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调整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导价格

 

指导价作为全区交易最低价使用,也可分开进行单独交易...



8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广西更新调整了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导价格。调整后的广西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导价格为耕地数量1.5万元/亩,水田规模15万元/亩,粮食产能0.7万元/亩·百公斤。三类指标交易指导价会作为全区交易最低价使用,也可以分开进行单独交易。

据介绍,根据国家新形势下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新要求,对耕地占补平衡实行耕地数量、粮食产能和水田面积3类指标分别管理、分别使用。为保障自治区政策与国家政策一致,进一步规范广西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广西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导价格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此次调整,将当前实行的补充旱地、水田及“旱改水”指标交易指导价格等值折算并修正确定补充耕地数量、水田规模、粮食产能3类指标交易指导价格,广西不再按照补充旱地指标交易指导价为3.8万元~5.3万元/亩,补充水田指标交易指导价为17.6万元~26.5万元/亩,“旱改水”指标交易指导价为15.4万元~21万元/亩等单一的指导价格进行交易。

实施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是为了落实耕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充分利用市场和经济的手段,调动各地补充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积极性。2015年以来,自治区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累计交易已突破56亿元大关。下一步,广西计划将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废弃坑塘水面、废弃宅基地、“空心村”、工矿废弃地等适宜整治的非耕地整治为新增耕地甚至水田,进一步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增加补充耕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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