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万科?要搞清楚这几大真问题

 

万科事件之争并不是什么情怀与规则之争,而是人们对这里产生的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的困惑。...





万科事件之争并不是什么情怀与规则之争,而是人们对这里产生的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的困惑。



万科A昨日复牌后迎来两个跌停。

此外,近日万科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质疑华润、宝能的举报信也流出。而随后,华润又在官方微信表态,称经过法学专家论证万科重组预案并未获得通过。种种迹象表明,宝万之争仍在继续升级。

前不久引起学术界的关注。7月1日,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以“企业家与契约文明”为题,以万科为例,邀请经济学家就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企业家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资本与企业家的关系等问题展开研讨。

显然,宝万之争已经进入到最后的理性拷问与博弈的阶段。

万科独董华生7月6日再度在上海证券报撰文《大股东就是上市公司的主人么?》表达其对万科事件的态度。此前的6月24日、25日、27日,华生在上证报分上、中、下三篇发表了《我为什么不支持大股东意见》的文章,三篇文章长达近两万字,系统回顾和反映了其对万科事件的立场。

在此文中,华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万科公司股权和控制权之争的真正意义和价值,是其引出了现行信息披露制度的改进、上市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规制、独立董事的功能及其发挥作用的条件等深层问题,这些都是关系到中国企业制度的建设与改革、上市公司的治理架构和政策指引等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

2.万科事件之争并不是什么情怀与规则之争,而是人们对这里产生的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的困惑。

3.试想郁亮等靠自己力量闯入世界500强的一干管理人是何样一等一的聪明:无论王石有多少错误,刀架在脖子上牺牲创始人和精神领袖王石以自保,这样的污名可谓这辈子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4.大股东控制和经理人控制是现代上市公众公司并存的两种流行模式。各有其利弊和在不同情况下的适应性。

「 提出问题:两派之争,该争什么 」

华生在文中提及,在与万科事件并无或很少利益关联的人当中,明显地分为两个观点对立的阵营,拥万派与倒万派。很多人将其归结为情怀与规则之争。

情怀派认为,王石等万科公司管理层创造了独特的万科文化,使万科成为中国公司治理的典范,并使万科在地产界脱颖而出,几十年来成长为最优秀的龙头企业和业内唯一一家即将进入世界500强的巨人企业。

规则派则认为,游戏规则,人人都得遵守。即便承认情怀派的全部或大部分的理由,但规则就是规则。遵守现行法律和规则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王石作为创业企业家在股改时放弃了股权,选择当职业经理人,无论当时是情怀高尚还是犯了错误、留下今日之隐患,现在就要承担这种选择的后果。

但华生认为,万科事件之争并不是什么情怀与规则之争,而是人们对这里产生的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的困惑。他从法律和规则的角度探索了万科事件中,合法性与合理性是如何发生冲突。

在规则派所持的“万科两大股东的行为至今只是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而并未查处,因而其要罢免全部董事或改组董事会、重夺公司控制权的一切动作就都是在规则之内,完全合法”的规则之下,华生提出了四个关于合理性的真问题:

一、优秀业绩的管理人是否该被股东罢免的问题。

万科是业内规模最大、业绩最好的企业。据悉,有人统计其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领先于同行。有人计算很多年来其平均年销售和利润增长均在20%-30%,近年来业绩更呈爆发性增长。有人甚至拿乔布斯当年被苹果董事会解职来类比王石。

而华生本人认为,乔布斯被解职是因为当时苹果的老产品生命周期将尽,推出的新品接连失败,苹果董事会认为乔布斯的一意孤行会导致公司更严重的困境,故而将其解聘。

二、万科的治理模式遭到了质疑和否定。

万科的治理结构、公开透明度和企业文化一直被认为是国内现代企业制度的典范。华生认为,华润原来长期作为其第一大股东的积极不干预态度成就了万科的成功。华润以及宝能现在指控万科是内部人控制,等于是完全否定这一大股东不干预、管理层主导的模式。

