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首批受理9家企业大揭秘:适合那种上市标准,有年亏损26亿元的,也有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账面原值 1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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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首批受理9家企业大揭秘:适合那种上市标准,有年亏损26亿元的,也有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账面原值 158亿元
 

 

核心:

1、按照地区分布:江苏3家,河北2家,广东、浙江、上海和山东各1家。

2、按照行业分布: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家,专用设备制造业3家,医药制造业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各一家

3、按照券商分析:招商、中信和民生各2家,长江、东吴和国泰君安各1家。

4、按照会计事务所分析:广东正中珠江、安永华明和天健各2家,大华、信永中和和中汇各1家。

5、按照律师事务所分析: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各两家,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各一家。

 





1、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17.47亿元,依靠华中农业大学
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动物防疫技术服务的生物医药企业,主要产品是猪用疫苗和禽用疫苗。2017年、公司在国内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市场销售收入排名第二、在非国家强制免疫猪用生物制品市场销售收入排名第一,并分别于2011年、2016年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公司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处于行业领先的研发技术团队。在创始人及研发领头人陈焕春院士等动物疫病研究领域专家的带领下,公司建立了以博士和硕士为主、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研发技术队伍,在动物疫病防控生物制品领域的产业化应用研究中取得了较强的领先优势,并在病原学与流行病学、微生物基因工程、抗原高效表达、病毒悬浮培养、细菌高密度发酵、抗原浓缩纯化、佐剂与保护剂、多联/多价疫苗、快速诊断与临床服务等多个领域形成显著优势。在坚持独立研发和创新的同时,科前生物成功实践了与以华中农业大学为代表的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19)G18029760016号《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942.05万元、35,248.57万元,累计净利润为66,190.62万元: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73,530.01万元:参照公司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

因此,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規则》第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客户占比近80%左右,募集资金12亿元。股权比较分散,最高12.82%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聚焦消化道系统健康,依托涉及精准磁控、专用芯片、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微光学成像、图像处理、无线传输等多个技术领域的新一代胶囊技术平台,主营“磁控胶囊胃镜系统”机器人的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是全球首家获得CFDA核发的“磁控胶囊胃镜系统”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司

发行人符合的上市标准

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2.1.2“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中第(一)项条件:参照公司2017年末最近一次融资的公司投后估值59.6亿元,公司市值不低于10亿元;公司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540.66万元,为正: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32,247.75万元,不低于1亿元。

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2.1.2“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中第(二)项条件:参照公司2017年末最近一次融资的公司投后估值59.6亿元,公司市值不低于15亿元;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32,247.75万元,不低于2亿元;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研发投入合计为16,149.20万元,占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6.49%,不低于15%

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2.1.2“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中第(四)项条件:参照公司2017年末最近一次融资的公司投后估值59.6亿元,公司市值不低于30亿元: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32,247.75万元,不低于3亿元。

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2.1.2“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中第(五)项条件:参照公司2017年末最近一次融资的公司投后估值59.6亿元,公司市值不低于40亿元:主要产品己获得CFDA核发的“磁控胶囊胃镜系统”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根据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分析,公司至要产品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发行人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

公司选择前述第一项条件作为申请上市标准

经营风险--客户集中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民营体检机构的销售集中度较高。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本公司第一大客户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加盟店(包括“美年大健康”、“慈铭”、“奥亚”、“美兆”等体检品牌及该等品牌的加盟店),销售收入分别为9.317.29万元、12,653.56万元、24,5963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00%、73.509%、76.27%,报告期内仍处较高水平。如果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出现流失、需求不利变动,同时本公司的市场拓展措施未取得预期效果,本公司将面临公司产品销量、收入利润下滑的风险。

3、和舰芯片制造(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5亿元,3年获得政府补助50多亿元,公司子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账面原值 158亿元,无形资产中专有技术使用权账面原值 24亿元







发行人主要从事 12 英寸及 8 英寸专业晶圆研发制造业务,其中:公司本部主要从事 8 英寸专业晶圆研发制造业务,涵盖 0.11µm、0.13μm、0.18µm、0.25µm、0.35μm、0.5µm等制程。公司子公司厦门联芯主要从事 12 英寸专业晶圆研发制造业务,涵盖 28nm、40nm、90nm 等制程。公司子公司山东联暻主要从事 IC 设计服务业务。

公司上市时尚未盈利及存在未弥补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390.50 万元,7,128.79 万元、2,992.7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579.52万元、-296.22万元、-14,644.63万元,截止2018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2,672.44 万元。公司上市时尚未盈利及存在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厦门联芯前期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太大导致毛利率为负且需计提存货减值和预计负债所致。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和舰芯片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2 之“(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政府补助风险

为鼓励集成电路行业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对发行人及子公司提供多项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收到 137,790.35 万元、207,712.43 万元及 175,801.72万元的政府补助,其中分别有 3,428.54万元、34,428.96 万元和 104,877.73 万元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未来本公司无法继续享受上述政府补助,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子公司持续亏损及存货减值风险

