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未必在飞,日记误导一堆 《载着眼泪的子弹》鸡丁
不要以为开篇亮出凶手,就是摆明车马,光明正大的对局。...
写日记到底是不是一个好习惯?作为一个卖字为生的人,文和很欣喜地发现,不少推理小说中都会出现热爱写日记并不能自拔的人,而他们写日记的动机除了留下罪证,为侦探提供必要的线索,推动情节发展,一起把这出戏演好,误导读者也是他们乐此不疲的小把戏。
在推理小说中,日记一旦出现,意味着叙述方式发生变化,这就为欺骗读者的叙诡制造了温床。有意思的是,文中有名有姓的人加起来也没几个,偏偏有三人都养成了写日记的好(ri)习(le)惯(gou)。其中一个负责推进必要情节,介绍背景不提,其他两人基本就是叙诡输出了。随后作者在两人的名字上做点文章,什么小名啊、绰号啊、名字随母亲啊,都是套路,再加上都有女儿的共性,就足以混淆视听,让凶手的身份发生错位了——不要以为开篇亮出凶手,就是摆明车马,光明正大的对局。
和日记一样,推理作品中,但凡受害人本身就有什么疾病(特别是心脏病、脑血栓什么的),一些对正常人无效但对他们分分钟激活的手法肯定就会亮相了,比如文中的电鳗,这种经常出现于一分钟破案中的手法,完美融入了故事中,构筑了一个密闭空间里的不可能犯罪。
再说说密室。密闭的地下室有尸体,有子弹,尸体的头骨上还有“弹痕”,必然是谋杀无疑。正常情况,推断的重点应该放在凶手如何离开密室上。妙就妙在,作者并没有按照常理出牌,在破解密室的道路上走到黑,而是采用密室并不存在的方法——尸体并非受害人,而是有家族心脏病史的凶手自己把自己缩在了里面——这就必须跨越一个最大的障碍,为什么头骨上会有“弹痕”?
考虑到这个案子发生在几十年前,而且文中也有地下室在湖底、化工污染的伏笔,这就让作者的解释能够自圆其说了——头骨上的弹孔是几十年的水滴造成的,水滴石穿的哲理用在这里,恰到好处。至于是否如此,反而不重要了,横竖是一笔糊涂账,有个大家能接受的说法就差不多了。
反正文和看完这个故事,首先浮现在脑海里的就是“大杂烩”三字,密室、不可能犯罪、叙述性诡计、身份交换、反转等推理小说中常用的手法,在本文中均有体现,从实际效果来看,这道菜的味道还不差。
观看顺畅 7 本格谜题 7 创新指数 5
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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