但是,这一模式过去长期被大家推崇,现在又被指控为坏东西。华生指出,现存的国企行政管理模式本来正要改革,而透明度差的家族经营模式本来也亟待规范和透明化,万科模式原本被视为给企业改革提供了样本和启示,现在反过来彻底否定,这是有待思考的。

三、万科管理层可遇不可求

关于万科管理层的问题,华生认为,能干而自律的万科管理层由理想主义驱动,万科的管理团队一直被业内公认为非常优秀,属于高产出、低成本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找这样一批有理想、有追求又有能力做成基业常青伟大企业的团队,可谓可遇不可求。

他甚至提及,有人贴出业绩和薪酬对照表,以万科行业龙头的业绩,王石、郁亮一年1000万上下的年薪报酬与恒大地产行政总裁去年1.68亿元的年薪没法相比,甚至比起许多差很远的地产商也差一大截。万科2015年全体董事薪酬、前五名最高薪酬占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均在0.3%以下,远低于其他主要房企平均1.3%的水平。

华生说,万科管理层薪酬低,拿了钱又去买本公司股票,把自己和公司长远发展拴在一起,不用其他股东们烦心其长期行为,这样的管理层不应该受到指责。

四、市场经济中收购兼并包括敌意收购,都是正常现象

市场经济中收购兼并包括敌意收购,都是正常现象,有助于淘汰低效或贪婪的代理人即管理层,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尽管经济学家们对发达经济体证券市场上收购兼并效果的事后统计分析莫衷一是,但理论上经济学家们一般肯定收购兼并所造成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对于激励和淘汰职业经理人的积极作用。

华生引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最近刚刚为宝能地产发债所作的信用等级公告,分析成熟市场中出现的落后吞并先进、弱小吃掉强大企业的现象。

宝能地产在2013年至2015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73亿元、9.7亿元、14.55亿元,今年一季度的数字为1.13亿元。其净利润近三年则分别为5.6亿元、1.79亿元和4.93亿元。他分析,这与万科这几年每年直逼2000亿元的营业收入(今年上半年仅半年已超2000亿元),直逼200亿元净利润的业绩有天壤之别。悬殊如此巨大的以小吞大、以弱吞强在任何正常的市场和法治环境下都是不可想象的。只有以二级市场炒作牟利或控股后掌握调配万科资源为己所用为目的,才可以理解。这对宝能来说也许是理性选择,乃至也被有些人颂扬为顶级高明的资本运作。但对于社会来说,却实在是劣币驱逐良币和资源配置的严重恶化。

因此,他提出了法律和规则的设定,恰恰是为了推动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创新和持续不懈的企业家精神,而不是限制和伤害真干事、干实事、干大事的人的手脚,让金融投机和资本运作的冒险大行其道、所向披靡。

显而易见 ,在这样的一些令人困惑的真实问题面前,滥抒情怀无济于事,空谈规则也无法服人。正如华生所说,需要进一步的深究这其中的原因和奥妙。

「 关于合法不合理的几种情形探讨 」

华生认为,在合法与合理、规则与情理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不能简单下结论就说规则有问题。他探讨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合法不合理未必真合法,只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假象,因而首先是执法到位。

在他看来,万科这件事并不复杂,只要执法到位。就万科事件而言,宝能筹集的巨额资金,自有部分只是很少数,绝大多数是银行理财和保险资金。

据传宝能从大举增持到转而投票赞成延期停牌,推进与深圳地铁的重组,继而愿意拥戴华润重做第一大股东,正是因为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警告。但执法不能含糊,若真是如此,也应让市场知晓,以明确政策法规边界。

保险资金入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保值增值、分散风险、增加收益的有效途径,当然应当肯定。但是利用保险资金去帮助其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去集中购买一家同业竞争、利益冲突的企业股票,以实现长期控股为目的,这就不能不穿越如黄市长所说的短贷长用和使用合规等一系列政策红线。

