所得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

五美编剧工作室的收入额=800000+156000=956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956000--312000(员工工资)-93600(员工社保)-70000(成本和费用)-65000(增值税等各项税费)=415400元

应纳税额=415400×30%(税率)-40500(速算扣除数)=84120元

答:

编剧王大美2019年的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84120元。

第二题:四有青年编剧工作室由编剧张四有创立,2019年工作室与光芒万丈影视公司签订合同,替其撰写剧本,获得收入150万元;工作室担任院线电影《末日大轰炸》的剧本医生,获得收入60万元。工作室2019年共支付员工工资372000元,全年缴纳五险一金共111600元;房租水电差旅费等成本和费用共计30万元,负责人有综合所得收入。工作室已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等共计14万元。工作室采用核定征收的计税办法,应税所得率为10%。

请问,编剧张四有2019年的经营所得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

四有青年工作室的收入额=1500000+600000=210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2100000×10%(应税所得率)=210000元

应纳税额=210000×20%(税率)-10500(速算扣除数)=31500元

答:

编剧张四有2019年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1500元。

第三题:编剧刘六六和6位小伙伴一起创立了七上八下编剧工作室,由刘六六作为负责人。他们2019全年共撰写2个剧本,获得收入230万元,本收入以劳务报酬的名义平均发放给员工,共发放120万元,余下的全归负责人所有。负责人没有综合所得收入。工作室已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等共计16万元。工作室采用查账征收的计税办法。

请问,编剧刘六六2019年的经营所得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

七上八下工作室的收入额=230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2300000-1200000(支付员工的劳务报酬)-60000(费用6万元)-160000(增值税等各项税费)=880000元

应纳税额=880000×35%-65500=242500元

答:

编剧刘六六2019年的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42500元。另外在每位员工获得劳务报酬20万元的当月,工作室应当按综合所得收入替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附加题:同样以第三题的编剧刘六六为例,假如他是以个人名义获得了230万元的劳务报酬(需自行缴纳个税),再将其中的120万元私下里平均转给6位小伙伴(6位小伙伴收到钱后也需自行缴纳个税),不考虑转账风险,假设刘六六没有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我们单算一下刘六六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刘六六的综合所得收入=2300000×(1-20%)=184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840000-60000(费用6万元)=1780000元

应纳税额=1780000×45%-181920=619080元

所以刘六六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19080元。

我们再来算一下,按照不同的方式,刘六六同学最后能得到多少钱:

1、刘六六以工作室名义获得230万元收入,扣除税费和各项费用后得到:

2300000-1200000(发放给员工的报酬)-160000(增值税等各项税费)-242500(个税)=697500元

2、刘六六以个人名义获得230万元收入,扣除税费和各项费用后得到:

2300000-1200000(发放给员工的报酬)-619080(个税)=480920元

对于团队经营的编剧朋友们,可以参照这个方式算一算,综合风险和收益等各方面因素考虑哪种形式开展业务。

好了,本次关于工作室缴纳个税问题的讲解就到这里啦,和上次一样,大家要是有什么问题也可以留言,如果小编头发还没掉光的话,也许还会爬上来解答一波哦!
因为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计税办法都已经讲完啦,暂时没有下节预告了,不过税务问题如此庞杂,随着全民学税法的热潮,指不定哪天我们又在这片江湖相见,各位大大,保重!
责编 | 随芳芳

主编 | 刘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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