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钥匙放在大衣里”——记陈兴良教授

 

兴良教授与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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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把钥匙放在大衣里”

——记陈兴良教授
文:张卫平
话说十多年前的某年末之际,法律出版社为恭贺新年举办了一场新年茶话会,凡在法律出版社出过书的在京学人大概都被邀请了,这当中自然少不了高产作者王利明、陈兴良教授等人。

其间,推杯换盏、贺词、抽奖倒也十分热闹,酒干曲终,人们逐渐散去。崔建远老师、李旺老师因搭我的车而来,我亦得送他们回去。

去取大衣,但寻遍衣架不见大衣踪影,我着急了,因为车钥匙在大衣口袋里,没有车钥匙,再好的车自然是动弹不得。会议主持人出版社社长助理蒋浩先生更是着急,总不能让我们住在这里吧。

于是大家一块分析推理,首先是排除被偷窃的可能性,这种场合都是熟人,小偷不大可能敢在这种场合下手。最大可能性是与会者有人穿错了大衣,张冠李戴了。

我们还是挺聪明,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于是来了一个“排除剩余法”,死等到最后,看谁的大衣留下了,而又无人穿走,此衣的主人很有可能就是错穿我大衣的人。很快我们将此人“锁定”为北大陈兴良教授。

有人回忆陈是较早离席的人。蒋浩忙打电话,此时陈兴良教授已快到家。蒋浩让他确认身上穿的大衣是否为自己的,他竟一下没有识别出来。让他摸摸大衣口袋中是否有一把车钥匙,至此,兴良已肯定自己出差错了,因为大衣里面确实有一把车钥匙。既然这样,兴良不得不返回出版社,本来是想早走,却弄了个最晚,想来一定很郁闷。

我们全都以为按常规,兴良会十分抱歉地说,实在对不起,我太大意了,把你的衣服穿走了,在主观上绝非故意,虽然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我呢,当然也不会怪罪于他,谁会没有大意的时候?一定会高姿态或十分宽容地说:真是不好意思,让你再次光临出版社,浪费了0.1升汽油,耽误时间40分零15秒。

蒋浩、崔建远等在场的若干朋友大概也都等着兴良的这句话。

不一会儿兴良就回到了出版社,见面二话没说首先把大衣换了,完了却留下一句话:“老张啊,怎么把车钥匙放在大衣口袋里?”不但没有歉意,还颇有一些责怪的意思。众人见此,大跌眼镜,绝对令人意外。

有意思的是,几年以后我和蒋浩先生聊天时,蒋浩还饶有兴致地谈到这件事,可见这事对他有多大的“刺激”。

我对此责问,自然是好一番思量,初想,学者就是学者,总有一些与众不同之处,更何况像兴良这样的北大教授、“长江学者”(陈是法学界第一位获得“长江学者”称号的人)呢?

再一想兴良的责问有自己的逻辑,而且是相当能够自圆其说的逻辑。“怎么把钥匙放在大衣里?”追问的是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这显然是刑法学中考虑的基本问题之一。

如果我不是将车钥匙放在大衣口袋里,而是放在西服口袋或裤兜里,或放在手包里,或干脆拿在手中,无疑都不会造成兴良教授再次“光临”出版社的结果,只是大衣穿错了这样的错误是容易纠正的——可以在双方约定的某个就近的地方交换,而不必再次“光临”出版社,也可以少用汽油和时间。

兴良作为刑法学教授其责问还有一个作用,就是通过这一追问直接将“此次事件”的责任界定下来了——责任一开始就在我这一边,因为是我把钥匙放在大衣口袋,如果不放在大衣口袋里,其事不就避免了吗?

