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也喜欢这首歌,交个朋友吧。

 

好啊。...



我们看到一部喜欢的电影,总会兴冲冲安利给别人。吃到一家喜欢的店,也会发个朋友圈告诉大家一定要去。这样的安利总是很容易成功。可是听歌却恰恰相反,夜深人静听到一首感同身受恨不得听上一百遍的歌,急忙分享到朋友圈微博安利给大家,可发现产生共鸣的人基本为零。


就像我喜欢躁动的电子,你却喜欢安静的民谣。

就像我喜欢柔软的独立摇滚,你却喜欢粗糙的死亡金属。
就像我喜欢五月天,你却喜欢凤凰传奇。

就像我听一首歌脑补出一部大片,你却嫌我中二。


听得越小众,也就越孤独。
听的歌越多越发现听歌本来就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一直觉得耳机就是因此发明的。很多歌也只能自己带耳机自己矫情自己嗨,现在开着外放在大街上自嗨的似乎也只是类似卖烤冷面的小哥了,你要是开着手机大声外放你的歌游走在大街,八成会被说成非主流。



最近越来越关注独立音乐,选择性不去过度关注那些评论999+的歌,反而对零星十几条评论的歌特别有好感,往往总能发现几首让我按红心的。就像baby meet my lover这首,最初听到是在enjoy上面随机播放到的,觉得特别对味,去网易云一搜居然才三十几条评论,其实这种好歌不被挖掘的感觉也挺好的。过了几天偶然看见窦靖童在ins上面推荐了这首,瞬间觉得更爱这个女孩儿了。虽然我不可能会认识她,但这种相同性让我感觉离她很近。

最初喜欢窦靖童是看了她在日本一个演出的视频,唱的是还没发行的may rain,然后我一下子就弯成回形针了。这种率性洒脱不随主流的音乐真的很吸引人,专注的做音乐也是她摆脱很多代名词最有力的手段吧。



更让我对她好感倍增的是新砖后的一个采访里面,她说creep是她最爱的歌。因为我也一直特别喜欢Radiohead的creep。我想下次,下次一定跑去音乐节看你。“我喜欢的人喜欢我喜欢的歌”,这种感觉。

所以当听到你和我说,“我也特爱听这首”的时候,我就像是发现金矿一样。音乐真是一个好奇妙的东西,有人愿意去听你分享的音乐是多么开心的事啊。对我来说,安利成功一只口红,还是安利成功一部美剧,都不如安利成功一首歌来得满足。如果我们两个人的歌单相似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就在一起吧。我说真的。

你好,我也喜欢这首歌,交个朋友吧。
再 过 多 少 年
我 们 再 相 逢


    关注 长城路700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