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不能忘了法

 

(一)今天晚上在金山枫泾发出的三张图让微信朋友圈、微博的广大微友实力懵逼:故事:一辆浙F牌照的警车违法停...



(一)

今天晚上在金山枫泾发出的三张图让微信朋友圈、微博的广大微友实力懵逼:







故事:一辆浙F牌照的警车违法停车,收到了枫泾派出所亦或是金山交警的一纸罚单。这本是一个好示例:金山交警秉公执法,严查违法。然而,都知道现在的网络大军“吐口水”能力之强,对于浙江警方来说,这一事件就成了众人指责的把柄。

也许有人会跳出来说,这些警察说不定正在执行重要的公务,有些时候乱停车也是迫不得已。确实,作为一个特殊职业,警方也有自己的情况,需要特殊处理;但笔者还是想为这一纸罚单点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

前不久,上海电视台《新闻透视》栏目播出的一条新闻中,出现了一个让本人难以接受的画面:新闻的主任公,一位医生坐在一辆电瓶车上,前面还有一位驾驶者,行驶在乡间小路。也许记者想要体现主人公走基层、接地气的形象,相信摄像大哥也是累死累活,这点本人深有体会;但这一行为显然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非机动车只能带12岁以下儿童)。如今正在进行交通大整治,宣传的先进人物,反而来了个负面亮相,新闻还公之于众,是何道理?幸好,笔者打电话给了相关部门后,他们表示立即会进行处理。

同样的,还有近期的一个非法经营的例子,也是见了报。这里笔者也不便多说,毕竟同为新闻工作者,也都知道辛苦,而且本人也在这些问题上犯过错,也没有指责别人的权利。

同时讲到这里,也许有人会怪我大题小做:不就是几个画面吗,需要这么较真吗?

(三)

我们在新闻报道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往往为了突出事件或者主人公本身的形象,而让违法的事件无形中显现出来。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一条讲述农民工的新闻,家里三四个孩子是留守儿童,和爸妈过年视频一下感人场景。

这条新闻本身也许想体现人文关怀,也许想反映社会现象,这些都没错,但更重要的是:在计划生育还为放开的时候,怎么家里有三、四个孩子?农民工务工交罚款的可能有多少?孩子是黑户的可能又有多少?

同样的例子上面已经有了两个,这也仅仅是我身边两周之内的新闻而已。是的,我们的新闻力求的是真实,客观,但这样无视法律法规,如何让新闻服人?那个无私的医生如果有一天坐助动车下乡看病,结果发生事故见诸报端,是不是实力打脸?那个无证的作坊哪天吃死人了,是不是又会成为负面的典型,而不是原有的老手艺、好味道?

当然,笔者不希望这些事情发生,但如果真的发生了,这就不是一个笔下的故事,而会成为另一个新闻报道。

 

还是题目那句话,宣传不能忘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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