说到此处,很容易使人联想起春节联欢晚会赵本山和范伟的小品,赵本山忽悠范伟的情节。但兴良教授的说法绝不是忽悠,而是真正思考的结果,只是他的思考着眼点与众不同而已。的确彰显了他个性的一面。

还令人感到吃惊的是兴良的身形与我有如此大的差异——兴良瘦,而我胖,不仅尺寸相差很大,且大衣款式、面料也相差很大,他居然能够拿错,真是不能令人理解。

尔后又听说兴良虽开车数年,属于少数早早就自己驾车的教授之一,却在交过路费时,因总难将车靠近交费口,每每只得开门下车将款交上。

我想也许是由于兴良教授在学问和思考方面的超常发展而影响了他对一般生活琐事的观察和处理(也有人对我的这一观点持强烈的反对态度),他会注意到刑法学中若干概念之间的“分子级”的差别,却完全有可能难以区分相差“两个××”和款式完全相异的大衣之间的差异,毕竟是“一介书生”。

如果论法学界谁是第一号书生的话,或颁发“最具书生气质奖”的话,我认为兴良教授当之无愧,从形象、语言到行为都是标准的书生,而且他来自书生之乡浙江(浙江出产法学家是学界共知的,法大的三位终身教授中浙江出身的就有两个——江平教授、陈光中教授,还有张志铭教授、王敏远教授等等)。

十几年前寻呼机、商务通、手机等等新兴通讯工具兴起,成为人们的必需品和物不离身的东西,有些装大款的人会将这些东西统统挂在腰上,见到这些人,一般人会觉得特傻,但有一人除外,这就是陈兴良教授。

一次我到北大见到陈兴良教授,竟然整个皮带上挂满了这些东西,还加上钥匙,由于陈的腰要比一般的北方人细得多,就更显得满满当当,我觉得好笑,他根本不会意识到,只要方便就行,显得特别地有一种学者式的单纯。

有一段时间因为某案的论证问题引发了网上激烈的争论,也有些网友语言激烈地直指兴良教授,而他根本不在乎,他也根本就不上网,别人告之,只是坦然一笑,好一个任凭风吹浪打,闲庭信步的姿态。

陈兴良教授行为方式独特,其做学问的方式途径也颇有特色。对刑法学我并不精通,也就是一般教科书上那点知识,但我知道陈在做学问方面的独特之处。陈在研究学问时,并不特别依赖国外的资料,或者说相对其他国内刑法学者来讲,他对国外刑法学资料的依赖相当低。

在国外,尤其是在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理论相当发达,我国与之相比,差距相当大,因此,刑法学界的不少知名学者尤其是中青年学者均是凭借其对外国刑法学理论的了解,并加以介绍运用而成就其名声的。

武汉大学的马克昌老前辈就藉对日本刑法理论的了解在我国刑法学界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一些曾到国外学习的“海归”和“准海归”们在这方面更具有优势,也更容易成就其学术影响。

兴良教授则不同,更多地从其他学科——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中吸取营养,并以这些人及学科的方法来认识、思考和研究刑法的问题。

在这个方面他应该是国内法学界第一人至少是其中之一,而且也做得非常成功,这样的研究方法很自然会使他走向刑法哲学,他的大作《刑法哲学本体论》就是其学术研究的集大成者。

在京城以至全国范围内,赵、陈可称刑法学界的两大“霸主”,但陈与赵(北京师范大学的赵秉志)的风格却截然不同,赵精于刑法条文的深入分析解析、刑法理论的实用性以及刑法的体系化,而兴良更注重刑法理念层面的分析,有形而上的意蕴

兴良的风格是独特的,这种研究风格以及文风也受到相当一部分中青年学者的追捧。要追随兴良的风格,达至兴良的功底,必须要有大量的阅读,一个人能做到这样“单纯”吗?——在读书的成本越来越高的情形下,并从大量阅读中提取可用于刑法研究的知识,要做到这一点的确不容易,因为哲学类的著作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耐心读下去的,更别说深入其中。

兴良的勤奋是有名的,这是他成功的主要秘诀。即使现在也是如此,即使在开会的过程中他也总是不停地写。他也许是学术界中唯一的一个每次发言都有稿子,而且要照着稿子念的人。我注意了一下,他的稿子有可能就是当场写就。我参加过在海南博鳌的一次会议,上午开会时,我就座于兴良旁边,在开会的三个小时里,他的三篇短文已经完成,真是一心可二用。

本文节选自《知向谁边》,该书是张卫平教授的“闲文”集,收录了部分法学随笔及人物散记,分为“观察”“思考”“印象”“感受”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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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楚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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