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评"顶替上大学案":考场上盗窃人生,社会正义必保持永远追溯

 

必须捍卫高考制度的不可侵犯性!...



山东省曝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丑闻,查出2002年至2009年就读的冒名顶替者多达242人,真是触目惊心。它们是有些人以权以钱谋私导致社会不公平最能够引起共鸣的写照。

很少有人会怀疑整个高考制度被侵蚀了,对于高考的整体公平大多数人仍然抱有信心,持正面评价态度。但是如此严密的高考制度也能够被攻破,这显示了社会上大大小小的权力为了私利敢于挑战任何防线的嚣张。

这当中浮现出当年一些非常丑陋的面孔,我认为让女儿顶替苟晶上大学的那位“邱老师”就疑似其中之一,如果当事人的讲述和媒体报道都属实的话。

6月22日,苟晶以“前世是天使2001”的网名发帖称,自己曾在1997、1998年山东高考中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

报道说,那位老师已经退休多年,一头白发,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久远,一些人对于他此时因旧事受到冲击也产生了一点恻隐之情。但老胡认为,那位教师的年龄不构成社会可以原谅他的原因,关键是要查清事实。

目前围绕事情的信息主要来自苟晶一方,如果最终的调查证明当年的情况就是这样,那么那位老师必须为自己当年所为承受迟到谴责和依法追究。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24日发布通报,目前调查组已与发贴人建立联系,将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

老师加害自己的学生,尤其不能被社会原谅,因为保护、帮助自己的学生是每一位教师神圣职责的一部分。从人性的角度说,从专司高考冒名顶替的掮客那里给自己女儿买一个机会,自己完全不认识受害考生,与作为老师直接剥夺自己学生改变命运的权利,其残忍程度是不一样的。

说实话,由于这种道德上的难以置信,为防反转,我愿意不把话说绝,而是等待官方调查结果。我在这里是删了几句原本写下的话的。
苟晶(视频截图)


高考冒名顶替是极度冷血的“地下产业”。它们与一般的腐败、渎职案件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每一起这样的案子都是对一个活生生的寒门学子人生希望的斩断。毁一个人的前程和杀一个人,从伦理的角度说,又有多大区别呢?

真是为那些被盗走了上大学机会的当年考生伤感,而且我认为,每一起被查出来的冒名顶替案都应受到追溯惩罚。时间越久远的案子,被冒名顶替者的损失越是无法补偿的,这哪里是加害者一个道歉、一笔赔偿就能了却的?法律的介入也无法将人生的时钟倒拨回去,但它能够展示正义本来的样子,不仅安慰受害者,也是面向未来的严厉警告。

这么严密的高考制度,还是有人能够钻出冒名顶替的孔洞来,说明打击高考犯罪是一项长期任务。打击那些铤而走险者,除了天网恢恢,还必须加上永久的追溯权。让我们全社会一起捍卫高考制度的不可侵犯性,捍卫寒门子弟们通过努力改变自身命运的这个希望通道。
希望所有那些案件的确都是往事中的旧账了,今天对命运的这种粗暴抢劫再难发生,高考作为社会公平的最重要屏障之一在后来的这些年里不断受到加固。高考是高压线,犯案者无论是出于恐惧法律还是敬畏道义,都请离它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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