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宦官每年能为皇帝捞多少钱? 短史记

 

皇帝的敛财之道。...

本文选自蔡石山著、黄中宪译《明代宦官》(浙江大学出版社·启真馆),已获授权。

除了土地税,明朝还有多种税收来源,而宦官是使明朝税制陷入困境的祸首。

不动产和个人资产的交易税贡献了不少税收;狩猎、捕鱼、车、船方面的特许费,也贡献了小部分税收。准许酿酒、醋和生产纺织品、木柴、农具方面的收费,通常占去国家收入颇大一部分,而各种大宗商品和日常必需品(包括粮食、蔬菜和婚丧用的礼器)的销售税,全属于国库收入。

但户部从未像今日西方国家那样拟出年度预算,且户部人力始终不足,因而皇帝有时不得不调派其他五部的官员协助收税。怪的是这些官员通常获授权支配他们所收到的钱。

在这种情况下,收贿、盗用公款、贪污就无可避免,而宦官也未能免于该诱惑。

明朝立朝只10年,征税制度就脱离正轨,因为户部于该年报告,全国400多个税务机关,有178个没有收税员或税收稽查员。洪武帝指派宦官、国子监学生和来自其他数个政府机关的官员,协助执行税收法和收税,取代了正规的收税渠道。

到了宣德年间(1426—1435),禁卫军军官、御史、军队指挥官之类人物,与税务官员一起在京城九门收税,已是司空见惯。

此后,愈来愈多宦官被派去做同样的事, 到了1466 年,宦官已成为明朝收税体制里不可或缺的一环。

明朝时,所有森林物产和营造材料(包括木材、竹、大麻纤维、石灰、铁、桐油、水芦、砖),都得抽取 1/30,存放于官库,剩下的才能供个人使用或贩卖。明朝财政术语把这一习惯叫作“抽分”。

木头是营造宫殿、制造御用家具所不可或缺的材料,因此明朝皇帝为使自己能直接且免费取得胡桃木、红木、桧木、柚木、桃花心木之类高级木材,常派宦官前去为幼树打上印记,以供日后皇帝专门使用,也要宦官去“抽分”森林物产里应属政府的份额。
图:明代宦官田义墓


据认弘治帝是第一位派宦官接掌这类职务的明朝皇帝,时为15世纪末期。

1517 年至 1518 年左右,正德帝派宦官李文、马俊分别前往湖广、浙江,将两地的抽分业务制度化。不久,就有宦官在福建、 江西和其他数省掌理营造材料的抽分业务。但所有收税宦官中,太监夏绶成为真定府境内最令人害怕的官员,因为他掌理水芦等当地特产的抽税业务。

到了16世纪20年代,据估计,光是御用监就索求总值超过20万两的木头,以满足其一年需求。而位于安徽南部长江与青弋江交汇处的芜湖市,则成为皇宫木头与营造材料的主要供应地之 一。

明朝期间,从芜湖坐船到南京通常要三四天,由于有舟楫之利,芜湖成为重要的稻米、农产品集散中心,能供应内廷所需木头、竹子的一成。

还有一些营造材料和矿物,也得让官府抽课一定比例的实物,包括每年来自浙江省的2000张金叶、来自河南的2500斤水乳胶和500斤石墨、来自山东的约1800米最耐用木材和20根檀香原木。每年御用监宦官也负责从山西取得3000只大罐和盘,从广东取得5000斤白圆藤,从陕西取得 200斤羊角和500斤羊毛。有份分项详列的税收账目(约1500 年)也显示,御用监一年收到300件来自苏州府、以具有长节著称的“白猫”竹,300斤来自大名府的小铜线和500斤来自同地的红矾。

这一机构还得到课征自河间府的3000斤砂,课征自永平府的400斤硝酸盐,课征自今日河北省境内滦州一地的3000张纸和1万斤锌。此外,这一宦官机构每年从北京征收到500斤蓝鲜白土、30万斤煤炭,以及从工部收到约5万斤石灰。加工处理数十万斤木柴,监督高贵稀有林木的标记、砍伐,也是宦官的例行业务。