华生指出,宝能此次不顾一切非要否定重组预案,让股票在股东和市场投资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复牌,让人怀疑是否另有内情。

他也希望,政府不出手干预能够继续保持,让市场规则自己起作用。坚持违法必惩、违规必纠的精神,排除干扰和压力,切实推进证券市场的法治建设。

第二种情况,似乎合理其实并非真有道理。

万科之争中,有很多人拿王石说事,拥王派指出王石不仅是职业经理人,还是万科的创业企业家。倒王派则历数王石个人包括私生活的种种不是和失误,故今日一切困境皆咎由自取。有人痛斥他时至今日竟然还为一己私利顽抗,打工者排斥大股东主人上位,破坏市场游戏规则。有人甚至喊出了“王石出局,才有希望”的口号。

华生以为,万科之争并非争王石个人。王石在意的是万科的治理结构和万科文化能否延续。宝能和华润的共同指控并非针对王石个人,而是所谓“内部人控制”的万科模式。规则派要坚持的也正是大股东无需理由可以炒掉管理层的这一在其看来不可挑战的市场规则。

“试想,郁亮等靠自己力量闯入世界500强的一干管理人是何样一等一的聪明:无论王石有多少错误,刀架在脖子上牺牲创始人和精神领袖王石以自保,这样的污名可谓这辈子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合法与合理的矛盾,还真不是旁观者善良的妥协愿望就能改变的。”

第三种情况,对规则的误解或规则本身的缺陷。

持续了近一年的宝万之争也暴露了中国现代现代企业治理架构的很多问题。比如股东和企业的关系,大股东真的等同于股东吗?谁来保证大多数中小股东的利益?

华生认为,股东是企业最终的剩余索取人,因此尽管企业的经营确实涉及和也必须对各利益相关方利益作出负责任的回应,但这只是给股东的主导地位施加了外部约束条件,并无法颠覆股东的中心地位。没有股东作为最终剩余索取人去承担投资风险和寻求自身利益也即企业长期利润最大化,公司治理结构就缺少了核心动力和基石。

规则派逻辑的最大跳跃是把大股东等同于股东。这个误读尤其在上市的公众公司,就会带来潜在的巨大问题乃至灾难。任何一个大股东,即便毁掉万科也都有权赶走管理层的论断恰恰相反,按照《公司法》都是不可以的,也不可能不违背法律。因为任何一个大股东,即便是绝对控股的股东,也不能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而在万科这个案例中,华润这个所谓的大股东只持有15%左右的股权,宝能多一些,也不足25%。按照现代企业治理架构,管理层必须听命于股东,是为全体股东打工的,但绝不等同于听命于握有少数股权的大股东。因此,华生以为,现在流行的所谓打工的管理层耍流氓,不让大股东这个主人上位的所谓市场规则是完全的曲解和误读。

王石所说中小股东就是我们的大股东的说法也得到华生的一致认可。万科的中小股东占有总股权的60%,是真正的多数股东。而接下来如何一起讨论和修订绝大多数股东已经赞同的引进深圳地铁的重组预案,如何在现有规则制度框架内探索更能保障其利益的方案,也是最棘手的问题。

华生也说到这一点的难处,因为这就涉及现行规则本身的缺陷。他分析,假定宝能和华润这次完全没有合谋,也没有任何违法违规,但个别大股东的意愿与大多数中小股东的诉求并不一致,而管理层又违抗大股东的意志,捍卫自己认为的多数股东权益,在这种更纯粹因而也更典型的情况下,规则和制度应当怎样改进和设计,才会使公平的市场博弈导致多赢即经济学所说的帕累托改进而不是多输的结果,这也是对政府监管者的真正拷问。

决战时刻,华润、宝能及万科管理层都在为各自利益做着最后的博弈和妥协,而当底牌摊开、筹码出尽,或许“谁的万科”亦将揭晓最后答案。(来源:中国企业家杂志综合上海证券报,作者: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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