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拯救证监会主席于火山口?

 

2月27日,中国证监会新一任主席易会满首次亮相新闻发布会。...



对资本市场改革的解读正流于“萌化”,而真正要紧的独立机构投资者建设,更需要得到所有人的关注。唯有它,才能拯救证监会主席于火山口。
2月27日,中国证监会新一任主席易会满首次亮相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易会满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及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等进行了阐述,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对于股民关心的“行情”,他并未过多涉及。不过,“火山口”的说法可谓一次创新。

“火山口”源自于中国证监会第一任主席刘鸿儒,他当时曾说,这项工作(当证监会主席)是火山口,实在要我做,时间也不能长。

在外界看来,火山口的意思是证监会掌握着决定谁可以上市的权力,因此要妥善处理各方利益诉求,非常棘手,犹如坐在火山口。

不过,易会满则对火山口进行了另一种解读。他说,证监会的职位是一个火山口,我们的工作直接面对市场,每天都在做现场直播,不管愿不愿意,不管喜不喜欢,这个月我已经感受到了什么是火山口。

显然,这两种解读的差别很大,这也说明了易会满的智慧。
2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副主席李超、方星海,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黄红元,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介绍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垂直监管
实际上,中国股市的深层问题绝非证监会主席可以解决,它有赖于更高层面的持续推动。比如设立科创板,这便是高层决策,因此推进迅速。

科创板是窥测资本市场变革最好的管道。

科创板有两个标签,一是注册制,二是上交所。

以前,企业要在A股IPO,必须由中国证监会下设的发审委“核准”。所谓“核准”很大程度是“审”。在实践中,“核准”早已沦为一种近似审批的制度,早已违背当年核准制改革的初衷。

而科创板的推出有两层意义,一是实施注册制,以后不再“审”。二是能否上市的“决定权”从北京转移到了上海(上交所)。

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种城市经济的竞争,也可以说是央地在财金权力分配上的一次调整

另外,科创板也容易让人回忆起1990年代初,中国股市草莽味十足却充满活力和野性的岁月。那个时代,上交所和深交所并非直属于中国证监会,而是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地方政府。

从消极的角度看,资本市场必须是全国统一的市场,资本作为一种要素,它必须在国内充分自由地流动,如果地方政府的意志过度介入资本市场,就很容易引发市场分割、市场混乱以及其它社会问题。

但从积极的角度看,深圳和上海两个市场的竞争,必然也使得双方有更大的企图心去做好市场的治理。因为,它们都希望吸引更好的公司和更有实力的机构投资者。

但遗憾的是,之后的垂直管理取代了交易所竞争。而科创板重新赋予上交所以重要地位,显然意义深远。不过它是否指向了资本市场改革的某些大趋势,还有待观察。
12省市真金白银重奖科创板上市,最高1600万。
  赋权市场 
科创板的进步意义是有目共睹的,在科创板一系列制度建设的文件中,我们很容易发现诸多“亮点”。

比如,科创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通俗些说,其意义在于,给投资者更快的“逃跑权”,给烂公司更严厉的惩罚度。反过来,也给投资者和好公司更大的“买入权”,以及给好公司股东更大的奖赏。

以前,烂公司股价崩溃的时候,投资者多半会被10%的涨跌幅限制锁住。遇到好公司,同样被锁住,根本买不进去。因此,10%的涨跌幅限制长期都被认为是中国股市的一种恶劣制度,它一直都在保护那些烂公司。在科创板,未来的涨跌幅限制或许会有所松动,从10%变为20%。

此外,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亏损可上市”,“特殊股权结构可上市”,这两点是对此前上市逻辑的颠覆。以前上市必须盈利,旨在支持创新企业的创业板也是如此,主板、中小板更不用说。有观点认为,这迫使那些希望上市的公司在IPO之前,进行财务造假,最后是二级市场的股民买单

另外,特殊股权结构则意味着以前同股同权的硬性要求出现了软化,可能给创业者更大的对企业的控制权,比如实施AB股制度,创始人手中股权的投票权是别人的很多倍。这将更有利于支持创业家的创业热情。

总之,这些都是制度创新,它将更大的权力赋予市场,即使是股民的“逃跑权”更大了,这也必须被看成是一种制度进步
科创板设50万门槛, 85%股民或不能直接参与投资。
  机构投资者  
但是,另一种制度建设可能同样重要,即要大力促进资本市场独立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为什么?这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学分析。

机构投资者是中小投资者股权集中之后的的代理人,它有利于发挥市场博弈一方的规模经济。这是什么意思呢?一个股民的利益遭到大股东侵害,要维权,诉讼的成本太高,所以干脆不去维权——这就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

但如果是机构投资者,则完全不一样,它们集中了成千上万个中小投资者的股权,去和违法圈钱的大股东打官司,不但更加专业,而且有规模效应,诉讼的平均成本也更低。

于是,问题来了:中国有这么多基金公司,为什么没见到那些违法圈钱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被基金公司拉下马呢?这个问题问到了本质。

中国的大型基金公司,主要是公募基金,它们在股权结构上存在某些问题,或者是地方国有背景,或者就是一些民营财团的子公司。这种缺陷,导致它们无法形成一种真正的激励。

它们根本不独立,不独立于那些资本市场的大玩家,无法“有恒产者有恒心”。所以,我们看到了很多老鼠仓,基金经理竟然坑害自己的“基民”

在科创板的诸多文件中,有这样的表述:对个人投资者的资质规定为,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

以上规定的初衷很明显,强调投资者的“适合性”。换句话说,和现有A股的散户相比,科创板的散户更加“老江湖”,更加“有实力”。因此,对风险的甄别和承受能力更强。

这是一个有进步的变化,指向是对的,即不但考虑供给侧——上市公司,券商等,而且考虑需求侧即投资者适合性的问题。但不妨更进一步,通过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和革新,大力发展更多、更强且独立的机构投资者。

实际上,唯有独立的、强大的机构投资者,才有可能拯救证监会主席于火山口。火山口的根源是,在核准制之下,证监会有着“决定谁成为亿万富豪”的权力。而在发达市场,证监会的主要功能并不是“决定谁成为亿万富豪”,而是“抓坏人”。

在注册制之下,“决定谁成为亿万富翁”的是独立的机构投资者,它们决定了一家公司IPO的成功与否。同时,它们也受到信托制度的约束,再加上自身股权激励的原因,它们会对大股东和权贵形成的强大的制衡。此外,再加上热衷诉讼的律师集团,资本市场将达到一种良性的力量均衡,而不是恶性的利益均沾——除股民之外。

不过,以上只是一种改革深化之后的理想状态

股市涨跌,是个资金进来多少,而且愿意呆多久的问题。本质上讲,是个信心问题。信心又有长短之分,短期的信心靠的是对资金流入渠道的放松,比如配资监管的裁量。而长期的信心,则有赖于制度的构建。

显然,后者更重要。



作者 | 南风窗常务副主编 谭保罗 tdb@nfcmag.com

新媒体编辑 | 郑嘉璐 zjl@nfcmag.com

排版 | G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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