除了向林产和矿物抽税,明朝宦官还参与征收宗教什一税。想尽办法逃避政府课税,却乐于向个人所信奉的神像献供,向庙宇、教堂捐献,几乎是举世皆然。1516 年,正德帝首度授权山东镇守太监黎鉴,向辛苦爬上 1500米泰山的香客课征所谓的香税。香客到著名的碧霞寺拜神,希望有幸一睹太阳升上山顶的壮观景象,宦官就在碧霞寺入口设立收费站,把泰山当成现代国家公园般经营。泰山这类宗教税每年征收到多少,不得而知,但 17 世纪初期文人余寅写道,明末时明廷本身已靠寺庙收入来获取资金,甚至光从泰山碧霞寺收到的钱,就足以支应山东官员的薪水。如此取得收入相对较容易,明廷自然而然在湖北太和山和国内其他圣山也设立类似的“香钱”收费站。

有时明朝宦官也奉命向渔业、茶业、水果抽税,收取过路费、过桥费。但有关这类活动的报告少之又少,从中不足以对此有清楚的了解。但财政活动里有个领域得到了翔实记录,即绝无仅有的“门税”。凡是没有通行证者,不管是商人、观光客、平民、官员,要进出京城九大城门,都得先缴门税。事实上,明廷靠这项财源收到不少钱,收到的钱则用来购买朝廷祭品、支应御膳房开销。

16 世纪初,城门收费员全是宦官,每个城门配置至少10名宦官,且通常由 1 名内官监少监监管。带货进京城卖的商人,得以三成铜钱、七成纸钞的方式付门税。根据某份相当可靠的文献,可看出京城九门可带来多少税收。弘治帝在位(1488— 1505)初期,京城九门收到665080贯纸钞、2885130文铜钱;20年后,总收入是715820贯纸钞、2054300文铜 钱;1512年至1523年,每年平均总收入是2558920贯纸钞、1190360文铜钱。但不断的通货膨胀往往使纸钞急剧贬值。
图:急速贬值的大明宝钞


1390年,一张一贯纸钞约合250文铜钱;但3年后,贬值为只合160文铜钱;到了15世纪30年代,纸钞币值已降到初发行时币值的1/1000;到了1526年至1550年间,只有极少数人还想用纸钞,因为白银已成为最受欢迎的商品交易媒介。明朝宦官还懂得借由经营一些“皇店”,替主子和主子夫人赚钱。

有位名叫于经的太监,据认首开先河,在京城内外开始做这种生意,且据说每年净利达8万两。据16世纪末期宦官刘若愚的记述,有6家皇店卖一般货物给民众,一年获利数万两。刘若愚写道,这些皇店开张于嘉靖年间(1522—1566),销售收入全归老皇太后。刘若愚还披露,17 世纪20年代魏忠贤权势如日中天时,这个太监头子接管这些店,自己雇人经营。

宦官征得的税收和赚取的利润究竟有多少难以确知,但根据可靠的资料估算,16世纪90年代和17世纪初,宦官每年交给内承运库将近100万两,外加数量不详的珠宝、贵重物品。这些收入来自非正规、非计划中的财源,因为未登录于税收分类账里,但这些收入有助于弥补从明朝体制内财源取得收入的不足。或许会有人主张,皇帝需要借助他那些寡廉鲜耻的宦官来收税,以便有足够的收入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另一方面,儒家卫道之士通常把加税视为恶事,不是他们心目中的理想政府所应为,因而认为应谴责这些宦官的作为。

(注释略)

本书简介

《明代宦官》详尽介绍了宦官在明朝扮演的角色。作者从各种资料取材写下这本书,试图向读者说明宦官如何渗透包括明朝的宫廷政治、特务活动与内部安全、军事与外交事务、征税与上贡、皇家专卖事业、司法审查、紫禁城布局、大运河等在内的多个方面,内容饶富趣味。

作者简介

蔡石山(Shih-shan Henry Tsai),历史学者,美国俄勒冈大学历史学博士,曾执教于台湾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与伯克利分校、阿肯色大学等,曾任美国阿肯色大学历史系教授兼亚洲研究中心主任。著有《明代的女人》《永乐大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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