公司子公司厦门联芯于 2016 年 11 月建成投产,因其规划为 28nm 与 40nm等先进制程,前期投入巨额资金购买机器设备和引进相关技术。截至 2018 年末,厦门联芯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账面原值 1,588,686.81 万元,无形资产中专有技术使用权账面原值 238,706.61万元,厦门联芯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6 年,专有技术使用权摊销年限为 5 年,故前期每年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很大,而厦门联芯现有产能形成的销售额无法覆盖对应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及其他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导致厦门联芯报告期持续亏损;且预计在未来折旧摊销期内厦门联芯会持续亏损,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1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 括 NCM523、NCM622、NCM811、NCA 等系列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主要用于锂电池的制造,并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设备 和电子产品等领域。

发行人具体上市标准

(一)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公司符合《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 总额为 39,828.57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二)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基于公司 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0.41 亿元,并结合报告期内的外部股权融资情况、可比 A 股上市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情况,公司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2 条款的第四项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287.96 万元、-63,766.65 万元和-54,282.14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逐年增长,销售回款与采购付款具有不同信用期;另一方面,公司与客户主要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销售货款的票据回款未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如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上将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5、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7.45亿元
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锂电池、汽车零部件、精密电子、安防等行业提供高端装备和工厂自动化解决方案。公司是国内锂电池制造装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已与新能源科技、宁德时代、比亚迪、力神等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专注服务锂电池行业龙头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汽车零部件、精密电子以及安防等行业的优质客户,提升在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地位。

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 亿元,近两年净利润 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的风险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应当中止发行。

在发行人的证券发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发行人预计发行市值达不到上市标准, 从而导致发行人无法满足上市条件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周俊雄和卢家红夫妇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77.09%,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6、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3.62亿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6 日(股票代码:836084.OC)

江苏北人的主营业务为提供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化的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主要涉及柔性自动化、智能化的工作站和生产线的研发、设计、生产、装配及销售。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系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发行价格 13.5元/股,对应估值为 11.88亿元, 超过 10 亿元。发行人选取的可比境内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约为 43.75 倍,以发行人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565.22万元(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基础,预计市值约为 19.97亿元,也超过 10 亿元。结合发行人最近一次的外部融资情况和可比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估值情况进行估算,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

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2,634.19 万元、4,565.22 万元(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为 7,199.41 万元,不低于 5,000 万元;发行人 2018 年营业收入为41,262.45 万元,不低于 1 亿元。

因此,发行人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市值财务指标,即“(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具体上市标准。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28.68 万元、-7,696.78万元和-1,778.80万元,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经营性现金支出增加,而公司一般与客户协商约定分阶段收取货款,通常在“合同订立或合作意向确定”、“运送至客户现场且预验合格”、“终验合格”、“质保期满”这四个节点收取不同比例的货款,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不匹配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

由于公司处于成长期,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或偏低的现状可能仍将持续,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带来一定的风险。

7、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8.7亿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纳米级碳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包括碳纳米管粉体、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碳纳米管导电母粒等。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本次发行选择《上市规则》中2.1.2条中第一套标准第二款内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分别为6,745.31万元和32,759.49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满足上述公司选择上市标准的要求。

现金流量状况不佳的风险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37.42万元、-2,212.63万元和-5,689.0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公司存货和应收款项也随之增长,从而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浄额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沃特玛出现债务危机,公司对其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3,269.91万元未能按期收回所致。

 

 

8、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4.5亿元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马宏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18.0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非制冷红外热成像与MEMS 传感技术开发的集成电路芯片企业,致力于专用集成电路、MEMS 传感器及红外成像产品的设计与制造。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山东省红外成像与光电传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山东省光电成像技术工程实验室。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非制冷红外热成像 MEMS 芯片、红外热成像探测器、红外热成像机芯、红外热像仪及光电系统。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市值结论

综合睿创微纳报告期内外部股权融资估值以及采用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法得到的评估结果,睿创微纳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

(二)财务指标

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的净利润分别为 6,435.17 万元和 12,517.19 万元。2018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 38,410.47 万元。

(三)标准适用判定

发行人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根据本节之分析,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9、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3亿元,募集资金15亿元。
晶晨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美国国籍

控股股东 晶晨控股

实际控制人 John Zhong、YeepingChen Zhong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多媒体智能终端 SoC 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芯片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机顶盒、智能电视和 AI 音视频系统终端等科技前沿领域,业务覆盖中国大陆、香港、美国、欧洲等全球经济主要区域。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上市规则》第 2.1.2 条中所规定的具体上市标准如下: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 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40 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二)发行人具体适用的具体标准

根据安永华明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 61298562_K01号),发行人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23.69 亿元,高于 3 亿元,结合发行人最近一年外部股权转让对应的估值情况以及可比公司在境内市场的近期估值情况,基于对发行人市值的预先评估,预计发行人发行后总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 亿元。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四)项的规定。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来源于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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